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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7 12:55:11瀏覽627|回應2|推薦10 | |
綠卡事件好像變成羅生門,各說各話。但其實要證明馬英九綠卡有效,根本用不著透過關係找證明,或是發文給AIT什麼的。 叫綠營發個通告,請有綠卡後,十年以上沒有出入美境的黨志工,或是任何志願人士,持該綠卡去申請美國移民簽證。如果能申請到,那當然同時證明馬英九綠卡有效;反之,那就是馬英九綠卡失效,有什麼好辯的? 這麼簡單的方法,我能想到,藍綠兩方也都一定想得到。偏偏要繞一大段路,噴一堆口水玩花樣。口水難道比一些簡單的求證動作更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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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