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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化劑處理,錯失先機
2011/06/27 17:34:53瀏覽1963|回應0|推薦2

塑化劑處理,錯失先機

涂醒哲

前衛生署署長;立法委員 

  621日,行政院衛生署在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全國食品安全會議」,討論食品添加物及食品製造的改革。此次會議主要是因應塑化劑風暴,希望能重塑國人及世人對台灣食品安全的信心。 

  我聽完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官員對塑化劑事件所作的報告分析、處理及未來作為,不能不感到失望。距衛生署邱署長所公佈的D-day已經三個星期,但仍然不時曝露出國軍野戰口糧驗出塑化劑、台中市再驗出塑化劑回收果汁147萬噸及辣椒罐蓋子墊片有塑化劑…等等新聞。廠商也還不時抱怨檢驗太慢無法上架,已上架的食品飲料仍然滯銷,人心仍然惶惶,信心依然崩潰。 

  為什麼已經過了D-day了,民心還在驚恐?主要有以下數點錯失。 

一、管制毒物的環保署溜走 

我在一個月前塑化劑事件曝光時,就指出這件事不只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問題,源頭是毒物管理。環保署毒物管理作不好,發生問題時又躲起來是不對的。環保署應該馬上結合經濟部及檢調單位的力量馬上封廠,馬上扣留添加DEHP起雲劑的出貨單,馬上追查流向及對有進貨的下游廠商馬上查封受污染的食品,並馬上追查上游的DEHP廠商有無銷給其他食品添加物或食品製造廠商。 

我在記者會上、衛環委員會上及我舉辦的「塑化劑風暴,如何防堵黑心食品?如何重建食品信心?」公聽會上,不斷疾呼此事件對台灣食品聲譽傷害很大,絕不能掉以輕心,一定要有GUTS馬上展現公權力,以挽救公信力,我還要求一定要在一、二天內拿到全部的出貨單,我甚至教相關單位以出貨單和進貨單勾稽,以快速查出流向。查毒物流向就像拿肉粽繩頭,一把抓起,一個不漏,這是環保署的責任,上游源頭追查拖拖拉拉,廢弛公務,放著讓管中下游食品的衛生署去疲於奔命,這是不對的,是效率差的行政作為。 

二、國安機制啟動太慢

塑化劑惡意添加事件在馬英九眼中看似小事,不值得馬上啟動國安,但在全民生活上是民生大事,而且攸關台灣食品信譽,不能小看。馬政府似乎沒有從三聚氰銨毒奶粉事件學到教訓,表面上塑化劑急毒性沒有三聚氰銨嚴重,現實上也不像毒奶粉已經有數位嬰兒死亡,但馬政府可能錯估了台灣人民對健康的危機感,一方面毒奶粉是中國的事,使用的人數也不是很多,人民隔岸觀火,只覺政府處理太差,但塑化劑添加到飲料內,幾乎每人均有受害,加上是台灣製造,更是草木皆兵,這種「中國食品當然黑心,但台灣商人怎麼也這樣」的焦慮感,更加深了人民及媒體的關切。面對「究竟什麼東西還可吃」及「台灣形象大損」的跨部會管理失控事件,馬英九未能及時啟動國安機制,坐視風暴擴大,加上吳敦義戲謔式的「我有那麼娘嗎?」作法,讓國人更加深政府無心認真處理的觀感及焦慮。 

三、放任人民自力救濟

由於公權力應用太慢太小,公信力無法提昇,人民只好自力救濟,媒體上到處可見廠商的廣告,每家公司都希望能儘速恢復民眾對他們產品的信心,但有效嗎?雖然無效,但可以不登嗎。D Day宣告了,理論上架上的食品都有檢驗合格,但因檢驗速度太慢,上架太慢,看起來好像很多食品都不安全,更加深人民的疑慮,即使上架的拿的是廠商自己送驗的結果,而且有的檢驗項目不同,人民怎能有信心呢?只好也自力救濟,不少地方政府為討好人民,竟也接受人民自行送驗的食品。我也多次建議,此時此刻最重要的是公信力,不是私信力。我要求衛生署應馬上接受所有有能力作塑化劑檢驗的機構,齊一品質及檢測步驟,不要產生在甲機構作不合格,又去乙機構作出合格證明之事,並嚴格規定不可再收取人民送驗食品,以政府抽驗的樣本第一優先,廠商送驗的樣本第二優先,如此才能加速具公信力的檢驗,也不會累死檢驗人員而影響品質。可惜這些建議都未能實施,檢驗樣本仍然塞車,而五花八門的檢驗結果仍然不斷出爐。 

