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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卷二: 雜氣財官印綬格 附:時墓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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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雜氣財官印綬格  附:時墓格

楠曰:
雜氣財官者,蓋辰戌丑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氣,
為天地四個牢獄之所,又為天地四個收藏之庫。
如丙丁日生辰月,
若天干透出戊己多,則作雜氣火土傷官格;
如透出乙木多,則作雜氣印綬格;
如透出癸水多,方作雜氣財官格;
如戊日生戌月,
身弱透丁火多,作雜氣印綬格,
透辛金作雜氣傷官格。

又曰:
雜氣財官喜見沖,
惟日干旺,用雜氣財官者,喜見之。
原財藏天地之庫中,牢密堅固。
如戊日生辰月,癸乙為財官,錢在庫中,十分牢固,
若無戌時鎖匙,豈能開之,衝開財庫,福興隆然也。
若不用財官,則不可把衝開作論,當以中和偏枯看,
或嫌其沖為害神,再衝出來,其害愈甚。
如丙日生辰月,露出乙木印星,再看又有乙木貼體作印綬格。
柱中原略有金氣,原印星衰也,
若再行戌運,戌中辛金,衝破我辰中乙木,
此原是貪財壞印看,豈可雜氣財官喜見沖論乎?
又如丙丁日生戌月,透出戊土多,作雜氣傷官格看,
原日干丙丁屬火,到九月授衣之月,火氣寒涼,見土多洩弱火之精,
喜東主木運,剋去其傷官,不來洩我,喜木運又來資我則吉。
若到辰運,再衝出戌中戊土來,愈洩弱我精神,安得不死?
此亦不可作雜氣財官喜見沖也。
惟身旺有財官,方喜衝開,早年發達。
此格與傷官甚難看,此格要露庫中何物也來,方可定用神。
書之中概以衝開為美,豈不謬也?

古歌云:
雜氣財官印月官,天干透露始為豐,
財多官旺宜衝破,切忌干支壓伏重。

補曰:
財者,養命之源;官者,扶身之本;印綬者,資身之基也。
此三者藏蓄於辰戌丑未之月,乃四隅之氣,
非天地東西南北之正氣,故曰雜氣財官印綬格。
此格喜透露,喜刑衝破害,或用財官,而財官透,或用印綬而印綬透,
透財則富,透官則貴,透印則吉,享萬物之見成,故曰「始為豐」。
若財官印閉錮於庫中,不中不刑,則少年不發庫中人,所以「宜衝破」也。
若支干則遇比劫之壓伏,官遇食傷之壓伏,印綬遇財星之壓伏,而且太多,
則欲其富貴,而享現成之福也難矣,故曰「切忌干支壓伏重」。

 

又曰:
辰戌丑未為四季,印綬財官居雜氣,
干頭透出格為真,只論財多為尊貴。

補曰:
辰有乙戊癸,乃水土之墓庫,為春季;
戌中有辛戊丁,乃火之墓庫,為秋季;
丑中有癸巳辛,乃金之墓庫,為冬季;
未中有丁己乙,乃為木之墓庫,為夏季。
此四季中,所藏印綬財官,皆天地不正之氣,故曰居雜氣。
須看格中透出,何字為福?
大概雜氣格,透出貴氣固為妙,亦以財多為尊貴,
所謂「無官見財,亦能生官」,多為及第之命是巳。

 

又曰:
雜氣從來自不純,天干透出始為真,
身強財旺生官祿,運見沖刑聚寶珍。

補曰:
辰戌丑未,居於四隅,雖非東西北純然之正氣,然天元透露,方為真格。
身強,如庚申辛酉之類。
財旺,如未木行東方,戌火行南方,辰水行北方,丑金行西方,生旺之地,
則自有青紫貴,而發官發祿矣。
四柱無人沖刑,而運逢之,則珍寶自聚,所謂他倉庫豐盈金滿屋是巳。

 

