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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22:50:21瀏覽367|回應0|推薦0 | |
陳思緯老師的提醒: 德國學者卡爾在 2000 年曾說,年金與大象有許多共同點,包括龐大、灰色、受眾人喜愛,卻又不易移動。以台灣為例,歷任總統信誓旦旦要改革,但卻不了了之。但是,下任政府一定會碰到年金破產,如何因應此一挑戰,便成為本文之重點。 從國際的角度來看,瑞典是很好的典範。瑞典於 1994 年成功推動全面且激進的基礎年金制度,被世界銀行讚揚為典範轉移,成為世界各國爭相仿效的對象。 在瑞典改革過程中,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瑞典工會團體非常強大,但該國卻能擺脫反對勢力的牽制。其次,瑞典政府可以成功促成朝野主要政黨達成協議。改革前的瑞典,與當下的台灣何其相似,瑞典的成功關鍵,必能提供台灣醒思。 瑞典的年金改革過程,可以分為年金委員會,年金工作小組,與年金執行小組三個階段。1984 年政府任命年金委員會,負責調查現有年金之缺失,並提出具體改革建議。1991 年至 1994 年則進入年金工作小組,而小組成員必須排除利益團體(工會與老人團體等),僅包括由主要政黨所選派之專家學者。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承諾兩件事,先確認指導原則再規劃細節,並在協商完成後,不再更動協商內容。最後,1995 年至 1998 年,則進入執行小組階段。其主要議題,在於政府各部門在法案執行過程中,其所需要的溝通與協商,尤其是財政部門與社會福利部門。在此階段中,專業的幕僚單位,便扮演重要角色。而在瑞典政府,這個單位便是國家社會保險局。 以筆者的觀察,要引進瑞典制度,有幾點值得思考。首先,時間是重要考量因素。勞保年金破產議題已經迫在眼前,我們要跳過第一階段,直接進入第二階段。 其次,朝野主要政黨必須要在年金議題,取得基本的共識,並遵循瑞典模式,成立年金工作小組。以目前時間的急迫性,最好是期限在兩年內的工作小組。 第三,在政府內部組織中,要成立類似瑞典的國家社會保險局。已目前現況來看,以國家發展委員會下設該單位為宜,而人力的部分,可以抽調各單位幹練的人員,例如勞動部勞保司,衛福部社保司,與財政部等。 第四,引進民間專業人才,建構借調機制,這些將有助於政策之擬定與執行。最後,應建立社會年金的財務預警機制,並且利用相關指標,期待能早期因應人口結構對社會年金之衝擊。 先進國家大多設立官方的年金研究機構,例如美國於 1994 年設立社會安全諮詢委員會,並要求每四年向總統與國會,提出年金財務穩定的報告,並提出年金改革方案,並提供法案執行上的權威。如此,可以強化改革的合法性,並提供制度面上之保障。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基於我國各項年金制度之給付內容,存在修正不易之殘酷現實面。實有必要仿效先進國家,在未來法規設計中,加入定期評估機制(例如每四年) ,針對年金的長期財務穩定提出建議。如此,才能未雨綢繆,及早因應。 報導原文網址:https://reurl.cc/6LpLD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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