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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就業與育兒—看開放外籍家庭幫傭的迷思 (114.10.9報紙社論)
2025/10/12 15:46:17瀏覽99|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報紙社論係在討論開放外籍家庭幫傭與提升婦女勞動參與率、提升生育率的相關評論,請考生參考。

 建立「雙就業、雙照顧」的家庭體制,是總統賴清德選前的政見,目的是想要能夠同時提升生育率並減少、甚至是避免勞動力的流失。然而,當總統進一步拋出開放「一孩家庭可請外籍幫傭」的想法時,卻立即掀起社會兩極反應。

平心而論,這世界上不存在「最完美」的政策,任何政策、即使是最佳方案,也都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總統提出「一孩家庭可請外籍幫傭」的初衷,相信是為了能夠釋放「辭職育兒」女性的雙手、甚至是協助女性成為母親後的「就業與育兒」的難題,目的是希望能夠因此幫助育有幼兒的女性重返職場、提高女性勞參率,進而提升生育意願。

只是,開放外籍家庭幫傭的政策,先不論是否能提升生育意願,就能否提高女性勞參率的問題,也是見仁見智,然而,目前不會有真實的答案。

但是,依據勞動部的最新數據,未婚女性的勞參率為 66.7%,是高於有配偶或同居的 49.3%,顯然,台灣女性勞參率確實是會受到婚姻或育兒的影響。當然,這並不能說明開放外籍家庭幫傭就一定會有助於提升女性的勞參率。

不過,若看香港與新加坡的經驗,香港與新加坡分別在 1973 年與 1978 年開放外籍家庭幫傭後,香港育有年幼子女的女性,若家無外籍幫傭,勞參率是 45.6%,但是,家有外籍幫傭的勞參率則跳升為是 82.3%,新加坡則是 81%。

從香港與新加坡的經驗,外籍家庭幫傭似乎是真有助於女性勞參率的提升。但是,相對的,香港的外籍家庭幫傭人數近年來始終維持在 30 萬人以上,新加坡也超過 28 萬人,這是香港與新加坡需要付出的社會成本與代價。

而在香港與新加坡,還有一項明文規定:外籍家庭幫傭必須和雇主同住,且須提供獨立的空間。在台灣,依據《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規範,並沒有強制要求必須提供獨立房間、甚至也沒有強制要求須與雇主同住,但是,基本上外籍家庭幫傭都是和雇主同住,少有例外。

於是,「『須』提供住宿」也就形成開放育兒家庭聘雇外籍幫傭的一道障礙,而且是對資源相對有限的年輕人而言,是很大的障礙。結果往往容易演變為是,請得起的,都是有資源的家庭。韓國就是如此。

韓國也是為了提高女性勞參率與生育率,借鏡香港與新加坡的經驗,2024 年由韓國僱傭勞動部與首爾市政府推動「外籍家政服務人員試點項目」,從去年 9 月開始先「試點、試辦」半年。 不同於香港與新加坡,韓國引進的外籍家庭幫傭,是政府認證機構進行僱用,以上下班通勤的方式,到府為有需求的家庭服務。也就是說,外籍家庭幫傭不「須」與雇主同住,而是由首爾市政府編列預算,為他們提供住宿、交通、翻譯等。

然而,即使少了「『須』提供住宿」的障礙,經過半年「試點、試辦」的結果,還是偏離了初衷。

也讓韓國相關部門不得不重新檢討政策的方向,並延長試點、試辦的時間、而且沒有時間表。

初衷所以偏離,是因為韓國政府沒有將「家庭財富」列為考量因素,導致試點半年來,請得起的家庭,幾乎都集中在相對富裕的江南區。也使得原本是為了提高女性勞參率與生育率的政策,反而演變為是「為富人服務」的項目。

從香港、新加坡與韓國的經驗中,他國的成功模式,固然值得參考,但是,他國的失敗過程,更值得作為借鏡。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yAdr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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