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黃惠聆╱台北報導】
兆豐巴拿馬分行90多筆退匯未通報總行,被美方重罰1.8億美元,兆豐金董事長徐光曦表示,未來在申報制度上將力求改進。
徐光曦昨(20)日上午飛機剛抵台灣,就馬不停蹄在中午召集重要主管會商美國分行的檢討大計,徐光曦在受訪時不諱言,在制度面的確有必須檢討的地方,特別是在客戶資料的申報上,未來不論是申報或是KYC(認識客戶)都會更仔細的執行;另外,電腦系統也會根據監理機關對於申報及執行流程的要求重新設計,以符合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對作業風險控管的要求,發揮亡羊補牢效果。
兆豐銀紐約分行被控與巴拿馬分行之間多筆可疑交易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美方重罰,兆豐銀發言人梁美琪說,主要是兆豐巴拿馬分行在2012年間有百餘筆退匯交易,然美國分行只通報70多筆,另有90多筆退匯沒有通報總行。
從2010年時巴拿馬政府為脫離洗錢惡名,要求巴拿馬境內各銀行對客戶清查,並嚴格管理開戶作業,梁美琪說,巴拿馬是一自由區,境內常有中南美洲各地的人來巴拿馬開戶,一般沒有補齊證件時會給一臨時帳號,若後來一直無法補齊證件即會將該帳戶關戶,但有些客戶不知道戶頭已被關戶,仍有來自其他地區匯款情事,一般在台灣的處理方式即會退匯。
梁美琪說,DFS在2015年1至3月間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一般業務金融檢查,發現從2010∼2015年之間共有2∼3百筆匯款至巴拿馬分行遭退匯的情況,2012年更出現100多件,其中有70多筆有向總行通報SAR(可疑交易報告),另有90多筆卻沒有通報,因而認定兆豐銀行匯款交易有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