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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峰通考》卷二: 印綬格
2010/08/08 07:12:45瀏覽1683|回應0|推薦2

[7] 印綬格

楠曰:正印偏印格者,如父母生身之義也,蓋日主得其資助。
書云:「印綬生月利官運,畏入才鄉,蓋財乃破印之氣也。」
此亦書之死路,非通變之道也。
然四柱印星太旺,日主有氣,印疊生身,
如人元氣本旺,再服補藥,生可存乎?此則幾用見財以破印也。
四柱財少,必須運上財神為吉。
又若日主根輕、印星又弱,最畏財星,謂之貪財損印,宜也。

 

又有〈真印、假印〉,
如丙日生人,生臨亥月,或用亥月甲木作「假印」也。
十月木氣,根桔葉落,
則此衰木,宜行東方木旺之地,以輔助其根氣,
則枯苗得雨,勃然而興,
畏巳酉丑運,沖剋其木,
尤畏行西方庚申辛酉,天干地支俱全,損傷尤甚。
若天干得壬癸甲乙丙丁蓋頭,雖禍亦淺。

又若丙丁日主,臨寅卯多根之地,謂之「真印」也。

 

若印多不畏財星,日主輕,如只有一二點印,亦畏財也。

大抵木不能勝金,謂之印綬被傷。
倘若榮華不久,真假印辯,不可不究。

 

〈財、官、印、殺、食神、傷官〉,此六乃日干月令。

正格外有〈陽刃格〉,此係日月相通。
出此之外,
或虛邀財官,或刑合財官,
或暗拱財官,或沖搖財官,亦幾近理。說見下文。

 

《繼善篇》云:「官刑不犯,印綬天德同宮。
補曰:
一說謂不犯官府刑憲,蓋因印綬天德年月日時支同一宮分固通,
格解但謂四柱中俱有,乃同一命宮分,不必同一支。

如【甲寅、丙寅丙寅丁酉】,是天德在丁,月德在丙,印綬在寅。

如【庚申庚辰庚子壬午】,是天德月德俱在壬,印綬在辰,天德與印綬同一命宮是己。
尤通
嚴陵命書謂天月二德星,在日上為的當,他處見不當作德論。

 

古歌云:
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
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補曰:
甲乙在亥子月生,
丙丁在寅卯月生,
戊己在巳午月生,
壬癸在申酉月生,
庚辛在辰戌丑未月生,或在巳午月生,
皆是月逢印綬也。
若四柱中元有官星,乃是官印相生,方為貴人,誠印綬格所最喜者也。
若行官鄉運,則發福幾清厚。
行死絕運,輕則災疾損傷重則死亡孝服。
若行財鄉,貪財壞印,其禍百端。

 

又曰:
重重生氣若無官,常作清高技藝看;
官殺不來無爵祿,總為技藝也孤寒。

補曰:
月生日干年時俱有印綬,是謂重重生氣也,有官方作貴推。
若無官殺,非技藝之流,則庸常之輩。
總為清高之藝,亦不免孤若寒微而已。
所謂「印綬旺而子息稀」是也。

 

又曰:
印授干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
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綠真。

補曰:
印綬生月
,干頭重重,一見印綬之比肩,又行印旺之運,必傷身。
所謂「
木賴水生,水盛則木漂,
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枉度秋
」是也。
印旺、遇財乃發,須入財鄉運,乃能發福發祿,
如水盛木漂,必須行財運,以土制木,則木植其根為福,
所謂「歲運若行財旺也,反凶為吉遇王侯」是也。
《格解》所謂「印綬畏入財鄉」之句,不可拘泥是也。

 

又曰:
印綬官星旺氣純,傷官多遇轉精神;
如行死絕並財地,無救反為泉下人。

補曰:
印逢官星,如值所喜,則為旺氣純也。
傷官多遇,值如所忌,則不免轉而不精神也。
舊文原是如此,而或者改旺氣為運氣,改傷官為偏官,
以轉精神為有精神則非也。

 

