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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工作證制 衛福部擬修法 (114.5.7新聞報導)
2025/05/11 21:53:21瀏覽180|回應0|推薦0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1.本篇報導請考生參考,並關注未來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的相關相法內容。

李靚蕾三月十九日提案,截至昨天累積八七九二個覆議。因營隊、才藝班、家教存在三不管地帶,易滋生兒少性犯罪案件,她建議政府應參考澳洲作法,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衛福部保護司昨邀李靚蕾至衛福部了解主張,她在人本基金會人員陪同下前往,全程交流約二小時。

衛福部保護司科長黃瑞雯說,目前國內已有兒少工作者消極資格查核,如擔任教保員者不得有兒虐、性侵等前科,至於沒有被納入消極資格者,須思考如何畫定範圍。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從事兒少工作各職類人員,七成五需經過不適任人員資格查核,若有前科、兒虐、性侵紀錄等,不可任職。但寒暑假才藝般、營隊、私人圍棋班等主管機關較不明確情境,尚無兒童工作證機制。已規畫將兒童工作證機制納入兒少權法修正草案。

衛福部保護司去年赴澳洲考察該國制度;黃瑞雯說,澳洲凡應徵與兒少工作有關者,須申請兒童工作證,確認是否曾涉入刑案等,針對有疑義者則安排面談,證照效期為五年,任職期間若僱主發現員工性侵兒少等事件,必需向官方通報。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OYzg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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