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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16:54:20瀏覽169|回應0|推薦0 | ||||||||||||||||||||||||||||||||||||
1.51507建號、53076建號拍定後不點交。
2.現場查封、測量時,第三人蔡O文在場稱房屋為其配偶曾O玲向債
務人承租,有二間房間下大雨會滲水,前方增建為車庫,後方增建
供洗衣曬衣使用,均與主建物內部相通。
3.據第三人曾O玲陳報租約影本記載,租賃期間自民國90年1月1日
起至房屋出售或債務人及其配偶去世,租金每月25000元。惟現在
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4.53076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建管處函覆稱:53076建號建物係1
樓前、後水平增建違章建築,現況無明確事證可資證明係新增建,
且無施工中之情事,將現況拍照存證辦理等語。
5.拆除風險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拍賣係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
即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
6.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7.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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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