又曰:
印星偏者是梟神,柱內最喜見財星;
身旺遇之方是福,身衰梟旺更無情。

補曰:
印星偏者,如甲生亥月,乙生子月之類。
無食則為偏印,有食則為梟神。
柱中見偏財正財則吉,故曰偏印遇財乃發。
又曰:
偏財能益
壽延年,身旺遇之吉。
若身弱逢梟旺,則為禍矣。
所謂「梟神興,而早年夭折」是也。

 

《絡繹賦》云:
印臨子位,受子之榮;
梟居祖位,破祖之基。

補曰:
或曰「梟居祖位,破祖之基」甚應驗。
觀《六親論》云:「日時殺刃逢梟,半道妻兒離散」可見。
《格解》謂梟居祖位破祖之基,再詳。

 

《玉匣賦》云:華蓋與文星共會,尉遲為五伯良臣。

補曰:
文星謂印綬也。故《通明篇》云:「印綬文華也」,非文昌之文。

 

《寸金鑑》云:
印綬不喜見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
八字逢財無所用,行財不利卻無端。

補曰:
臨官是日干行臨官之地,印逢則病,故曰不喜見臨官帝旺。
是干行帝旺之地,印逢則死,故曰「逢之亦不歡」。
八字中最忌見財星,喜見官星,
如運行財旺之鄉,則貪財壞印、為禍百端。
所謂「如行死絕財旺地,無救反為泉下人。」

 

《萬金賦》云:
第一限逢印綬鄉,運行生旺必榮昌;
官鄉會合遷官職,死絕當關是禍殃。

 

《淵源歌》云:
有印無財是福媒,喜逢官位怕臨財;
主人囊括文章秀,一舉丹墀面帶來。

 

《元理賦》云:水泛木浮者活木。

補曰:
此言水泛木浮格也。
蓋甲木生於亥,則無咎。乙木死於亥,水泛木浮,恐無聚作。

又曰:水盛則漂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補曰:
上文論陰木,此論陽木。
蓋言甲木歸於子,水敗之鄉,柱中水印太盛,失土止者。
人命得之,主漂蕩無定,風花好酒,無成之造。
遇土運止水,發福為榮。

 

又曰:貪食乖疑,命用梟神因有病。

補曰:
如日坐梟神,或干支梟印重,運逢食神,必主貧乏生病,
更帶刑法,作災不測。
故《奧旨賦》云:「
歲月時中有偏印,吉凶未萌。
大運歲君遇壽星,災殃立至。

 

又曰:命用梟神,富家營辦。

又曰: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加生印,死見凶臨。

又曰:壬癸多金,生氣酉申,土旺則貴,水旺則貧。

又曰:癸日申提,卯寅歲時,年殺月劫,林下孤淒。


 

1. (#705120)

【己亥乙亥乙丑丁亥】臨川黃良三公,富命,水重土輕

楠曰:
水氣重重在地支,木漂水泛欲何依,
最宜土運來剋水,財帛金珠樂有餘。

乙木生亥,重重水氣以漂之,
早行[癸酉
壬申],木多見水不利

一入[辛未庚午己巳戊辰]四運,土止水流,財發萬緡,

正謂「印綬若多,財要見」也。

 

2. (#705121-1)

【丁亥辛亥乙亥丁亥盱江劉三三公,水多漂木之格

楠曰:
乙生亥月水重重,殺印分明祖業豐,
戊己運中雖發福,再行水運壽年終。

乙木生亥,水氣重重,但喜純粹水木,丁火蓋頭,蓋得祖財豐富,
[己酉、戌]運,財名頗振,[酉運]殺輕得祿也。
原殺星見水,多洩去精神,殺弱入酉得祿,生子甚多。
一入[申運],壬水太旺,水來泛木死矣。

 

3. (#705121-2 =#707287-2 大富)

