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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清執著的「核心」
2013/10/11 13:35:17瀏覽682|回應0|推薦12

佛門修行者是否已證初果?

端以我見及三縛結是否已斷而判,

不以耕地時是否能使蟲離四寸為判;

是故佛弟子是否已證阿羅漢果?

端以五上分結是否已斷為判!

——平實導師——

http://www.enlighten.org.tw/book/3/1

 

由以上 平實導師開示,勸請修學《廣論》之行者,在修行之前要先有的認知──應先認清自己執著的核心是什麼!不然要怎麼放下?要先知道目標,才能達成任務;如果連要放下的是什麼都不知道,光知道自己執著在某一件事情上面,卻不知道為何自己會在這上面執著,那是永遠都無法真正「放下執著」,只是說說而已!究其原因──我見未斷之故!

要知道夜夜斷滅的意識心,乃虛妄不實之法,如實現觀進而能斷我見,如是方能真正「放下執著」!

然而,宗喀巴於《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卻主張意識常住,在《密宗道次第廣論》中卻教人十六個小時與異性修雙身法,此處清楚可見,《廣論》處處執著欲界法,永遠都無法離開欲界,因為我見未斷又大妄語,一世修行唐捐其功更復沉淪。

以下,節錄自「福智慈善基金會」──「八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皈依法會師父開示」:https://www.facebook.com/blisswisdom.hk/posts/621679874557317

 

  平常我們總是以自己的標準去衡量事情,學了佛以後第一步,就是要把自己的標準放寬,代別人著想。這句話很容易講,其實很不容易做到,卻很值得我們去做。你用你自己的尺度衡量,那就是自己的執著,代別人想的話,執著就減輕了。代別人想有各種角度,在這裡是用佛法的角度,比如說上士道裡講忍辱,忍辱裡面無非是把佛法放進去,放進去後拓寬了尺度,本來自己無法忍受的事情,到那時就能忍受了,那是因為用佛法以後,把自己內心當中認定的執著減輕。執著是我們的盲點,佛法最究竟高明的地方就是如此。然後做了以後把功德回向,不要執著那個功德。我們常常為人做了事情,總希望他人回報,這就是一種執著,平常我們做事處處地方可以看清楚這特點。那麼我們做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呢?要回向無上菩提,這個概念向後一直都用得上,而且非常重要!

 

因此,不管是「自己的尺度去衡量或是代別人想」都是落入四相中的「我相與人相」中。我們再來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卷1,佛陀開示: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在這裡 佛陀清楚明白開示,若有執著四相來修行,無有法可以發起菩提心;因此,當佛弟子以意識心作為常住法來修行,是永遠無法成就佛道,也很有可能犯下大妄語業,下墮三惡道!

「佛法的角度」又是什麼呢?那就是「實證的佛法」。依據 佛陀所教導,就是先要認清處意識的虛妄性,不再認定意識為真實法,並且如理如實的體驗、觀察,然後實證,這就是佛法的聞、思、修、證。進而在大乘法中廣修六度,不斷地在正法中廣植福德,為法、為眾生作事;因緣成熟一念相應找到這個不生不滅的真實心,再一次的確認意識的虛妄性,如是名為開悟明心成為大乘別教七住菩薩,悟後轉依這個不生不滅的如來藏,祂是如何的清淨、無染著,從此就以這個第八識如來藏心的立場才看待一切法,如是方名為以「佛法的角度」來看待一切。

在此,至誠勸請修學《廣論》之行者啊!務請您速速認清他們似是而非的言論,速速遠離,並請回歸到 世尊法教,速成三乘菩提!

阿彌陀佛!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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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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