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0/21 07:44:53瀏覽441|回應0|推薦2 | |
〔記者周敏鴻、余瑞仁/桃園報導〕「靠,就是這個條子勒索我!」桃園縣中壢派出所警員陳紀淵,抓毒犯時涉嫌暗槓毒品再轉賣,或直接向毒犯「勒索換平安」,去年底他在分局門口站崗時,被害人認出並檢舉,檢調昨約談他到案,深夜聲押。 「緝毒暗槓 撈300萬」 檢方指出,陳員2005、2006年任職桃園市龍安派出所時,與後來離職的黃姓警員共同執行專案緝毒,涉嫌共同犯案,檢調粗估他因而撈了近300萬元的黑心錢。 曾因持毒被陳紀淵查獲的男子,花了幾萬元行賄消災,但他始終心有不甘,去年底他逛街路過中壢警分局,意外認出值班站門崗的陳紀淵,向檢調揭發這宗陳年舊案。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康惠龍昨指揮台北縣調查站,搜索陳家及龍安派出所,調查陳員當時的勤務紀錄等資料,並約談到案,經調查站訊問後,晚間移送檢方複訊後聲押。 檢方說,除了陳紀淵,和他合辦專案的黃姓警員也是約談對象,兩人被毒犯稱為「龍安雙人組」,黃因已離職,昨未到案。 檢調說,陳紀淵涉嫌利用專案緝毒時,暗槓毒犯的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並交給熟識毒販轉賣,若查獲毒品量太少,就開口向對方索賄,行情約在5萬到10萬元,收錢後就一拍兩散,當做沒這回事。 此外,95年10月,黃員因賭博欠債,涉嫌向吸毒的富家公子勒贖10餘萬元,但猶嫌不足,後來強押對方到桃園市一處當舖典當名車,拿走錢,此事當時被警局督察單位調查,黃因而被調到中壢警分局警備隊,同年11月底辭職。2010-10-21 向 警 察 致 敬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