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的民運人士王丹、吾爾開希要申請赴港,悼念支聯會主席司徒華,卻遭到港府以沒有提供具體理由來拒絕入境。看到這則新聞,讓我們有機會能夠再次審思香港的一國兩制與台灣的民主發展。
八零年代,中國為了促進統一大業,設計了「馬照跑、舞照跳」的「一國兩制」,並以此來欺騙台灣人及香港人,結果1997年香港回歸後,其經濟卻開始走下坡,中國政府為了維護香港的一國兩制制度能夠繼續對台灣「垂範」,於是便在2003年與香港簽定CEPA,希望藉由中國內地與香港在經濟上的交流,能更加緊密的控制香港各層面。經濟上,香港與中國簽了CEPA,但在政治及民主人權上,香港仍沒有開放,仍被嚴密的控制,香港人不只無法選擇特首,多數的立法會議員也是以功能組別的方式指派,中國明顯是想用「以夷制夷」的方式,企圖朔造民主假象;換言之,香港是連間接民主都不可得,其民主也是屬於非常不成熟的民主。台灣則不同,因為台灣已從威權獨裁的政治體制,走向由人民一票一票選出的民主體制,小至村里長,中至鄉鎮民代表及議員,大至市長、立委及總統,均由人民直接選出,雖然在選舉文化及法治上,台灣仍有許多改進空間,但就民主的形式及意義上,台灣的確是個不折不扣的民主國家。惟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台灣人民雖然擁有選擇代議士的權利,但對於決定國家發展方向的創制、複決及公投權利,卻因馬政府及中國政府的極力反對及封殺,台灣人民至今仍不可得,台灣若要邁向成熟民主的國家,人民不能只有對「人」作選擇,更應該也能對「事」作選擇。不能只有間接民權,更要落實真正以民為主的直接民權。
由香港經驗來看,香港的一國兩制正在退步中,經濟內地化,政治威權化,漸漸體現出了外界所言的「一國」高於「兩制」的發展現況。反觀,台灣的民主,原本是希望從不成熟的間接民權,走向成熟的間接民權,再走向直接民權,但在發展過程中,卻因為馬政府上台後的一連串反民主作為,台灣的民主似乎也在退步中。面對如此局面,台灣人民該認真思考應如何作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