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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寬恒豪宅違建案千萬元交保 違建能合法嗎?違建如何認定?違章建築如何檢舉查詢?
2023/03/30 02:38:34瀏覽1170|回應0|推薦25

國民黨籍前立委顏寬恒(資料照)

國民黨籍前立委顏寬恒疑似涉及台中市沙鹿區豪宅違建案,昨天遭台中地檢署帶回偵辦,檢方複訊後今天以竊佔等罪,諭知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陳姓妻子也以500萬元交保。顏寬恒今天表示,全案是莫須有的指控,呼籲檢調不要為政治服務,不能成為政治操作的打手。

顏寬恒今天在位於台中市烏日區的服務處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他被檢方指控竊佔國有土地、房屋假交易,他提供房屋買賣合約、滙款金流、由妻子合法標租國有土地、已繳足20年租金的所有資料,有憑有據。

顏寬恒說,房屋買賣已真實成立,房屋交易之後,付款方式、如何使用、何時搬遷,是由交易雙方約定,絕非假交易而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任何違法情事。他強調,他和妻子都提出完整的資料證明絕無犯罪,且偽造文書和竊佔兩罪刑度均在5年以下,但交保金額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資料來源:《Yahoo奇摩》莊儱宇(2023.03.29)


台灣因地狹人稠、寸土寸金,許多人為了爭取更大的使用空間,很多老房子都存在眾多違建問題。難怪有網友笑稱:「台灣最美的風景是違建!

什麼是違章建築?

違章建築是指未經政府相關單位審核、許可,而擅自興建或改建的建築物。這些建築物可能缺乏建築安全的設計和施工標準,且沒有通過建築物的檢查和驗收程序,因此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和風險。

台灣的違章建築問題普遍存在於城市和郊區地區,例如違章建造的違建別墅、違章搭建的簡易屋、加蓋的陽台、走廊等。

此外,有些商家也會在店面外加蓋擴建,這也被視為違章建築。 為了防止違章建築的發生,台灣政府加強了對建築相關法規的執行和監管,並對違章建築進行取締和拆除。如果發現有違章建築,相關當局會下達通知書,要求整改或拆除,如果不服從通知書,可能會面臨罰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違章建築如何認定?

我們常聽到:違法隔套、頂樓加蓋、露臺外推、陽台外推、遮雨棚、夾層屋等,其實很多都是違建。

違章建築的認定一般需要政府相關部門的驗證和審查。以下是一些通常用於認定違章建築的方式:

  1. 現場檢查:政府相關部門可以派員到現場進行檢查,確認建築物是否符合當地的建築法規和相關法令。如果發現違法情況,就會發出違章通知書要求整改或拆除。
  2. 航照相片分析:政府相關部門可以使用無人機或航拍相機等技術,從空中拍攝照片分析,檢測可能存在的違章建築。
  3. 線上地圖比對:政府相關部門可以將當地的地圖資料和建築資料進行比對,檢測是否有未經許可的建築物存在。
  4. 市民舉報:市民可以向當地政府相關部門舉報違章建築,政府相關部門會調查核實並做出相應的處理。

違章建築的認定主要依據建築法、都市計畫法及相關法令所規定的建築許可制度。如果一個建築物未經政府相關單位的審核、許可,就被擅自興建或改建,那麼它就被視為違章建築。

通常,當地政府或相關單位會對可能存在違章建築的地區進行巡查和調查,如果發現存在違章建築,就會下達通知書要求該建築物的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整改或拆除。如果整改或拆除不符合要求或沒有執行,相關單位就會進一步採取強制執行的措施。

此外,建築物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也可以主動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合法化手續,例如違章建築的合法化或違章建築改建為合法建築等,但這需要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程序,並且需要通過相關單位的審查和核准。

違章建築如何檢舉?

檢舉違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

  • 直接向當地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檢舉:可以到當地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相關部門,向工作人員進行口頭或書面檢舉,並提供相關的證據和資料,例如照片、地圖等。
  • 致電建築管理機關報案:可以撥打當地的建築管理機關報案電話,向工作人員進行檢舉,該機關會根據檢舉內容進行調查並進行後續處理。
  • 利用線上檢舉系統:台灣政府開發了線上檢舉系統,民眾可以透過該系統進行檢舉,填寫相關資料和附上證據材料即可。

以下是在台灣檢舉違章建築的步驟:

  • 蒐集資料:您可以拍照或錄影紀錄違章建築的位置、外觀、大小等相關資訊。
  • 找尋相關單位:您可以向當地的建築管理機關、地方政府、消防局等相關單位進行檢舉。您可以透過政府網站、電話、信函等方式聯繫相關單位。
  • 提供資料:當您向相關單位進行檢舉時,請提供相關的資料和證據,例如照片、錄影、地圖等,以協助單位進行調查。
  • 確認檢舉結果:相關單位會進行調查,如果確認了違章建築的存在,將會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例如要求拆除或改建等。您可以向相關單位查詢檢舉結果。

無論使用哪種方式進行檢舉,都應該提供盡可能詳細的資訊和證據,以協助當局進行調查和處理。此外,民眾也可以考慮在檢舉時提供匿名或保密的要求,以保護自身權益。

違建要如何查詢

您可以透過以下途徑查詢違建資訊:

  • 建築管理機關:您可以向當地的建築管理機關查詢違章建築的資訊。您可以透過政府網站、電話、信函等方式聯繫相關單位。請提供相關的資料和證據,例如地址、照片等,以便單位進行查詢。
  • 地方政府:您可以向當地的地方政府查詢違章建築的資訊。不同的地方政府可能會有不同的查詢方式,您可以透過政府網站、電話、信函等方式詢問相關資訊。
  • 公眾工程專線:公眾工程專線是台灣地區的一個公民檢舉平台,您可以透過專線號碼1999專線或縣市長信箱或者網站(內政部營建署的違建處理系統)檢舉違章建築,也可以透過該平台查詢相關資訊。

