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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起訴18人
2013/08/03 11:34:47瀏覽41|回應0|推薦0

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28天,於84日舉行告別式前夕,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昨宣布洪案偵結,起訴18人;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及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等7人,均遭請求從重量刑。

 

馬統帥政績1261

 

Beethoven Symphony NO.9 - 1st Movement (Otmar Suitner)

http://www.youtube.com/watch?v=FBA2IGzBlBQ

 

【摘要8.1.2013蘋果】陸軍下士洪仲丘冤死28天,於84日舉行告別式前夕,國防部最高軍事檢察署檢察長曹金生昨宣布洪案偵結,起訴18人;269旅禁閉室管理士陳毅勳542旅少將旅長沈威志7人,均遭請求從重量刑,其中陳毅勳依重罪「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沈威志等6人涉《刑法》、《陸海空軍刑法》,「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最重可處76個月徒刑。

洪仲丘姊姊洪慈庸不滿說,家人最重視在「犯意」釐清,起訴書依然交代不清。她說:「我們比較期待能否幫我們查清楚,為什麼542旅這些人急著把我弟弟送進去(禁閉室)?一定還有更多內幕。」全案發展至今已無法還原全真狀況,目前看來只有60分。而「公民1985行動聯盟」也對起訴書表示強烈不滿,決定如期在83日上街抗議。

起訴書也首次披露洪仲丘曾「竄改體測成績」、以快服役期滿為由「拒背值星帶」等,引起多名士官不滿,藉洪帶照相手機入營違規,聯手將洪關進禁閉室。

高等軍事檢察署檢察長史勝德指,沈威志等6人,在「犯後不知悔改猶飾詞狡辯」,均請求從重量刑,最重可處76個月徒刑。其中對洪仲丘施以「殘酷虐待訓練方式」的管理士陳毅勳,竟恃身為上官之職權,恣意對洪仲丘施予肉體及精神上違反人道之殘酷訓練,導致洪因苛酷凌虐致死,依「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請求從重量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禁閉室室長蕭志明、副室長羅濟元、宋浩群及管理士李念祖、陳嘉祥、李侑政、黃冠鈞、黃聖筌、張豐政、侯孟南10人,未注意洪仲丘身體不堪負荷,仍持續操練,終致洪死亡,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

起訴書指269旅憲兵官郭毓龍中尉,未經長官批准而移送執行禁閉行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罪,最高可處76個月徒刑。

家屬不斷質疑542旅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及政戰主任戴家有等高階軍官必須負責,昨軍檢調查指出,何江忠主動協調出禁閉空床位,627日晚間得知旅部連未將洪悔過案呈報,還兩度痛批徐信正強力施壓要求快上呈洪案。

洪仲丘的連長徐信正、副連長劉延俊、上士范佐憲等人,共謀要將洪關禁閉,並向何江忠請求協助,何聽了徐所稱「洪仲丘揚言體檢流程須時一周,他退伍前可免受悔過懲罰」後,怒而積極介入加速禁閉洪的作業流程。

軍檢表示,何江忠第一次施壓,是利用晚餐時當面警告徐信正,「如果不趕快把洪仲丘抓去關,我就抓你去關。」隨後又致電催促,並在當晚該旅會議上斥責徐,稱旅部連竟有這麼囂張跋扈的人,說要退伍關不到他,「我已經協調269旅副旅長,禁閉室有位子,趕快把程序完備,明早送他去禁閉室,你不關他換我關你!」

何江忠還當場對人事科的軍官下令「速辦」,徐信正因此在會議結束後,立即將洪案上呈,相關軍官也因副旅長的壓力未詳查就簽章,人事科長石少校次日(6/28)上午7時還親自面呈沈威志核定。

軍檢表示,由於洪仲丘27日當晚已傳簡訊給沈威志求援,並質疑關禁閉的程序馬虎粗糙,但沈並未馬上指示所屬查明,隔天他看到洪的懲罰案,竟配合何江忠等人急於把洪送禁閉的心態,隨即批「可」,讓洪在28日上午10時就被送往禁閉室。

