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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8 22:09:09瀏覽689|回應0|推薦9 | |
靠夭啊~
「黃小V!地上玩具給我收好!」 「我不是叫你玩具不玩了要收到箱子裡嗎?!」 「喔…。」黃小V頭低低地,抬也不敢抬,默默收拾起滿地的汽車模型、火車、樂高。
趙哥心理又氣又好笑,看著兒子嘟著嘴收玩具。他就這麼一個寶貝了,心頭的肉。
其實不是不理另外那個女兒,孩子就不是他的嘛,那個女的硬要賴,還放話說,要告他棄養,離了婚,以為小三會扶正?
老實說,褲子都沒脫過。 哪來的小三?
但是,曾參殺人唷?
大家都說我因為那個阿前,所以小V的媽去書店買了13元的離婚協議書,嘎嘎看到,然後嘎嘎又看到阿前住到我家…。噢!太扯。
小V的媽因為工作,所以去了美國,她最後跟我說:「趙哥,我們不要結婚好不好?」我尊重她的決定。但是我沒想到當她回來台灣時,是兩張機票。
我不是不愛她。 第四期。 小V很懂事,他說媽媽要休息,他要等媽媽休息完了再跟媽媽玩。所以化療完比較舒服的時候我都會帶小V去他媽媽那裡。
我錯就錯在心軟。阿前的女兒何辜?他是小V的同學,阿前的先生也是早走,所以她女兒沒有看過爸爸,是我鼓勵阿前帶她女兒來跟小V玩。小V怎麼跟我說話,她都學。久了以後變成好像我跟阿前、阿前的女兒走很近…。
是說,離婚要法院辦協議離婚,或判決離婚!書局的離婚協議書是能幹嘛啦!這些八卦王,真想翻白眼。
我跟小V的媽說好,彼此不產生情愫。
那我喜歡雅馨不行嗎? 只是,我也不確定,如果愛一個人,是否要考慮到她跟小V的關係?雅馨說,那她就有照顧小V的責任,這是她目前還在考慮這段關係的原因。但是,小V可以照顧自己了,我們不能撇開第三人單純是個男女朋友?
雅馨和我是跑新聞認識的,我已經很少見到願意跑真相新聞的人,根本就沒有市場。即使有人支持我們,同行也是一直勸我們不要當異類,上頭更是下命令叫我們不要報導。可是雅馨從來不退縮,報導不能刊她就用個人的網誌化名公布,即使遭到警方約談她也不怕,我每次說要陪她去檢察官那裡,她都說不用。
正義、堅強、認真、勇敢,這就是我喜歡的她。
粉絲們說小三是阿前,然後有人笑阿前很醜;也有人說小三是嘎嘎,說阿前的女兒才是我親生的,黃小V是嘎嘎的小孩,我太太是因為我太紅所以忌妒離婚,唉。
可以都不要嗎?
我的愛人就是黃小V,我喜歡的人是雅馨,我同情的人是阿前,嘎嘎是哥兒們,嘴巴大的去X啦!
其實我最想做的事是陪黃小V堆樂高。
(電話鈴) 「喂~趙哥…。」 「雅馨?你又跑…我不是說那麼危險的地方要叫我嗎?喂?」 「你漆仔逆?限你十分鐘,高速路下找穿黑衣服的。」(嘟嘟嘟) (簡訊:姓趙的,敢在網路播新聞,勸你買盒驗孕棒)
... 趙哥心想:可是我不姓趙啊。
以上純屬虛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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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