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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13:15:24瀏覽418|回應1|推薦2 | |
感想: 1. 賣東西的價錢由所有人決定。如果只是單純的賣家賤賣自己的東西,誰也管不著。 2. 如果賣的是投資者的東西,應該是投資者討債。 不是政府的問題,可能是民事訴訟。 3. 強盜賣的不是自己的東西,而是贓物,那是盜竊有罪,買賣行為不見得有罪。 參考:國民黨的黨產 國民黨盜竊國家的財務,需要證明。 也可以用歷史共業來看。 4. 不過現在的人還在硬拗,還不認錯,還繼續搬弄歷史的是非,那政府就應該出面解決,這就是「轉型正義」的基礎。 爸爸強盜,兒子不是強盜,兒子不需要為爸爸的強盜負責。 不過把贓物還繼續據為己有,死不認帳,那就與強盜無異。 5. 不願意轉型,不願意正義,台灣就繼續耗下去。 選民會還給自己正義。 不讓台灣繼續耗下去,蔡政府積極處理,是負責任的表現,也是正義的表現。 6. 馬英九的問題 馬英九縱容屬下 (林益世、賴素如)貪腐。 不是清廉的人。 不過賤賣黨產,要負責的人,恐怕不是馬英九。 解鈴還須繫鈴人。 馬英九真的管得了張哲堔嗎?蔡正元咬馬英九,在保護誰? 這個案,就是狗咬狗的一齣戲。 不過,如果馬英九不繼續咬下去,要自己吃下,也怨不得人。 債總是要還的。 ** 不還錢,就還選票。 可惜賴帳的人,台灣就是搞不到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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