軍檢指出,雖然沈威志事後要求戴家有約談洪仲丘,「惟均屬緒安撫之虛應故事作法」,並未能改變洪受悔過懲罰移送禁閉室執行的結果,軍檢也因此認定,沈威志與何江忠等人有共謀剝奪洪的自由的犯意並據此起訴。

律師鄭文龍指出,被害家屬最想知道凌虐動機,偵查結果卻交代不清,且動機很重要,決定多少人涉案,而凌虐案又是一群人基於某種默契所為,怎可能由戒護士陳毅勳獨力完成?他批軍方一如外界預期「對全案損害控管,才急於起訴、切割。」

律師歐陽弘說,洪仲丘與其他禁閉士官兵一起接受操練,唯獨洪死亡,顯見針對洪而來,應有其他共犯,但軍檢對外界最想知道是否有上級包庇等疑點,卻隻字未提,涉案高階軍士官全以刑責較輕、僅可處七年六月以下徒刑的職權妨害自由等罪起訴,很難令人相信只有一人涉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凌虐致死罪。

不具名檢察官表示,軍檢公布的起訴事實並非全不可信,但指令由上級傳達,到陳毅勳執行,期間是否有「黑箱」?從公布的調查結果,顯難說服民眾,且洪仲丘被陳毅勳上午狠操,中午依然進食、休息,卻在戒護士李念祖下午接手後死亡,中間的因果關係,須透過醫學論理證明,否則能否成立凌虐罪,仍有變數。

這份趕在洪仲丘告別式之前出爐的起訴書,時機上是希望給家屬和社會一個交代,用心良苦。若干疑點固然在起訴書中有所解釋與澄清,但還是有不少啟人疑竇之處。首先,軍檢堅持除了只有陳毅勳具主觀犯意與行為,其他長官並未授意整死洪員,他們主觀上只想教訓洪,無法預見致死的結果。

但軍檢的說明無法證明沒有長官教唆,因曾有神祕電話指示陳狠整洪員。但軍檢否認,也否認官階越高罪刑越輕,以及讓士官頂罪扛責的質疑。

其次,有同旅退伍的士兵爆料,上士范佐憲在營外涉及簽賭和重利,而洪員違規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入營,遭懷疑目的在偷拍范的罪行,洪擋人財路因此引起共犯結構的殺機。軍檢認為范的營外行為和洪的死亡無直接關聯。

問題是,軍方規定攜帶有照相功能手機入營的罰則只是記懲戒,為什麼搞到死人呢?沒有深仇大恨何至於此?這恐怕相當關鍵,起訴書完全沒有說明

再者國軍體檢報告一般需要14天,為什麼洪員的體檢報告一天就完成?難道不是因為洪即將退伍,要爭分奪秒、大幹快上地惡整洪員嗎?軍檢只說體檢報告1天到14天都不違反規定,但為什麼如此猴急地「優待」洪?

此外,錄影機為何不明原因停錄?軍檢說是故障,而且那102分鐘不是洪被惡整的時間。就算解釋合理,攝影機隨時黑掉當然是提供陰謀論的沃土。軍檢也沒充分解釋為什麼救護車的醫官沒下令開警笛加速?也沒開冷氣幫洪員降溫?這都違反常理,令人起疑。

 

未等軍事審判法修法再偵結 律師團遺憾【摘要8.1.2013自由】陸軍下士洪仲丘遭凌虐致死案,洪家義務律師團律師顧立雄對此表示,律師團獲悉軍高檢要於昨天偵結,前晚緊急向軍高檢提起要求暫緩起訴,希望等候軍事審判法修法再進行偵結,但軍方卻不理會,逕自起訴,對此律師團表達深切遺憾。

顧立雄說,對於洪從542旅送到269旅,過程是否受到「關照」?軍方雖表示查無實證,但律師團對此仍感到困惑,只能寄望在閱卷時進一步釐清。此外,不知軍檢如何看待542各級軍士官間是否有共同犯意或各存犯意?如果先前彼此有犯意聯絡,那犯罪事證就很明確。

如正副旅長間,是否討論過送洪禁閉,副旅長與連長間又是如何聯繫?蓋過章的軍官有無溝通討論、有無犯意,為何不用負責任?軍檢都未交代,這都有待釐清。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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