又曰:
五行四季月支逢,印綬干頭再顯榮,
四柱相生喜官殺,更饒財產有崢嶸。

補曰:
甲乙生於丑月,丙丁生於辰月,戊己生於戌未月,庚金生於辰戌月,壬癸生於戌月,
皆月支逢季月也,各有印綬藏庫,喜干頭顯露,
又要柱中官殺相生,財星有氣,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
身剋財則榮貴,所謂印賴殺生,官因財旺是巳。
或曰:此以雜氣綬言,有官祿,不惟貴顯,更資財產業饒盛,亦不要見財。

 

又曰:
月令提綱不可沖,十沖九命返為凶,
惟有財官逢墓庫,運行到此返成功。

補曰:
財官遇於提月,最不可沖,沖則十有九凶。
惟財官居庫,不沖不發,須行運方能發福。

 

又曰:
生旺須逢墓庫絕,墓庫必來生旺發,
生加生旺過非宜,墓庫逢休終不發。

補曰:
「生加生旺過非宜」,此申上文「生旺須逢墓庫絕」而言也,非有別意。
「墓庫逢休終不發」,對上文「墓庫必來生旺發」言也,亦非有別意。
如柱中財官印生旺,不宜入財官印墓也,故曰「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
如日干生旺,不宜入日干庫地,故曰「身旺入庫必興災,墓庫必來生旺發」。
如財官居墓庫,必來財官生之地發財發官。
如身主墓庫,必來身主生財之地可以發身。
又主加旺過非宜,如身居生旺,加以身財官生旺之運,則太過有咎,
所謂「財多無財,運逢化殺生災,官多無官,太旺傾危」是己。
如身居生旺,加以身主生旺之運,則太過必禍,
所謂「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生地相逢,壯年不祿」是己。
「墓庫逢休終不發」,如財官居墓庫之地,又逢身主休敗之運,何以發身?

 

《三車》云:「
財官雜氣格透出財者富,透出官者貴,
透出印綬者享父母田產宅舍財帛之富,有文書宣敕蔭庇之貴。
如無透出,衝開少許則發,身旺為妙,不宜身弱、沖刑太過。」
《景鑒》云:「雜氣財官身旺,有沖而發,若太過反受孤貧。」
孤貧者,身弱閉庫財浩蕩,兩處刑沖是也。

 

《集說》云:「庫財者,蓄藏之謂,辰戌丑未是也。」
如月令透出者,或歲時透出才,亦不要一點官星,可用此格。
由見辰土庫為財庫,須四柱天干透出戊己為妙。
大抵四柱中,有財氣多者,無不入貴格。
無官見財亦能生官,多人及第之命。
但不要財藏於庫中,須要刑衝破害,以開其扃鑰,方能發福。

 

又曰:
夫庫官者,蓄藏之謂也,以辰戌丑未四季月令得之是也,
但不知庫中所透何物,用月干透出者妙,或歲時透出者亦得。
卻要刑沖破害身旺,方可透出七殺,不怕刑衝破害,
尤喜制伏之地,又要有合,方可為貴。
如無制伏,又無合,本身又弱,必為害也。
如丙子日見辰時為庫官,必難發於少年,辰屬水庫。
但不要天干傷官,如傷官主宰號晚成。
行運亦不要行傷官之地,喜官星之鄉,喜身旺官旺,喜沖喜露。
天干財印忌閉。

 

又曰:
如丙丁生人,以辰庫官,水土庫於辰故也。
須年月日時有木,或亥卯未並寅為清。
如無木,則土奪丙丁之官,則濁卑而不清,亦不榮顯。

 

《洪範》云:
時逢乙木與南墓,雖富而不仁;
丙遇陰金而北墓,縱貧而有德。

補曰:南墓謂未庫也,北墓謂丑庫也,陰金,謂辛金丙火之正財也。

 

又曰:辰戌丑未全備乃財庫,富貴之尊。

又曰:財星入墓,正主刑沖、必定刑妻。

又曰:冠帶互逢,定是風聲之醜。

補曰:辰戌丑未互換,犯之故曰互逢,定主風聲不美,此以女命言。
男命遇之,大富貴,終主剋父母。

 

