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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9 08:00:04瀏覽2469|回應11|推薦90 | |
最近,社會不管是對公務人員,政府機關,警政及司法單位,和軍中風紀……等要求改革之聲四起;其實這些才是政府需要加以正視並積極改革的地方,因為這些都是與民眾的生活,社會價值的維護,和人們是非道德觀的更迭可說是息息相關;
「治吏」其實就等同於「治國」,如果政府所屬之官員寡廉鮮恥,貪贓枉法,胡作非為,而政府卻一直沒有整治的決心與毅力,那麼社會一定會貪佚成風,天下大亂;所以人民要求改革的呼聲是即時的,是沉痛的,是需要政府立即有所行動的; 所以,在政府方面必須痛加檢討的是:我們的司法系統是否已經腐化,是否已失去人民的信任?如何全面整頓司法,抓出害群之馬,是首要之務!我們的法令是否已不合時宜,不夠周延,需要催促立法加強訂正補充?而政府整頓紀律的決心又如何呢?有實際的行動嗎?能不虎頭蛇尾徹底的執行下去?這些都是政府有必要不斷加強檢討及努力改進的地方…… 馬總統曾不斷的宣揚自己所謂的改革,因此我們也需要來檢視一下馬總統他所謂的改革到底是什麼?經過一番研究比較後,我們不難發現,這仍屬一種不沾鍋式的改革,離不開他一向不肯去沾,不願去碰的老路子;而這樣的改革看來也不過就是一貫被動的在保持著自己的潔癖罷了,例如:不願去沾染各地方派系....等;而就憑這一點也足夠他拿來大作文章了;因為他曾藉此議題不斷的強調自己改革的崇高與正當性(其實誰又真知道那潛在的動機是什麼呢?人事鬥爭?擴張勢力(馬家軍)?都不無可能.....),想必這也能算是他最值得誇耀的改革了!!但從整體看來,他卻什麼也沒做,實際上他只不過完成了一個逃避動作,就是逃避可能會為自己的好名聲帶來任何不利負面影響的人事物而已;而真正該努力去達成的,卻同樣的什麼也沒做!就是因這個社會和體制早已出現了問題,而身為總統的難道會視而不見?每到最後關頭,只會兩手一攤,面帶無辜的說,這些都不屬我的職權範圍內,我是在嚴守分際啊!難道你們都不看不出來?唉~~!好一個義正嚴詞啊!!其實這不就是典型的鄉愿嗎?而諷刺的是,往往在同時,他又總是沾沾自喜的搬出自己所認為的改革四處宣揚;這不是顯得極為矛盾嗎? 至此,大家已看出差別來了嗎?什麼才是國家及社會真正即時需要的改革?? 而什麼又是自戀型(自我吹噓卻毫無作為)的改革? 所以,既謂改革,就需要有真正的行動;而不僅僅只是用一些虛矯不實的口號或總是一味揮舞著泛道德主義的大旗來顯示自己的理想性和襯托出自己的高潔,據之以取代真實的行動;而終其結果,卻往往仍是一事無成;特別是當看到整個社會及制度都出現了大問題時,擁有國家最大權力的領導者誠然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社會公義的實踐和民眾生活的福祉,必然是想方設法的努力去加以改進,才不愧人民的託付;否則,據以大位者,見惡而不善,總是退縮不前,卻還振振有詞;想來那是十足鄉愿的表現,是德之賊,是毀棄國家百年根基的罪魁禍首!!! 大家常常有一種迷思,認為總統不應介入太多行政事務和現有的司法體系,以免破壞原有的體制以及維護司法的獨立性;這個立意原本是好的,但它應該有一個前題,就是我們所處的制度及法治都足夠健全,而且民眾的民主素養也很成熟,那麼我們可以信賴它的運作,而不去加以干涉;但實際上,我們目前所擁有的制度缺失漏洞實在太多,而人的因素又太過猖狂,以致破壞了原有體制;除了人們愛鑽法律漏洞之惡習外,而整個司法單位也多是人謀不彰,相互包庇,讓人們個個勇於試法,汲汲於貪瀆,營私,舞弊,收受紅包等惡行;作姦犯科者一旦事跡敗露,又慣於說謊,強辯硬坳,不以為恥,也不以為懼;而這個社會對於這些打著自由和民主旗號而衍生出來的腐敗現象,似乎已是見怪不怪又習以為常了...... 社會有此弊病,為政者怎能刻意去忽視,不去加強督導,查緝和糾舉出司法界的敗類?卻天真的以為這個社會僅靠著所在制度本身就能自動擁有自我矯治的功能;在此我只能遺憾的說,其實這叫做「以拖待變」!更像是天方夜譚!而我們國家的領袖馬總統卻仍一直堅持著這種不切實際的想法!??要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又事在人為,人的監察與督責還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一國的領導人;既稱為領導者,那他的大局觀和領導能力就足以決定一個國家未來的興衰………… 其實,法是死的,人才是活的,而法亦是人所訂的;特別是當法因人的因素而失去功能,不再足以自行時,還是需要在上擁有最大權位者來作高明的控管;若依舊只是見樹而不見林,只會一再的重覆:「尊重司法」,卻眼睜睜的看著社會一步步的趨向腐化,卻毫無辦法,這絕不是一個負責任的執政者該有的態度;所以那句「尊重司法」現在看起來也只不過是個不甚高明的藉口;想必也是他「當不想面對麻煩,或不願接受挑戰時」的一種託辭罷了; 馬總統似乎抱定了,寧可當一個只會死守規條,卻老是綁手綁腳而畏縮不前的「政治模範生」;也不願嘗試去做個積極有為,能經世利民的政治家!! 因此,大家是否也該清醒過來了!我們還能指望一個觀念如此僵化的領導人能作出什麼福國利民,積極有效的改革來? 後記: 本文發佈不久,就傳來馬總統宣佈設立廉政署;廉政署這名稱聽起來確實十分響亮,但看內容卻不像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成果,反而有挖東牆補西牆,疊床架屋,層級太低及權責不分的疑慮,而所謂的交叉火網卻可能因權責不分而變成亂槍打鳥和爭功諉過..... 依我的看法,台灣的司法和警紀問題及社會所顯的各種亂象都是經過長期的積累,並是在居上位者刻意的漠視與縱容下而逐漸形成的,早已是沉疴難起;此時,若僅僅迫於現實而急就章式的宣佈設立一個廉政單位,卻視而不見問題的重心,恐怕也是白搭.... 其實設個廉政署並不等同就是司法改革了,因為廉政署的功能似乎仍只限於在防貪,肅貪上,對於司法方面的檢察官和法官等自由心證式的濫訴,濫權和亂判,看來仍是無解;若是如此,司法能算是改革了嗎?因此,大家若認為只要加個廉政署就是答案了,那麼台灣離真正的司法改革恐怕還很遙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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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