需要注意的是,違章建築的相關資訊可能會受到隱私保護的限制,因此可能無法獲取完整的資訊。此外,由於違章建築的情況複雜多變,建議在查詢相關資訊後,還是向相關單位進行進一步的確認和了解。

違建一定會被拆嗎

違章建築:依建築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 物。」,故凡是未領有建築執照而擅自興建之建築物,或未領有使用執照而使用之建築物,皆稱為違章建築。

違建分成三種拆除對象,前兩種都會被拆,只是第一種才是即報即拆。

  • 即報即拆:包括「新違建」與「公共危害違建」。
  • 列管緩拆:包括「既存違建」與「舊有違建」。
  • 免拆:包括「程序瑕疵違建」及「法規例外違建」。

83年以前的既存違建是不是不會被拆

民國83年台北前市長陳水扁任內曾訂定民國83年12月31日前的「既存違建」得拍照列管條例,因此這項行政命令又被稱之為『阿扁條款』。

但很多人都以為緩拆就是「不會拆」啦,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

因為這類的違建只是「暫緩拆除」,不代表能「就地合法」,也不代表未來「不會拆除」。

此外,83年的時間分界點是台北市的規範,其他縣市對於緩拆的時間點定義也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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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可以就地合法嗎?

根據內政部對違建的定義是:「未經主管建築機關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及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即使用之建物。」 所以只要是違建,那就沒有合法之說。 但如果您是『程序違建』,可依法補辦執照並繳交相關稅款,成為合法的建物。」

如同前面提到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只要缺一項,該建物就不是合法建物,只是觸犯程序違建的建物可以依法補辦。

什麼是程序違建?

所謂違章建築,就是沒有依照建築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向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依法請領建築許可執照後才可動工建造之建築物。 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

認定尚未構成拆除要件者,通知違建人於收到通知後30日內,依建築法第30條 之規定補行申請執照。違建人之申請執照不合規定或逾期未補辦申領執照手續者,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拆除之。」

若該違章建築符合「建築物的位置、高度、結構與建蔽率,皆不違反當地都市計劃的建築法令規定,且獲得土地使用權,只是因為程序疏失,未請領建照即擅自興工」,這類的違建就被稱為「程序違建」,可依法補辦執照並繳交相關稅款,成為合法的建物。

故建築物雖經判定確係違建,但如能經由補辦手續而合法化,即成為俗稱之「程序違建」或「形式違建」;若系爭建物逾期未補辦手續或無法藉由補辦申請而合法化,則為俗稱之「實體違建」或「實質違建」。所以程序違建,如果逾越補辦的期限,是會搖身一變,變成實質違建的喔!

建築執照是什麼

我們先來釐清兩個名詞,因為這兩個詞很常被誤用,但所代表的項目其實相差非常多!依照建築法的規定(第28條)目前建築執照可以分成 4 種:

  1. 建造執照 :建築物的新建、增建、改建及修建,應請領建造執照。
  2. 雜項執照 :雜項工作物的建築,應請領雜項執照。
  3. 使用執照 :建築物建造完成後的使用或變更使用,應請領使用執照。
  4. 拆除執照 :建築物之拆除,應請領拆除執照。

所以說, 建築執照 是很廣義的,而 建造執照 則是其中的一項而已。

建築執照的用途

確定房屋的合法設計有哪些,避免不能用的建物。

在建照的申請過程中,需要提交詳細的建築設計圖,包含每一層樓的格局、陽台 雨遮 的面積、使用的材質等等細節。如果有不合法的地方是無法通過政府審核的,因此建照上所示的面積和設計是有強制力,後續的施工圖也必須要一一落實建照上所羅列的要求。

對於民眾而言,建照就是要監督營造商/建商是不是有真的落實法律規定,曾經有發生過不肖廠商貪圖方便,沒有遵守建照上的設計,導致後續沒辦法申請房屋的 使用執照,使得房子就閒置在那邊好幾年都不能用。

建商必須要取得建照後,才可以向民眾出售預售屋。

因為預售屋交易期間較長,平均都要三、五年,再加上房市受總體經濟影響的環境很大,稍微有點風吹草動,都有可能影響建案的開發。之前就曾發生過民眾付錢買預售屋,但最後建商跑路或是擅自改變戶型,民眾到交屋的時候才發現跟當初談好的都不一樣。

所以為了避免民眾的權益受損,政府要求建商必須「拿到建照後」,才可以出售預售屋。建商在取得建照後,必須依照原有的設計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建案,否則會面臨到法律上的責任,在一定程度上遏止預售屋市場的亂象。


敢欠銀行錢不還?想躲15年追溯期?
追到你天荒地老!

很遺憾,欠銀行錢是一種合約上的債務,必須根據協議進行還款。具體來說,逾期還款可能會導致額外的費用和利息,對信用評分造成負面影響,甚至會導致債務追討和訴訟。

如果你無法按照協議還款,建議盡早與銀行聯繫並討論可能的還款計劃或延期付款的方案,以免造成更大的財務損失和信用風險。

此外,銀行每隔一段時間會公布呆帳大戶,引起各方媒體記者注目,上億元呆帳戶紛紛曝光。但其實百萬小呆帳戶,銀行也不會放過的。民法雖然規定債權十五年,但是銀行續追呆帳,都會一直展延,只要走法院,時效可以一直延續,欠款不還錢,銀行『恐怖追殺令』真的會追你到天荒地老。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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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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