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有些性格是會受到別人稱讚的,譬如說,樂於助人、肯為大家服務、對人隨和等等。
不過,要是本身不是這種人,為了討好別人而勉強自己,未免太跟自己過不去了,不如坦白一點承認。我就有一張「不喜歡名單」,事先聲明,免得別人恨我。
一、 我不喜歡為別人服務。
我不需要別人為我服務,可我也不喜歡服務別人。我很敬佩那些不怕麻煩、為大家辦事的人。他們是公司大食會和朋友派對的搞手,負責安排場地、通知所有人,事後還負責收錢。一起去旅行,他們任勞任怨為大家安排行程,回來之後又負責整理旅途上拍的相片,再製成光碟送給每個人。
我很希望有這種朋友;相約去打羽毛球的時候,誰不想有他們為大家預訂場地,然後我們坐享其成?但是,我一點也不想成為他們。
二、我不喜歡照顧別人。
我不擅長,所以不喜歡。很久以前,一個和我短暫交往過的男孩子對我說﹕
「你是受保護動物,可我不是保護動物的人。」
雖然我討厭他,但他終究是對的。
三、我不喜歡弱者。
我知道這麼說,所有弱者都會恨我。某程度來說,我們都是弱者;我討厭自己無數脆弱的時刻,我討厭當我是個弱者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