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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辯通傳之七/趙津女娟
2012/10/21 04:00:00瀏覽132|回應0|推薦0
  趙津女娟者,趙河津吏之女,趙簡子之夫人也。初簡子南擊楚,與津吏期,簡子至,津吏醉臥,不能渡,簡子怒,欲殺之,娟懼,持楫而走,簡子曰:「女子走何為?」對曰:「津吏息女。妾父聞主君東渡不測之水,恐風波之起,水神動駭,故禱祠九江三淮之神,供具備禮,御釐受福,不勝巫祝,杯酌餘瀝,醉至於此。君欲殺之,妾願以鄙軀易父之死。」簡子曰:「非女之罪也。」娟曰:「主君欲因其醉而殺之,妾恐其身之不知痛,而心不知罪也。若不知罪殺之,是殺不辜也。願醒而殺之,使知其罪。」簡子曰:「善。」遂釋不誅。簡子將渡,用楫者少一人,娟攘卷摻楫而請,曰:「妾居河濟之間,世習舟楫之事,願備員持楫。」簡子曰:「不穀將行,選士大夫,齊戒沐浴,義不與婦人同舟而渡也。」娟對曰:「妾聞昔者湯伐夏,左驂驪,右驂牝靡,而遂放桀。武王伐殷,左驂牝騏,右驂牝䮲,而遂克紂,至於華山之陽。主君不欲渡則已,與妾同舟,又何傷乎?」簡子悅,遂與渡,中流為簡子發河激之歌,其辭曰:「升彼阿兮面觀清,水揚波兮查冥冥,禱求福兮醉不醒,誅將加兮妾心驚,罰既釋兮瀆乃清,妾持楫兮操其維,蛟龍助兮主將歸,呼來櫂兮行勿疑。」簡子大悅曰:「昔者不穀夢娶妻,豈此女乎?」將使人祝祓,以為夫人。娟乃再拜而辭曰:「夫婦人之禮,非媒不嫁。嚴親在 內,不敢聞命。」遂辭而去。簡子歸,乃納幣於父母,而立以為夫人。君子曰:「女娟通達而有辭。」詩云:「來遊來歌,以矢其音。」此之謂也。

  頌曰:趙簡渡河,津吏醉荒,將欲加誅,女娟恐惶,操楫進說,父得不喪,維久難蔽,終遂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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