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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9 23:20:49瀏覽514|回應0|推薦0 | |
一般民間房屋私人設定放款,利息一般為每月三分,簡單說借100萬光利息每個月就要還30000,且這只是利息不是本金。而銀行房貸每貸100萬,20年期,連本帶利還款,每個月僅約5000左右。 所以只要是有民間設定借款的客戶,在銀行的主觀認定裡都是屬於北風北的族群,畢竟銀行認為你連三分的高利都敢借了,不知道你外面還有多少的民間債務及多大的洞要補,因為民間債務聯徵中心無法顯示,銀行無法估算,自然會以最壞狀況來估算。 且台灣95%以上的銀行內規是只要有民間設定的房屋就不承做,已經不是銀行行員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規則訂在那裡,他想做也沒辦法。 另外少數幾家可以接受民間設定的銀行,即使表面上說可以做,但是其實也都是從嚴審核,會嚴格的審查借款人是否有明確的收入證明及工作是否為優質企業又或是否銀行無其他負債,但是其實這是很矛盾的一點,因為會走上民間借款這條路的,基本上都是屬於無收入證明或高銀行負債,已經無法跟銀行辦理信貸的客戶才會借到民間設定借款的。 如果你有類似問題,可像本人咨詢,本人從業銀行貸款業務15年,處理類似案件已經不下數佰件,對於相關案件已是很有經驗及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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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