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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卷二: 陽刃格 附: 比劫建祿格
2010/08/08 09:35:59瀏覽1830|回應0|推薦2

[8] 陽刃格 附: 比劫建祿格

楠曰:
陽刃格,六陽日干謂之陽刃理也,六陰日干不謂之刃。
但用刃之說,未究其理,則冥然不知也。
書云:「陽刃無衝可極品」。
蓋甲日生臨卯月,甲見卯中乙木,如兄見弟,
則能分我之祖財,奪我之祖業,
再加歲日時中木又有氣,何用乙木之再助我乎?
如是則不用刃也,而以刃為病也,
則用庚金七殺,合去其刃,
雖酉中官星沖去其刃,亦不畏也。
又或甲生卯月,歲月時中、疊疊財官七殺,
則日干雖旺,則變為弱,此則甲刃為用神。
若行酉運,衝去刃星,猶如人衰弱無力,全敕弟來扶持,
令被酉金殺死我弟也,則我何靠乎?則主有極凶殺傷蛇虎之禍矣。
若如此等,必須要印綬之運、生起我刃星,比肩運、以助起其刃星。

 

又曰:「煞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
蓋日主旺,得七殺以合去其刃星。
然殺乃之人,刃乃之器,刃煞停均,多作兵刑顯宦,
若日主弱、賴刃為助,見官煞多、制去其刃,多主盜賊小人矣。

 

然{陽刃格},與{建祿格}頗同。
但見祿不言刃者,蓋日下月令俱同一體純和也。
又若陽刃倒戈,必作無頭之鬼,理甚有驗。
如丙日干,四柱太旺,又露了出丁火貼身,
其刃鋒愈熾,則身首官安得不處乎?
如夏柱州之命甚驗,說見人命見驗類。

 

{建祿格}者,日主得主祿之地,非官祿之祿也。
書云:「月令建祿,多無祖屋」,而不顯言其理,
人用財為馬、官為祿,
假如甲日生寅月,甲以辛為官,己土為財,財官到寅為死絕地。
人則以財為祖業,靠官為福神,
祖業福神都無了,此格多無祖業者甚驗矣。
原甲日生寅,然上乃甲木之廬舍,財官空倒,又安有祖屋乎?
年上若見此祿,亦主祖業飄零。
帶此建祿,多主刑妻,與{陽刃格}同。
如甲日見寅,寅中有甲木來剋妻也。
若四柱有氣太旺,則不用{建祿格},
要官殺剋制其祿,要財星以為身旺之倚托。
若或歲日時中,財殺太多,亦旺孌為弱也,
宜印運以生其福神,宜劫運以助起祿也。

 

又曰:「一見財官,自然發福。
蓋身旺,原廬舍內無財官,則無祖業,
若身旺能任其財,豈不白手成家乎?

補曰:
夫陽刃者,
在天為〈紫暗星〉,專行誅戮,
在地為〈陽刃殺〉,祿前一位是也。
喜偏官七殺制伏,則陽刃起於邊戌,發富發貴,為將為相者多矣。
故《千里馬》曰:「羊刃偏官有制,應職掌於兵權。
又曰:「羊刃入官殺,威鎮邊疆。
喜印綬生身,故《三車一覽》云:「
羊劫重逢正印,廉頗有百計之謀。

 

又要訣云:「陽刃倘同生氣,閫內誰權,忌反伏吟。 

經云:「伏吟反吟,涕泣零零。
何謂「伏吟」?如甲以卯為刃、庚以酉為刃,
歲運與元命相對,卯見卯,酉見酉是也。
遇之必凶,即歲運並臨,災殃立至也。
何謂「反吟」?蓋衝擊之謂也。
如酉沖卯刃,卯沖酉刃是也。
遇之即咎,即「羊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之謂也,
忌{三合歲君},
如流年見亥未,而卯刃三合,
流年見巳丑,而酉刃三合,
如流年見戌,而卯刃六合,
流年見辰,而酉六合,其人當年禍必速至,
即「羊刃合歲君,勃然禍至」之謂也。
忌魁罡刑害,
全無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禍,有官印福神相助則為福,化為權貴。

 

