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上台北的一個電視節目宣傳剛出版的新書,主持人問我:
「分手的時候,你會寫信給對方嗎?」
我笑笑說:「不會啦!我稿費很高的!」
當你像我,以寫稿維生,差不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與文字搏鬥,不寫稿的時候,還在不停想下一篇稿怎麼寫,你便再沒有力氣寫信了。
不過,收信和寫信的感覺仍然是美好的。兩個人之間的書信,是超乎言語的一種交流,也是兩個人最私密的時光,電郵或短訊都沒法代替。我寫得最好的情信,也許留了給我的小說和散文,不能公開的那些,才化作信箋上的心事。
我是個很不科技的人,會看電郵,但不太寫電郵;也不太寫短訊。要是可以當面說的話,我會寧願當面說。要是不知道怎麼說,可以寫在一張小小的、漂亮的卡片上。卡片太小了,才寫一封長一點的信。
假如我肯用心寫一封情信,也許會很感動的;不過,近來我的手指累了。剛剛完成一個長篇小說《收到你的信已經太遲》,這本書花了我很多時間,本來寫好了一百頁,覺得不滿意,狠心扔掉,從頭再寫。結果,出書的時間延遲了,天天不停地趕稿,連我一向最喜歡做的事──睡覺──也受到影響。我跟編輯說,都是我不好,書名改壞了,叫《收到你的信已經太遲》,要是叫《很早就收到你的信》,也許便不會遲那麼多。
每一本小說,其實都是一封長長的情信,寫給讀者,寫給我自己,也寫給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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