四、混淆「惡意添加」與「健康危害」

這次塑化劑風暴之所以不斷擴大,最嚴重的問題來自衛生署遲遲未能分清楚「惡意添加」及「健康危害」。所謂「惡意添加」是指本來不應存在食物中的化學品,如塑化劑等環境賀爾蒙被人為加入,要找出惡意添加,除了由上述的化學品(毒物)流程追蹤,由上游的銷售管道清查有否流向生產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的商家,衛生署也可以用檢驗食品中的塑化劑含量是否超過環境一般量上限(平均數加二個標準差)來作判斷。所謂環境一般量是因為台灣使用太多塑化劑製品,如保鮮膜、保鮮盒、便當容器...等均會釋出塑化劑而混到食品中,學者抽查測量各種食品中所含的塑化劑就可以得到一個平均值及標準差。例如,DEHP一般在食品中查到的約在20μg/kg以下(日本有高到約100μg/kg),如果短期內先定超過10倍的優先當成懷疑有人為添加,派員去廠商公司查其使用原料及進貨單,就可釐清是否為人為添加,如果法定上規定不得添加,這件食品就必需下架回收。 

但即便惡意添加也不一定對人體有害,環境一般量的接觸也不一定對人體無害,有害無害決定於該塑化劑的毒性大小,吃下去的食物量的多寡以及身體結構(大人、小孩、胖瘦…),一般毒性大小及每日每公斤體重可容許量,是以動物實驗來推估,但若要轉化成食品中塑化劑的可允許濃度,則應進一步考量所吃的食物之量,否則一概而論,會弄得草木皆兵。我曾建議飲料(一瓶350-700cc)、保健食品(一天數十克)、藥品(一天一克)的有害濃度應分別訂定,以免人人自危。 

如果是常常會使用到的,天天接觸的東西,如保鮮膜、食器、小孩玩具,先進國家也規定不能使用塑化劑,以免自然溶出,天天危害人體,但如果只是生病時才使用的藥劑,一方面用的人少,一方面用的時間短,是否對人體有害,則應說明清楚,否則作人父母的,不免憂心。此時,衛生署應快速出來告知民眾哪種食品的濃度對人體無害,可能有害,有害,才能停止不必要的恐慌。但是否可人為添加,則依規定而定,其濃度若高,應可懷疑是人為添加,則即使用量少對人體無害,仍應下架。 

只有釐清「惡意添加」及「健康有害」,才不會混在一起,人人自危,樣樣危險。 

五、中國及外國食品追查太慢

日前媒體踢爆中國生產的辛辣麵也含有塑化劑,該起事件被爆出後,媒體及大眾才知道,原來食品添加塑化劑並不是只有台灣。若中國食品也含有塑化劑,難道其他國家所製造的食品會沒有添加塑化劑嗎?台灣從其他國家(包括中國)進口的食品,真的百分之百安全嗎?對於這些進口食品,政府的的檢驗機制及追溯源頭的管理能力為何?政府是否有所追查?民眾如何能知道這些進口食品哪些是安全?哪些是有疑慮的?如果中國食品含有塑化劑是因為台灣被引爆後而連帶被踢爆,那對於那些潛藏在背後而不為人知的中國食品安全性,政府又有何監控機制?難道會沒有其他化學毒物?對於這些攸關人民生命健康的問題,我認為政府應該要劍及履及的全面作清查,而不應媒體爆一下,然後才被動的加以回應,特別是在馬政府主張兩岸應加大開放力度的今天。 

六、補償賠償規定太遲

人民恐慌,然政府管理無能,一旦受害,怪政府未能還其公道三聚氰銨毒奶粉事件,馬政府口說要替受害者及商家向中國求償,不但毫無作為,不了了之,連中國公司倒閉都不知道,這次發生在台灣的塑化劑風暴,人民也希望得到適切的補償,馬政府對塑化劑風暴只想把責任推掉,而無心編列特別預算來處理。猶記SARS事件時,政府馬上編列550億台幣來處理善後,這次塑化劑風暴,不但受害更大,台灣品牌品質受疑,商機,公信力淪喪,這些傷害的處理及回復,都需要政府用更大的心力來努力,可惜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議政府編列特別預算案,竟被國民黨封殺。 

塑化劑風暴既已錯失先機,希望馬政府能依以上數點,亡羊補牢,讓公信力早日恢復,讓MIT就是品質保證早日回春。(作者為前衛生署長,現為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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