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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31 14:18:34瀏覽50|回應0|推薦0 | |
年金改革針對公教,砍少數〈公教〉娛多數〈非公教〉,符合「笑人無、怨人有」的社會風俗。親友說:三年前55歲,檢視退休條件,雖年所得少25萬〈無考核、年終、不用扣退輔、綜所稅〉,等於月入少2萬,但不用忍受校長家長學生無盡的要求,值得。但今天年改每月再減2萬,平均月入少4萬,這就影響生活條件了。人為五斗米折腰,重回崗位吧!但可有這選項?為什麼雇主決定一切?受薪者不能反悔?「反改革」大帽一扣,就是啞巴吃黃蓮了。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