何謂〈羊刃〉?
甲丙戊庚壬五陽有刃,乙丁己辛癸五干無刃,故名羊刃,
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與七煞相似。
凡有刃者,多有富貴人,
喜身旺坐祿,合殺有制,殺刃兩全,非常之命。

 

《三車一覽》云:
羊刃有三:
有〈劫財羊刃〉,甲見乙是也,不利於{財官格}。
有〈護祿羊刃〉,甲見卯是也,大利於{歸祿格}。
斯言誠為確論。

若乙見丙,謂〈倒祿羊刃〉,則非也。
蓋乙見丙,名為〈背祿傷官〉,誠大利於{去官留殺格}。
名為〈背祿羊刃〉,甚牽強解。亦謂乙見丙之說,恐不通,誠是。

 

又曰:劫財諸格,大忌財官尤甚,雖然亦有用時。

《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羊刃不為凶。
《繼善篇》云:「君子格中,也犯七殺羊刃。
又曰:「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
觀此又不可執一而論也。

 

《洪範》云:「羊刃善奪,資財化鬼。
又曰:「身弱財豐,喜羊刃兄弟為助。

 

《撮要》云:「羊刃怕沖宜合。
《易監》云:「羊刃重重必剋妻。
《寸金賦》:「劫財傷父亦傷妻。

《萬金賦》云:「劫若重逢人夭壽。

《元理賦》云:「
殺刃雙顯均停,位至王候;
殺刃重而無制,身為胥吏。
又曰:「男多羊刃必重婚。
又曰:「羊刃不喜刑沖。

 

《萬尚書賦》云:「官星帶刃,掌萬將之威權。
又曰:「傷官有刃,將相公侯。
又曰:「印刃相隨,官高極品。
又曰:「殺刃休囚,祿薄之士。
又曰:「
煞制刃興,主掌滿營之兵卒;
若是用神輕淺,決為吏卒卑官。

又曰:「刃輔傷官,際一日風雲之會。

 

古歌云:
羊刃七殺怕逢官,刑衝破害禍非常,
大怕財旺居三合,截發斷指主殘偽。

 

又曰:
春木夏火逢時旺,秋金冬水一般同,

不宜羊刃天干透,運至重逢定有凶。

 

又曰:
劫財羊刃不堪侵,不帶官星一世貧,
甲乙互逢皆仿此,縱多財帛化為塵。

 

又曰:
傷官不忌劫相逢,七殺偏官理亦同,

若是無官不忌劫,身強遇比劫嫌重。

 

又曰:
劫財羊刃兩頭居,外面光華內本虛,
官殺兩頭俱不出,少年夭折謾嗟吁。

 

又曰:
甲子丁卯非為刃,乙酉庚申理亦同,
合起人元財馬旺,中年顯達富豪翁。

 

又曰:
日刃歸時身要旺,正財忌運忌遭沖,
且如戊日午為刃,子丑財鄉立見凶。

財運無沖還不忌,官星制刃得尊榮,
月中有印印斯通,運到官鄉貴亦同。

柱若財多嫌殺運,無財殺運喜興隆。

 

《醉醒子氣象篇》云:「權刃復行權刃,刃藥亡身。
本註云:
權、殺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
殺旺喜行制鄉,刃旺喜行殺地,
若原殺旺復行殺旺之鄉,立業建功處,不免死於刀劍之下。
刃多再行羊刃之地,進祿得財處,必然終於藥石之間,數使然也。
 

 

又曰:「幫身羊刃,喜合嫌沖。

本註曰:刃乃幫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殺與刃相合、化為權星,
若見官與刃沖戰、乃成惡殺。
用者當審其輕重好惡何如。

 

又曰:「羊刃臨於五鬼,定須重犯徙流。

本註:如
壬申生人,五鬼在子。
癸酉生人,五鬼在丑。
丙寅生人,五鬼在午。
丁卯生人,五鬼在未。
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禪師《命書》云:「羊刃重重又見祿,福貴金玉。
斯可謂確論。

 

