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也碰過性騷擾. 印象最深的2次, 一次是在酒泉街往三重的公車上, 有人對我獻寶, 嚇得我提前下車. 再搭上另一班車. 那時是59年的第一學期, 寄宿在重新路父親的朋友家. 原本在新北投雙重溪的惇敘就讀, 隔年校方將附設的紡織工程科轉給能仁工商管理, 上課地點設在台北市酒泉街, 而且改成夜間上課.
另一次時間約是64年銘傳畢業前, 在往台北的公路局車上. 到站了, 魚貫下車中突然伸出一隻鹹豬手. 我不是受到驚嚇就會尖叫的女生, 只是狠狠瞪了對方一眼. 因為還要趕搭公車到士林上課, 就不了了之.
台灣的藝人我只認識早期的, 2012年迷上韓劇後就沒再看過台劇. 對於藝人刻意的炒作更是不屑一顧.
性搔擾該受讉責, 另有目的的炒作只會讓人看破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