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由范藍欽事件談台灣的人格分裂症
2009/03/25 12:12:59瀏覽603|回應1|推薦10

雲向來認為台灣是個「擁有主權」的「未定位國家」。

 

事實上她擁有自己的人民與領土,她擁有效忠的軍隊,她的人民必須盡納稅

等國民義務但在現實上,她沒有太多正式承認她的朋友。事實上她是獨立

的,現實上她不是,因為有一個號稱「祖國」的中國,從來不曾放手,而這

個領土上的人民,到底要歸屬於什麼,也沒有定論。是呀,沒錯,什麼叫做

「維持現狀」,因為畏懼也迴避戰爭,所以寧可在情感上偷偷認為自己是國

家,對外說法強硬,但在作法上卻否認自己是國家。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我們對外的名稱,不是「Taiwan」,也不是

「Republic of China」,最常見的叫「Chinese Taipei」,不然就是像在

WTO裡那個古怪的名稱「台澎金馬別關稅領域」(The Separate

Customs Territory of Taiwan, Penghu, Kinmen and Matsu)。

 

當現實比事實強時,若要硬ㄠ自己是個國家,那就是像現在各政黨人物的

現一樣,關門來內鬥,對外卻只能忍氣吞聲。而當事實比現實強時,

那國際上就你說了算,事實就成為現實,你要喊一百遍「台灣國萬歲」,

大家也給你拍掌讚聲。可事實比現實強麼?答案不辯自明。當雲看到那群當

年以台灣主權獨立為號召的民進黨員,如今卻以撕裂族群作為維護個人政

治利益的手段時,雲唾棄。當雲聽見那個不沾鍋選擇以「政治正確」的邏

輯將郭冠英免職,雲不齒。

 

一個島上,如果連「獨立」、「統一」與「維持現狀」的各種聲音都莫衷

是時,任何人的主張,自然受「言論自由」的保障。國民黨認為自己叫

「中華民國」,民進黨說自己叫「台灣國」,那麼小小的范藍欽,豈沒有

權力認為自己是「大中國」?民進黨過去治國無方,現靠這帖「族群牌」

力挽狂瀾的做法叫無恥,而國民黨連立場都搞不清楚卻隨著民進黨的手

舞,果真是無知。

范藍欽不是雲的誰,非親非故,甚至連政治主張都完全背道而馳,但雲願

為他說句公道話。而國會與政府裡的諸位高官呢?你的公道在哪裡?赫赫

言說是為台灣的主權獨立而奮戰,卻漠視一個基本的意志自由人權而妄

打壓夾殺,你的「初心」又在哪裡?

民主的真諦與價值到底比不上民粹與選票,雲為我的國家默哀。

( 心情隨筆心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lioth&aid=2780577

 回應文章

范蘭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愛國有罪?
2011/05/19 17:39
愛國有罪?‧ 2009-10-12‧ 旺報 蔡逸儒/文化大學教授
 郭冠英以「不愛國,不謹慎」被公懲會撤職,這是解嚴、甚至包括解嚴前的許多年以來都未曾聞的判例。
 什麼是「國」?如何「愛」?在台灣還有「愛國」?
 前總統說台灣是被美國神秘力量在主使,此島是美軍占領地,那如何愛?
 「愛國」就像憲法的依據「三民主義」一樣,早已失蹤匿跡。
 郭冠英一直尋覓愛國,10年前他就寫文:「中華民國萬歲!」(中時,88.6.16),問「沒有人在乎?」(中時88.10.11),現在竟成了「不愛國」?
 愛國竟也損國家尊嚴?
 兩位台獨的監委以「損害國家尊嚴,傷害人民感情」提彈劾,監察院竟通過,公懲會也附同嚴懲。此實極不合理,極不愛國。
 台獨的主張就是推翻中華民國,種種辱國的言論,如「中華民國啥米碗糕」、「早已滅亡」、「美日領土」等,不勝枚舉。那郭冠英果真「不愛國」,應屬同志,為何要懲之?
 這證明了郭冠英正是愛國。仔細讀過他的文章,即可見其愛國之深,幾已到不合時宜的地步。他說「台灣不是國家,哪裡來的外交」,是憲政的常識,中華民國才是國家。說他「辱台」,正是愛國,因為「愛台」、「本土」已成了「貪腐」的代名詞。他就算言詞激烈,也是愛之深,責之切。
 就算恨之深,鄙之切,起異心,要解放,也是言論自由。
 台獨可叛國郭不能愛國?
 過去台獨為了叛國,不愛國,廢止了刑法100條,有了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後連組織行動也有了。則為何郭冠英就無此自由,連愛國也不行?
 「問題就是他是公務員」,監委及公懲會用的是這個理由。
 問題是:
 一、公務員不能愛國?
 二、他不是以公務員身分,他是私下以筆名寫文,偷偷愛國也不行嗎?
 三、其他公務員,比郭高階很多者,為何可以講?兩國、碗糕、LP、國滅、孬孬、支那、中國豬、大陸妹、美軍管轄,為何沒人管?
 四、各種公務員的網站,外交論壇、司改網、教改網,辱國辱人一大堆,為何沒人管?
 現在好像公務員與人民是兩種人,人民可以不愛國,要講什麼講什麼,最會講的可以當最大的公務員,代表國家,大吃XX米,大喝XX水,還收刮打包,大力宣揚不愛國,令屬下公務員遵行。
 公務員要為多數不愛國的人民服務,唯主流民意是從,但又不能附合之,要中立,要謹慎。中不中立,愛不愛國,由一批公務員依民意、靠心證來判定。郭冠英被判定不愛國、撤職,恢復了他被中止了25年的可不愛國的人民身分。這種翻來覆去的矛盾說法,合理嗎?
 愛到台獨不能忍受
 連「不謹慎,機智果敢」都可做罪名,這是岳飛的「莫須有」現世版,一次令人無法置信的「時空之旅」。
 結論還是:郭冠英太愛國,最愛國,愛到台獨不能忍受,愛到不敢愛國的人不敢面對。
 監察院若以「愛國」來彈劾郭冠英,公懲會以此來懲戒,雖不合法、不合情,但是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