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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早有從中條款
2019/06/14 19:24:18瀏覽172|回應0|推薦6

#台灣早有從中條款了

#你知道馬政府時代即與對岸簽了共打協議嗎?

台灣隔海觀香港反送中,群情澎湃之餘,才驚訝於台灣早有送中條款;相信兩千三百萬人知道的不到5%。

2009年,馬英九任內,台灣與中國簽有「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以下就簡稱為『共打協議』。我們今天才知道會不會太晚了?想想這個的嚴重性不下於太陽花當初在反對的服貿協定。

簽了這東西民眾不知道,政府算不算背信?馬政府時代沒講,小英執政也沒提起。難怪前陣子不肖台灣人在海外犯罪,統統遣送回中國,現在對照這個條文,看來相當名正言順,別人家並沒有做錯啊。

也因為這樣,發生了所謂『杜氏兄弟案』,就沿用這個條款展開兩岸的司法合作。話說這杜氏父子三人被聲稱在中國犯了強盜案,涉及五條人命。所有的證據全是中國公安提供的。一審法院不採行,二審逆轉,之後就是長達十年的訴訟;最後死刑定讞。父親早已死於牢獄中,兩兒被執行死刑。時間就在太陽花之後,所以太陽花被高調定位為一次成功的公民運動,現在看來還是被陰了。很陰。

這個根本不用法學常識就可知道,台灣的法律與中國的法律根本不相容。台灣人民當然要積極以台灣法律去看待他們的犯法情節,以及他們的人權,怎麼能單方採行中國公安的證據。在這樣的情況下,台灣竟然執行死刑,從這裡可以清楚看出執法的輕率,會讓國家成為殺人機器。

記得法務部長換掉邱太三以後,執行了幾個死刑。有民眾提出為何執行的是近期的死刑犯?就有法學專家回應,因為近期的科學鑑識發達,會死刑定讞都是罪證確鑿,至於往前回朔的,就不能那麼確定是否有冤獄存在,他日是否會翻案,都是基於人權保護的觀點。(想想日據99.9%不可能的翻案。)

那麼謹慎的態度當中,竟然在台灣發生杜氏父子案是非常匪夷所思的。民眾都被蒙在鼓裡,對共打協議,與這個沉痛的案子竟然是非常陌生的。真的,比翔沂戀陌生;比很多八卦都陌生。

昨天民進黨初選蔡英文勝出,我沒有特別的感覺,甚至不會投給她。我不會因為講愛台灣就投給候選人一票,不會把施政只簡化成藍綠統獨。在原有的疑慮外,這樁新聞帶給我的驚訝與震撼,只是讓我跟她之間的嫌隙更加深而已……….

 

謝謝Angela Chang臉書貼出這個訊息才知道

https://www.taisounds.com/w/TaiSounds/society_19061218050306105?fbclid=IwAR3k2PIDX3xaJgYVXkVJZAQ-xpnCcE1PXtkcjLhIKrz-ELqT-Kr9GHhh1sk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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