又曰:
四柱有鬼之墓,乃夫巳入黃泉,
歲運夫星絕之鄉,定主鴛配分飛異路。

補曰:八字之中,甲以辛為夫,遇丑是金鬼之庫。
若重見辛,必主夫巳死入黃泉也。
流年大運入官鬼絕敗之地,定主夫婦死別之兆。

 

又曰:財星入墓,少許刑沖必發。

《四言獨步》云:月生四季,日坐庚金。何愁主弱?旺地成名。

又曰:
壬日戌提,癸干未月。
運喜東方,逢剋則絕。
前或改為「逢沖則絕」

又曰:戌己丑月,比肩不忌。疊金入格,忌逢午戌。

又曰:曲直丑月,比肩帶印多金,壬癸丑日,土厚多金。

補曰:曲直謂甲乙木生丑月。多金則貴,印能化殺敵也。
壬癸生丑月,土厚則貴。以其金庫生申故也。

 

古歌云:
財官遇在庫中藏,不露光芒福不昌,
若得庫門開透露,定教官貴不尋常。

 

《繼善篇》云:納粟奏名,財庫居生旺之地。
此段《格解》附正財下誤矣,今正定。

補曰:
此段有二說:
一說財庫居生旺,如金人生於未月,是謂財庫。
要日干居於自生自旺鄉,方能長財發福。此說可從。
《格解》謂但解本文未順,非也。
蓋取用憑借於生月,取四季之月,為雜氣財庫,或雜氣時,
本有以日坐庫,如辛未日,而取格者也。
況雜氣喜身旺,謂日干取於生地,如甲子日居子自旺,如甲寅之類,
生於辰月為財庫,舊註謂須要一物開之,如戌衝開辰庫是也。
經曰:「少年難發庫中人。只怕有物壓之,故曰納粟奏名。」
此說誠順而有理,何謂不順?

一說此言世之人納粟奏名者,乃是身臨財庫,居於月令生旺之地。
假令金以木為財,庫於未,辛未日生人,是身臨財庫,
若生於冬月,謂之財庫居生地,
若生於有春月,謂之財庫居旺地,故曰財庫居生旺之地。
此說亦似牽強。蓋雜氣喜愛身旺,
如身居休囚也,天元贏弱,正為富室貧人,豈能納粟奏名乎?
財庫固要生旺,須要身居生旺,可以當之。
此說不如前說,亦當參者,
如身居生旺,財庫亦生旺更妙,可外身而專言財庫生旺乎?

 

《鷓鴣天》云:
雜氣財官仔細推,乾坤四季吐光輝,
身強財旺生官位,運至中年掛紫衣。
官星顯達利名齊,輕裘肥馬鳳凰池,
英雄若得開財庫,五花官誥拜丹墀。

又曰:
印綬生身稟氣清,辰戌丑未月中生,
四柱無財當顯達,遇印升加福壽增,
官旺之運定享通,龍樓鳳閣也馳名,
無滯早年癸甲第,一聲霹靂振家聲。

《玄機賦》云:
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
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

補曰:
官輕印財輕,入墓無妨。
如四柱財官,三合太旺,則天元贏弱,
又入墓運三合,則官旺剋身,財旺生殺,則贏弱太過必禍。
如上柱印綬太旺,重重三合,又入墓運三合,則生氣太過必禍。
所謂「木盛水漂,土多金埋」是已。
柱內傷官食神經,遇庫無災,
若傷官食神三合太旺,又遇墓合,則絕氣,愈甚必災,
此以身弱之極而言,已註論傷官格內。
身弱遇庫無災,
惟四柱比劫三合,則身旺已無倚,卻又遇庫身愈旺,無制必災,
此以身旺之極而言。
故曰:「旺雖逢墓庫絕,生加生旺過非宜。」
又曰:「中和為福,偏黨為災。」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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