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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賢明傳之十一/魯黔婁妻
2012/08/25 04:00:00瀏覽19|回應0|推薦0
  魯黔婁先生之妻也。先生死,曾子與門人往弔之。其妻出戶,曾子弔之。上堂,見先生之屍在牖下,枕墼席稿,縕袍不表,覆以布被,首足不盡斂。覆頭 則足見,覆足則頭見。曾子曰:「邪引其被,則斂矣。」妻曰:「邪而有餘,不如正而不足也。先生以不邪之故,能至於此。生時不邪,死而邪之,非先生意也。」 曾子不能應遂哭之曰:「嗟乎,先生之終也!何以為諡?」其妻曰:「以康為諡。」曾子曰:「先生在時,食不充虛,衣不蓋形。死則手足不斂,旁無酒肉。生不得 其美,死不得其榮,何樂於此而諡為康乎?」其妻曰:「昔先生君嘗欲授之政,以為國相,辭而不為,是有餘貴也。君嘗賜之粟三十鍾,先生辭而不受,是有餘富 也。彼先生者,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於貧賤,不忻忻於富貴。求仁而得仁,求義而得義。其諡為康,不亦宜乎!曾子曰:「唯斯人也而有斯婦。」 君子謂黔婁妻為樂貧行道。詩曰:「彼美淑姬,可與寤言。」此之謂也。

  頌曰:黔婁既死,妻獨主喪,曾子弔焉,布衣褐衾,安賤甘淡,不求豐美,屍不揜蔽,猶諡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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