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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31 12:28:00瀏覽17|回應0|推薦0 | |
| 今年三月被詐騙一次,損失慘重。 參考資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沒想到今天詐騙打到家裡,還以地檢署的名義說要我到庭當證人,於是我打去165問,165說地檢署若要傳證人會有公文或者傳票,不會直接打電話,而且也沒講是哪一位檢察官,所以確認詐騙沒錯。 另外,別沒事找事去跟詐騙集團鬥,他們電話號碼可以換來換去,咱們的電話號碼除非有設定不顯示,否則打過去自己顯示號碼,反而被他們騷擾,無須這麼做,不理會(一個巴掌拍不響),若來電有顯示,直接打165專線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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