《理愚歌》云:「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體不免填溝壑。

本註曰:
倒乃〈倒戈殺〉,
懸乃〈懸針殺〉。
凡倒戈殺,只犯【戊】字與【戌】字,皆曰倒戈。
懸針者,干以【甲】字與【辛】字,支以【卯】字【午】字與【申】字,
如此者謂之懸針殺也。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頸之鬼。

經云:「運逢羊刃,財物耗散。

 

 

論日刃
舊註云:
〈日刃〉有【丙午】【戊午】【壬子】三日,
與〈陽刃〉同法,忌刑破害會合,
愛七殺,要行官鄉,便是貴命。
若四柱中一來會合,必主奇禍。
其人主眼大鬚強,性剛果毅,無惻隱慈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
三刑魁罡全,發跡於疆場。
如或無情,或臨財旺,則主其禍。
或有赦神,如刑害俱全,類皆得地,貴不可勝言。
獨羊刃以時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財鄉,怕沖陽刃。
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財運;
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財運;
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財運;
甲刃在卯,行巳午並辰戌丑未財運不妨,忌酉運;
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財運不妨,忌子運。

 

 

論比劫

夫比劫者,
陽見陽,陰見陰,陰見陰為比。如甲見甲,乙見乙之類。
五陽見五陰,如甲見乙,是兄見弟,為劫財,主剋妻害子;
五陰見五陽,如乙見甲,是弟見兄,主破耗,防小心,主剋妻。
蓋財者,人之所欲,方今兄弟見之,多有爭競,如夷齊者能有幾人?

 

《六親捷要論》云:「分祿須傷主饋人,比肩重疊損嚴親。

補曰:財多身弱,喜比劫助扶則為福。
故曰「男逢羊刃、身弱遇之為奇,
財輕身強、忌比劫劫奪則為禍也。

故曰「羊刃多而妻宮有損。

歌曰:「甲乙相見必妨妻,敗財剋父定無疑。

 

《金不換》云:
身旺比劫重,損財又傷妻。
比劫遇梟食,妻遭產裡危。

 

《六親論》云:月中歸祿無財官,父喪他鄉。
又曰:日逢刃、時逢劫,妻妾產亡。
又曰:日時背馬分財無救助,妻兒離散。

《撮要》云:比肩要逢七殺制。

 

 

建祿格

《喜忌篇》云:「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格解》述前二說俟知者察之。
此誠宜以傳不犯一智之病,但不悟十干建祿一說,又附註正官格亦非。

舊註以「會殺」為「暗會七殺」為凶兆。
如甲日用酉月,為官星正氣,
若年時子辰,則會起申金為七殺,乃甲之寇,故為凶,固是。
然官祿之祿,用令字,與雖逢字、建字,牽強。
況子辰暗會,合申殺,尤牽強不可從。

或曰:「會煞」,
謂「坐見七煞,年時天干顯露、地支隱藏,無制伏者」是也。
似勝舊註。亦與令字,雖逢字、建字未妥,亦不可從,
故或者又作{月令建祿格},此誠是,但無註解。

愚補之曰:
「建祿」者,月令十干祿是也,非官祿之祿。
如甲乙祿在寅卯,丙戊祿在巳,丁己祿在午,
庚祿申,辛祿酉,壬祿癸,亥祿子是也。
「會殺」者,天干既見殺,地支會合殺旺之謂也。
如甲祿在寅、忌庚殺,乙祿在卯、忌辛殺,並會殺旺無制伏者是也。
凡月令建祿,祿隨旺行,為祿亦不宜過旺,
喜見財宮,並天干透露,故曰:「
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
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財源。

又曰:「
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官財,自然成福。
最忌天干帶七殺反傷福,並支內會七殺,
太過無制伏,則福衰弱,反為凶禍,故曰:「
乙木生居卯,庚辛干上逢,
火旺人發福,殺地壽元終。
又曰:「
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尤恐返遭危,
柱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庚寧百事宜。
又曰:「月令建祿,會殺為凶可也。
又加之以「雖逢」「切忌」之辭何也?
蓋建祿則身旺,有比肩扶助,宜乎不怕殺。
然殺如猛虎,有伏制則貴,若無制會殺旺,不問身強弱,必凶。
況建祿格,只喜財官,最不喜干帶殺而支會旺,
故曰:「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殺為凶。
則「雖逢」字、「切忌」字,方有著落,
「令」字、「建」字愈明白不牽強,
故愚取此說,又為之解,以破前二說。
又《觀洞玄經》云:「甲以寅祿,庚壬本非駕。
又曰:「祿可以興騰,有時乎無用。
則「雖逢」「切忌」之辭,有輕重斟酌明矣。

