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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詐欺、偷竊 2度報案遭拒
2010/10/25 10:03:44瀏覽557|回應0|推薦1

【聯合報╱記者賈寶楠、曾增勳/桃園報導】 2010.10.25 02:40 am

    「真是欺負小老百姓」,在桃園市開設洗衣店的吳姓婦人,疑似遭房客詐欺、偷竊電視,她二度向桃園警分局同安派出所報案,都遭拒絕受理,只好跨轄求助龜山分局,縣警局獲知後相當不滿,將追究責任。

   同安派出所承認警員處理有瑕庛,縣警局表示,至少2名員警可能處置不當,將調查吳姓婦人報案經過,若屬實將予懲戒;警方除向吳婦致歉,也強調會積極偵辦。

   37歲的吳姓婦人說,7月將桃園市向善街一處13樓公寓租給林姓女子與同居人蕭翰璋,月租、押金各1萬元,水電自付,9月底林女已欠3萬,還無故失聯。

   吳婦上門找不到人,社區總幹事告知,林、蕭當起二房東,分租2個房間,月收6000元,地下室車位半年租9000元,2人簽約拿錢就沒再出現。

   吳姓婦人打電話求助同安派出所,員警告知案件屬民事糾紛,可寄存證信函,她照辦,要求林女1020日付清所有費用。

   到了18日,吳婦從社區監視器發現其中1名分租男子搬走房內電視,趕往同安派出所報案,員警卻說「妳就等到20日嘛!等房客確定不給錢再說!」,要她回家等消息。

   吳婦等到20日凌晨未獲回應,再前往派出所,又被以「林女未滿20歲,等民事法庭查明合約是否生效、是不是刑事案件再說」拒絕。

   她滿腹狐疑詢問住家轄區的景福派出所及熟識的龜山警員,得到答案是「擺明了是竊案,怎不受理?」,21日才被安排至龜山警分局報案。

前天她在浴室衛生棉內發現2包疑似毒品吸食器,懷疑房客可能涉毒,一併交給龜山警方處理。

  警方說,住進吳婦公寓的5名成人,可能涉及詐欺、竊盜、毒品案,將要求到案說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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