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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警肇逃 酒測拖1小時
2010/10/24 09:19:33瀏覽716|回應0|推薦1

承辦警放任喝水 被嗆「包庇自家人」

20101024日蘋果日報

【林建鋒、邱植培╱台中報導】台中縣太平分局一名交通小隊警員昨凌晨酒駕將2名共乘機車的少年撞傷,還企圖肇逃遭見義勇為的路人攔下報警。更扯的是,轄區警方到場,竟延遲酒測近一小時、放任該警在現場灌水企圖降低酒精濃度;目擊者當場嗆警「放水!」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也批評警方包庇自家人,並表示:「酒駕的要懲處,處理的警員也該調查。」 

撞機車釀2

  警方表示,太平分局交通小隊警員朱恩端(36歲)前晚與家人聚餐飲酒後,昨天凌晨1時許駕駛白色休旅車行經台中市文心路、青島路口,疑車速過快,追撞前方同向的一部機車,把共乘機車的2名少年撞倒,造成騎車的陳姓少年(17歲)右手骨折、後座的陳姓少年(16歲)右腿骨折,目擊民眾立刻通知消防隊將2人送醫。

事後朱卻疑想要開車逃離現場,遭一名熱心的機車騎士追趕,怒拍朱的車窗將他攔下,隨即報警處理。

目擊者質疑吃案

  不料,獲報到場的台中巿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警員一看是「自己人」肇事,且身上有濃濃酒味,竟遲遲未對其進行酒測,還放任朱不斷喝水、抽菸、嚼口香糖;一名現場目擊的簡姓民眾當場嗆:「拖那麼久才酒測,警方是想吃案、私了嗎?」

   現場處理的警員竟對民眾解釋,因為巡邏車上沒有酒測器,須等支援警力將酒測器送到現場,才會拖延。支援警力將酒測器送達後,朱的酒測值仍達0.78毫克,警方將他帶回偵訊,全案依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嫌送辦。

   太平分局第二組組長蕭建國昨表示,朱警前晚7時下班後與家人聚餐有飲酒,但稍事休息後至凌晨1時才開車上路,刑事責任確定後將對朱進行行政處分,「最少記過兩次。」

蓄意拖延涉瀆職

   但被質疑對自己人放水的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所長鄭凱豪昨強調:「一切依法處理,絕對沒有包庇放水!」鄭表示,因車禍發生地點剛好是第五和第二分局轄區交界,且第一時間到場處理的警員未攜帶酒測器,加上肇事者有權要求休息15分鐘並漱口後才進行酒測,才會有所拖延,絕非官官相護。馬在勤痛批說:「派出所的說法根本就是在替包庇找理由!」警方應對現場處理的警員進行調查,若真有蓄意延遲酒測,即渉瀆職。

警包庇自己人酒駕

2010 06/03

.北市警員顏漢祠酒後騎警用機車返家,處理警員在紅單登錄顏員姊姊機車車號,依偽造文書送辦

2008 09/06

.北市2名警員執行正、副總統勤務時渾身酒味,酒測值分別為0.150.04毫克,民眾投訴交通大隊包庇未懲處,交通大隊接獲檢舉才召回懲處

2007 10/12

.南縣2警查獲分局顧問吳昭龍酒駕,讓吳吹3次酒測器,酒測值從0.92降到0.39,不必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依縱放人犯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起訴

台灣警察做事一切都是依法處理?依法瀆職?依法包庇自家人?由此證明台灣惡法滿天下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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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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