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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22:00:31瀏覽423|回應1|推薦11 | |
【殺人=無罪?!】 這個判決不只民眾不爽,警政署更不滿,公然挑釁警察執法威嚴,罪加一等。而且兇嫌是先買刀,是預謀,為何這點沒被討論到? 我們對精神病患的容忍與慈悲跟他們對社會潛在的危險性,這之間的平衡,以及認真執法的警察有這樣的下場,這之間的平衡,要如何拿捏需要被討論。 現在犯案的危險性、聳動性,不預期性,很多就在這些沒有前科的正常人或服藥不服藥的精神病患。更進一步講,其實是一些反社會情結的人或邊緣人所投下的不定時炸彈。 兇嫌事先買刀,為何說他犯案時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所謂的精神鑑定,鑑定專家不是兇嫌(肚裡的蛔蟲),怎麼認定兇嫌"當時"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就憑幾個問答題、或肉眼觀察?所謂的科學永遠在過時,好比我們在用電子秤,但法律還在用古早的磅秤;精神鑑定的科學是否需要更新,很多先進知識指向大腦科學,台灣有考慮引進這些東西,用來分析罪犯的大腦結構與異常活動嗎?盼內政部、司法部,會同立法諸公認真檢討。 還有,凡事不要用專業這個字來擋,專業不敵家屬的一句『試問法官,如果是你的家屬你做何感想?』 至少立法院必須考慮到修法,(連同專家看法的整合),社會在改變,中央基準線就會跟著變動;每經過一件事,還是有些經驗與學習的累積。而不是不管海枯石爛,一概用現行法條繼續解釋。 民粹不理性,但輿論有他的準確性,民心與人性自然會畫出一條線,這條線其實相當精準,法律必須不時修正對齊這條線。請注意這裡講的不是要盡情伸張正義,而是法律的一種對齊校準的能力。 當然站得更後面看,反社會情結與邊緣人來自社會運作的不平等不正義,這個最大的構面,如果能獲得改善,應該能期盼這樣的人能(大幅)減少。這是後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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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