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報端赫然出現一則不顯眼的新聞,銀行針對小額存款戶,每個月將酌收八十五到
九十五元的保管費。
這筆款項,收的心安理得、理直氣壯嗎?
台灣的銀行界,素質之差,國際化之低落,是不爭的事實。由於長年以來政府在背後
撐腰,變成名符其實的吸血銀行。經營不善,逾放比過高,要RTC來救。亂推金融商
品,雷曼倒了老百姓的血汗錢,他一付老神在在,無視銀行誠信。每家信用卡的利率
,幾乎都到達民法所約定的最高上限20%,他左手收高利貸,右手加收違約款,後端
再祭出利上利,立法院說要改,改了十幾年沒下文。
現在腦筋動到低額存款戶的身上來了。
是誰在欺騙我們?是誰在剝削我們?
金管會與銀行間,根本成為一個共犯結構,他所思考的角度,不是在維護消費者的角
度下如何獲取合理的利潤,而是當銀行放款利差無法因應營運時,拼命的往消費者身
上開水龍頭。有誰替我們把關呢?
央行總裁彭淮南講了一句公道話:「銀行針對小額存款戶要收取帳戶管理費,是雙方
的契約行為,應事前告之存款人,並且合情合理的收取。」央行不是銀行的主管機關
,彭淮南還能為老百姓講話,而身為把關者的金管會與諸位立委們,你們的擔當在哪
裡?
要收管理費,可以。請先將民法裡最高利率上限20%調整為不可超過公告定存利率的8
倍,公佈銀行每位董監的酬勞,還我百姓的雷曼債,還我R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