【壬寅辛亥丁巳辛亥盱江劉瑛千九公,富命,衰印畏財格

楠曰:
丁火生臨亥月乾,木神類聚喜相連,
柱中最怕金為病,運入東方福祿全。

丁火生於亥月,火神衰弱,喜年干透出壬水,丁壬化木於亥,
更得寅亥木神類聚,用木無疑矣。
蓋得巳宮有庚來損木,則金為病明矣。
運行[甲寅、乙卯
丙辰丁運],枯木逢春,
又喜火破庚金存木,富享優遊。
入[巳]強寇毀廬,喪子奇禍,蓋嫌巳中金來剋木也。
[午未]木死,阻壽。

 

4. (#705122-1 沈)

【乙丑辛巳己巳庚午豐城孫世佑布政,貴命,旺變為弱用印格

楠曰:
己土雖然坐旺鄉,重重金氣損精陽,
旺中變弱來親印,殺運應知佐廟廊。

己土雖生巳月,本為火生之域。
夫何金氣重重?己土見金洩其精氣,
賴有三重火氣,大抵土好暖而畏寒,則己土親火為印綬。
運行[己卯、戊寅],殺星太旺,
故曰印輕者賴官殺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
丁丙運火輕,猶宜補起火來。
大運入子,見財而破印,財乃妻也,因妻而致禍也。
蓋原無水止有火土,則東方水運不美,
此則土虛而好火,畏水傷火,子運死也明矣。

 

5 (#705122-2 =#707242-3)

【壬戌壬寅丁卯戊申崇仁方武十,凌遲死,貪財壞印

楠曰:
丁火生寅木氣柔,財來沖印便成憂,
再行財運災難免,
直待凌遲死便休。

丁火日干,生於立春後二三日,其火檄寒矣,其木極嫩矣。
正為木嫩火衰,不合年月兩點壬水,再來濕火濕木,
時上申宮庚金,衝出嫩木。
且有戊字透出年支戌土,透出月上真土,作正火土傷官用印,
不合衰印受傷,
一入[巳運],庚金得生於巳,壞了衰印,
因殺死樂安東陳人云壬余命,武十為首,問凌遲剮罪而死。
蓋透出傷官,身衰用印,印星受傷,故犯此極刑。

 

6 (#705123-1 鑰 玠093)

【乙亥癸未丁卯甲辰撫城過桓九公,木無金之格

楠曰:
丁生未月火揚威,見木重生火不知,
大喜庚辛來損木,再行木運本非宜。

丁火生臨未月,火神猶旺,再見木多,返助其炎威也。
初行辛巳庚運,木多見金而剋之,行財頗逐。
但四柱原無一點金氣,財神無根,生財而不充。
大運行[寅卯],原木旺再行木旺地,
殺為子星,行寅卯泄子之氣;
財為妻,行寅卯助起比劫以傷妻。
到此辟妻離子,呻吟不利,豈非命該如是乎?

 

7 (#705123-2 鑰)

【辛卯辛卯戊寅壬子與夫子命,去官留殺同印

 楠曰:
去官留殺理分明,主弱分明用印星,
運入南方夫子旺,逢申破印禍來並。

年上兩重乙未夫星,天干兩辛去之,獨用寅中甲丙兩字。
早行壬癸運,疊疊損兒,蓋為壬癸傷印也。
入巳丙火得祿,生子旺夫,南方火旺,財享安福。
脫甲患疾而死,壬水破印也。伯母瑛四孺人命。

 

8. (#705124)

【乙卯戊寅丙戌乙未富女命,無夫星入格。

楠曰:
丙火生寅土透天,無夫入格福連綿,
身衰宜入南方運,用印分明豈偶然。

丙火生寅,蓋寅中艮土,戊未又有土,月上戊土透出,
寅月火虛,土洩精英太過,正作火土傷官用印。
蓋傷官衰者用印,原喜柱中不見夫星。
原若有夫,行南方運,必主孤貧,
此則原無夫星,則不論夫也,所以南方運,助夫生子而富。
又作火虛有焰,一入申運,見金破木,死矣。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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