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今年三月全面實施「住院診斷關聯群(DRGs)」支付制度,住院「同病同酬」時代來臨,每年逾兩百萬住院人次受影響。健保署認為新制有助提升醫療專業自主,減少不必要住院;但醫界憂心搶救病人還要顧及賠錢,院方恐狂推自費項目或趕病人出院,重症患者恐淪人球。
過去健保給付採實報實銷,論量計酬,常被詬病誘使醫療浪費。健保署自二○一○年分階段推動DRGs制度,針對同種疾病,依處置方式、患者年齡、有無併發症及出院狀況等條件分類,不論醫院採用何種治療手段、藥物、住院天數,皆採同病同酬支付。原定元旦全面實施,因醫界質疑新制懲罰收治重症,幾經修正,延至三月上路。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龐一鳴指出,DRGs實施對象為住院小於卅天,患者痊癒或症狀緩解可出院,且非癌症、器官移植與精神疾病,及未使用葉克膜或主動脈氣球幫浦等重度患者。DRGs全面實施後,估計涵蓋總住院費用百分之五十八。
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認為,DRGs制度關鍵在於核定價格,如某項手術核定金額十萬元,但成本則可能落在八到十二萬,特別是重症與需要較長住院時間的患者,院方收治可能賠錢,不收治又被詬病,為提高營收可能催促未痊癒病人出院。
台大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施景中說,產科常碰到大出血等危急個案,在DRGs制度下,「救一個賠一個」,院方不得已盼別收太多嚴重個案,但事涉醫療人權,幾經反映,健保署才將危急個案排除在DRGs外。
為化解醫界質疑,龐一鳴表示,DRGs已將分類項目再細分,從一千零六十二項增加到一千六百六十三項;若複雜重症個案醫療處置費用超出給付上限,過去八折給付,未來將採核實申報,死亡或病危個案不納入。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沈珮涵說,推動DRGs制度是趨勢,但健保署應對不適當出院加強監測,目前僅有七項指標,若用於全體DRGs項目,過於粗略,建議針對再急診率或再入院率偏高醫院主動調查,收治重症較多的院所也應獎勵。
>龐一鳴說,已研擬「出院準備服務」,會額外給付出院個案管理與輔導追蹤,預計三月上路,待DRGs制度穩定,也預計比照美國納入收治重症的獎懲制度;此外也會透過健保卡連線掌握就診資料,了解病人是否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