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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圖利?悲哀非幸災!
2010/09/13 13:00:23瀏覽904|回應0|推薦2
郝團隊所引以為傲的傑出市政,總是給人民有驚沒有喜!從貓空纜車開張不到一個月就必須檢測,最後停駛五四六天通盤安檢,虛耗近十三億;同樣地,捷運柵湖線也是一開張就頻頻當機,試圖用改名改運的方式模糊系統問題;到現在,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的離譜花價令人瞠目結舌,讓「好會花」、「隨便花」的形象不脛而走。台北市民選出的市長,竟然容許這樣的市府團隊,在政府財政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一而再再而三的把台北市民當提款機。

 

 刑法第一三一條公務員圖利罪,係指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郝團隊拿政策作為圖利的籌碼,市議員竟然也沒有發揮監督的功能,成為郝團隊用政策圖利的共犯。人民在乎的不但是錢進入誰的口袋?也不滿失敗的政策讓市政空轉、浪費的作為讓人民舉債,錯誤的政策實比貪污更加可怕,民進黨不會幸災樂禍,但應該為台北市民感到悲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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