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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8 20:10:41瀏覽433|回應3|推薦4 | |
里約奧運台灣羽球選手戴資穎的球鞋爭議延燒,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贊助商YONEX(優乃克)發公告表示如果選手真的無法適應,只要羽協認可,YONEX會尊重,但有讀者提供YONEX發給羽協的公文,當時對亞洲錦標賽未穿著YONEX服裝、球鞋的選手,就要求「最嚴厲的處份」。戴資穎因為兩腳大小不同,一直被要配合穿著羽協贊助商球鞋等規定困擾,今年也向羽協陳情,希望能以自己的贊助商遮LOGO的方式出賽,但4月時被羽協發函否決,認為羽協與贊助商簽約已歷時兩年,選手應該有足夠時間適應了,要求戴資穎要遵守規定,「若有違反協議會規定,將提報紀律委員會懲處。」而原來羽協的強硬態度其來有自,YONEX在5月時還針對亞錦賽時有選手未依規定穿著YONEX球服、短褲、鞋子、襪子等,發函給羽協,批評選手已經多次違反國家隊服裝規定,當時要求羽協15天內給出合理答案,並「對於違反合約的選手給予最懲厲的處份!及對國家隊總教練給予最嚴厲的處份!」否則將提告。(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戴資穎父親戴楠凱,今晚於高雄召開記者會,會中公布女兒戴資穎在巴西里約發出的公開信,自己也親上火線,指摘協會沒有顧及選手權益,說到激動處戴父眼眶泛紅,他說:「優乃克說2014年就發鞋給戴資穎去適應,但實際上都賽前2天才發,女兒實際穿上場出賽加起來不到15天,且每次都穿到腳底破皮、流血、起水泡,正因這樣女兒才不敢再穿他們的鞋子上場打里約奧運。」現場戴楠凱還唸出女兒聲明稿,不禁哽咽為女兒叫屈。戴楠凱表示,戴資穎不是唯一遇到問題的國手,許多人因此被羽協罰款,戴楠凱希望未來協會僅規定「賽服」,尊重選手的生理差異性,解除球鞋規定。*****戴資穎越洋發表4點書面聲明,以下為簡述內容1.上屆的2012年倫敦奧運,我的球鞋就是勝利,而且球拍可劃上LOGO。2.提供鞋款、尺寸時間太晚,無法提前適應。3.廠商YONEX提供鞋款均,左右腳為同一尺寸,難以適應。4.比賽中的確因穿了YONEX品牌不適應,甚至破皮、起水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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