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9/03/15 12:30:07瀏覽466|回應0|推薦0 | |
現代所說的「姓名」是「姓氏」+「名字」。 「姓氏」是家族的代號,早期「姓」與「氏」有不同的意義,目前「姓」與「氏」已合而為一。 「名字」現在也是「姓名」的總稱,但細分「名」跟「字」是不一樣的。
早期母系社會,子女是隨母親姓的,慢慢轉為父系社會後,子女才隨父親姓。當家族人數增多時,為了生活或其他因素,往往會分成數支,而散居他處。他們通常會保留原來的姓,並另取一代號代表這一分支,這便是「氏」。
在周朝以前,只有貴族有氏,後來宗法制度瓦解,姓氏也逐漸轉變,秦漢以後便合而為一了。
名字是比較個人化的,它是對一個人的稱呼,但稱法細分起來還蠻複雜的。分別說明如下:
出生名:指出生時父母或長輩所取的名字。這通常是我們的第一個名字。 乳 名:又叫小名、幼名,是指出生時父母或長輩所取的非正式的名字。 乳名通常取親暱、可愛(如:貝比、狗狗)或吉祥(如小福、雙喜),或取卑賤乳名(如:土糞、阿貓、阿狗)以避免厄運。 有時尚未取好出生名前,就先取個乳名暫用。 本 名:是個人正式的名字,通常出現在戶籍資料或證件上。本名通常是出生名。但有時也會因改名、冠夫姓、收養等而變動。 官章名:指在官府、公家機關登記的名字或刻正式印章用的名字。 官章名不一定是本名,也可以是正式場合所用的別名。 別 名:上述名字以外的稱呼,如字、號、綽號、筆名、藝名等。 化 名:通常是為掩飾身分而用的名字。 法 名:又稱戒名,因出家修行而取的名字,而原來的名字即為「俗名」。依漢人習俗有時除法名之外會另取字,即為「法字」,另外亦可自取一個或多個號,即為法號。但很多地方法號就是法名。 綽 號:一種非正式的名字,通常是別人所取,故也稱「外號」。有些綽號有親密、喜歡之感故也叫「暱稱」,有些綽號則有點取笑或嘲弄,則叫「渾號」或「諢名」。 字 :又稱「表字」,是本名以外一個較正式的稱呼。有時為表示禮貌與尊重,不好意思直接叫他人本名時,便以其「字」稱呼他。當事人自稱或長輩叫他時,則仍用本名。 耳孰能詳的字例如:李白字太白、唐伯虎字唐寅、趙雲,字子龍等。 《禮記 曲禮上》:「男女異長。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所以字是男子成年,女子許嫁時取的。 (因此我們稱未出嫁的女子為「待字閨中」。) 號 :號與綽號有點不同,號比較正式,而且號常是自己取的,如蘇軾自號東坡居士。
名 諱:名諱即本名,名諱的諱,是隱諱、避諱的意思。避諱是指迴避長輩、帝王或聖賢之名諱,通常是在言談或文書中,不直呼其名(如:改用其他稱呼、用其他字代替、故意少寫一些筆畫、用○、空白或某代替等等),取名字時也不可以與其名字同字或同音。
|
|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