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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7 14:36:09瀏覽368|回應0|推薦2 | |
很令人深思的問題 老百姓的錢,就可以不當錢來花嗎? 誰的夢想家? 藝文界批判國慶歌舞劇 台大戲劇系教授紀蔚然,今天投書報端感慨的表示,不管從秀場、政治宣傳或藝術角度來看,耗資2億的《夢想家》都慘不忍睹。 國慶晚會音樂劇《夢想家》砸2.1億引爭議 民進黨指出,《夢想家》標案分為十一標,其中六項採限制性招標,且決標價與底價幾乎相同,其他標案的決標價也過於接近底價,疑點重重,晚會器材租賃費用高達三千萬元,不合常理。 馬政府燒錢不眨眼/文藝獎得主 苦無補助 本屆國家文藝獎歌劇藝術獎得主曾道雄先前向國藝會申請現代歌劇補助,結果卻踢到鐵板,得不到國藝會半毛錢的補助。 曾道雄指出,當他知道文建會花了兩億多元,撥給一個表演劇坊去舉辦所謂建國百年的兩晚歌舞秀《夢想家》,他的感覺是「毛骨悚然!」 「我們一家都是人渣」的活動開跑了 如果大家覺得這個活動有趣,就共襄盛舉,當一堆人渣都參與活動的時候,活動的名稱「我們一家都是人渣」便自然成立了,大家覺得如何? 創意無價 還是得監督 「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基金會」仍是以接受政府補助為主要財源,且從其榮譽董事長為蕭副總統,董事長由總統府祕書長伍錦霖擔任,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亦為董事之一的情況來看,此基金會在實質上,仍屬於公營事業,不僅得受立法院監督,其對外招標,也必須依據《政府採購法》的規定。 ... 惟檢驗政府機關對外採購過程的合法性,不能僅從形式為觀察,更必須從公平競爭與公正價格的實質面為檢驗,畢竟龐大的政府支出涉及到民膏民脂,不得不慎重。 尤其是在限制性招標的場合,既無對外公開且透明的程序,又是由主管機關主動邀約廠商前來議價,自易產生私相授受,甚至圖利私人的結果... 針對藝術創作所花的費用,除非是由創作者自行出資,而無償供民眾觀賞,否則,只要資金來自於國家預算,也就是人民的納稅錢,不管創作者願不願意,都必須受到民主的監督。 不管是負責稽查的監察院,還是負責反貪的廉政署,甚至是職司訴追的檢察官,都有必要積極且主動的介入調查,以能查明事實真相,並釋各界之質疑... 我的感想: 監察院這時候跑到哪裡去了? 不應該調查文建會嗎? 王建煊讓我瞧不起的地方,就是他用顏色來看事情,不看是非,只看藍綠。 沽名釣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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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