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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6 23:42:46瀏覽695|回應2|推薦23 | |
2007年03月06日 星期二 看到以下的新聞,忍不住感動起來!雖然目前中正紀念堂暫列古蹟,也只有一年內暫時不准有人動它,可是起碼在段這期間內,還是有機會為它請命。 我們的圍牆,還是有機會可以爭取保留下來的! 新聞中的最後一段,鄧文宗說的對:「文化資產的鑑定,『年齡不是問題』,就像選美比賽,不是看年齡,而是看氣質和反應等,在西方國家,具有『地標性』的建築,像是艾菲爾鐵塔,不考慮興建的年代,都屬文化資產。」 所以,中正紀念堂,剛好符合了這段話,它屬文化資產、它是有紀念性的! 中正堂今起暫定古蹟 北市府:不得破壞 【聯合晚報/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2007.03.06 03:09 pm 台北市文化局已組成文化資產鑑定小組,今天以電子公文發出中正紀念堂現場會勘開會通知,包括教育部等單位收到開會通知時,中正紀念堂『暫定古蹟』的身分就正式確立,今天中午起『任何人都不得破壞』。 根據文資法第17條,中正紀念堂具備暫定古蹟身分後,任何人不得破壞,審查期間以六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因此最久可暫定古蹟一年。若中央在審查過程中逕行拆除圍牆,李永萍表示,根據文資法第94條,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據文資法第100條,如公務人員觸犯94條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台北市長郝龍斌強調,市府對中正紀念堂圍牆是否拆除,『沒政治考量,沒既定立場,完全依法行政,尊重專業審查結果』。他表示,圍牆是否拆除,決定權在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 此外,蘇貞昌指馬英九和郝龍斌兩任市長,對拆除中正紀念堂的態度前後不一,郝龍斌澄清,過去市府對此曾有不同意見,但從未做成決策和政策。 台北市長信箱近日湧進三、四十封信,包括市民、學者專家、文史工作者紛為中正紀念堂請命,要求市府有明確立場。 北市文化局長李永萍表示,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只要有任何人提報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市府就要啟動文化資產鑑定程序,如果不啟動這項程序,台北市政府就有『瀆職』之嫌,對於中央官員『一覺醒來變古蹟,台北市濫用法令』的說法,李永萍譏諷政府高層,對文資法內容還不太了解,要好好讀一下法律。 李永萍表示,依據文資法,文化資產是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包括、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等,有很多可能性。至於民國69年4月5日落成啟用的中正紀念堂,只有27年歷史,是否有如此『年輕』的古蹟?李永萍坦承,以現有文資價值的建物,中正紀念堂是比較年輕的建築,是不是古蹟或其他項目,目前無預設立場。 文化局主管文化資產的鄧文宗科長表示,民國69年落成的中正堂,確實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提報審查古蹟鑑定的建築,僅次於民國55年竣工的陽明山中山樓,目前是市定古蹟。 鄧文宗強調,文化資產的鑑定,『年齡不是問題』,他比喻說,就像選美比賽,不是看年齡,而是看氣質和反應等,在西方國家,具有『地標性』的建築,像是艾菲爾鐵塔,不考慮興建的年代,都屬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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