 

喜見財官例

庚子戊子癸丑庚申古韓侍郎造 (#705133-1 =通 #7019752-2)

壬申丙午己亥庚午趙丞相之造 (#705133-2 =通 #7019665-3)

 

古見殺有制例

辛丑庚寅甲辰乙亥賀丞相之造 (#705133-3 =沈81)

木旺春令,日干生旺,
干頭官殺相連,只論殺,運行[丙戌、丁亥]制殺鄉,宜為大貴也。
況甲乙與庚辛金各成配偶。所以不忌殺也。

 

古會殺為凶例

辛丑辛卯乙丑庚辰施洪富命之格 (#705134-1)

    乙祿在卯,干頭俱透露庚辛,喜行戌亥二運,木火旺位,制伏之鄉發福。入酉運丑酉會殺旺,死於非命。

 

(#705134-2, 通, 沈62)

壬寅丁未丙寅壬辰夏閣老,貴命,火有餘水不足格

楠曰:
丙火炎光熾若炊,宜行殺運濟江湖,
庚辛壬癸登黃閣,印比重重壽心殂。

丙寅日主,歲月日上,火氣炎甚,
得年時壬水透出,正謂水火有既濟之功,
但四柱中火土之氣還勝,金水之氣還輕也,
所以運到[壬子、癸丑],干支皆水,
蓋為水氣不足,以補其水也,所以運登黃閣,為天下這首相也。
其貴蓋在月於丁火,透出陽刃,合去壬殺,
正謂「刃殺相幫,威權萬里」。
一入[甲寅運],助起火氣,則又火有餘而水不足也。
蓋因丁火陽刃透也,正謂「陽刃倒戈,必作無頭之鬼」,
[甲運]死宜矣。

 

(#705135-1, 鑰)

壬寅丁未丙申壬辰吾都吳高一,貧命,水有餘、火不足之格

楠曰:
丙丁未月火雖炎,水氣重侵又不然,
火氣若衰宜木運,再行水運禍連綿。

丙火雖旺,不合夏至後二陰之際,水氣進氣,
更加丙臨申位,三合火局
(??),水有餘而火不足也。

且在丙火下旬,金水進氣,火氣將衰。
若夏閣老
生在丙火上旬,火神正旺。
此命再行[壬子、癸丑],豈不殺重身輕乎?
初行西方,尚作蹇滯守儒,再行北方,作乞丐宜矣。
此命本不當編入此例,但與夏推州之造只差一字,故同編,以便比例故也。視者詳之。

 

(#705135-2)

庚午辛巳丙申壬辰吾都何泳一,火少金水多

楠曰:
丙火雖生得祿鄉,不堪財殺重茫茫,
變強成弱多貧夭,再入財鄉壽豈長。

丙火雖得祿於巳,不合四柱多水之氣勝,
早行[午未運],火旺助身,衣食頗給,
一入[申運],財殺太多,帶疾而死。
有【乙未時】生人,火旺頗旺,入西方頗可。
此是吾都詹獎五命也。

 

 

專祿格

《纂要》云:此格【甲寅乙卯庚申辛酉】是也。
柱中忌官殺,不宜刑衝破害,歲運亦同。

《元理賦》云:「八專日支同類,殺運殺年多凶。」正此之謂此。

 

(#7051136, 玠040)

壬辰庚戌辛酉辛卯金溪徐龍岡,貴命,專祿格,以官殺為病格

楠曰:
辛酉分明專祿格,戊中有火喜神沖,
殺星原是柱中病,去殺方知祿位榮。

辛酉專祿,見戌有丁,為損祿之病神,辰字去之,所以有病者貴。
[癸丑運]癸丑年
(22歲),丑刑戌火去病盡矣。
聯登黃甲,其貴宜矣,只畏丙丁兩字損貴。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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