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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好人,責任豁免?
2011/11/08 00:15:03瀏覽1410|回應38|推薦173

10/13 在中國的廣東佛山 出現了見死不救的 十八途人

這個震驚的事件是 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小悅悅 尤於父母忙於看店疏忽

導致她自己上街 先後被兩部車輾過  其間有十八個路人經過

都沒有人搭理 只有第十九個一拾荒婦人陳賢妹 上前關照 雖然送醫

但仍回天乏術 這事過了至今 這種冷漠的事仍持續發生 ......

10/20在四川瀘縣有一貨車撞倒了一明五歲放學回家的小孩

當小孩再站起來時 卻被貨車再一次輾斃

因為在大陸開車有一潛規則 就是 撞傷不如撞死 

10/27 深圳兩輛私家車碰擦後  停在路中央協商

另一輛車來不及閃避而翻車 司機被困  兩名私家車司機迅速駕車離開

10/30 惠州一巴士女售票員多次暗示乘客提防扒手

抵總站被4男子毆打 約廿名圍觀者無人施援手 亦無人配合警方調查

11/2 《齊魯網》報導 山東臨沂一個5歲男孩小龍龍 跟隨媽媽出去吃面

 他在飯店外面玩 被隔壁的木材店搭建的屋梁砸到在地

屋梁不偏不倚砸中了他的頭

小龍龍媽媽在等待救護車的
整整10分鐘

她抱著鮮血直流的孩子 在路邊給人磕頭跪求 希望能儘速將孩子送醫

有好心路人見狀幫忙截車 人來車往卻沒一個人伸出援手 停下車來

其間還有一輛沒記住車號的城管執法車路過

最後等到救護車趕來 才急往醫院救治

但小龍龍送院途中在救護車上傷重離世 不幸成為山東悅悅版

在歐美根據聖經 有所謂的好撒馬利亞法則 (Good Samaritan law)

又稱為 無償施救保護法

這個法的主旨 不是在制裁見死不救的人

(當然也有極少數的地區 會以此法來懲治見死不救之人 如魁北克 註一)

乃是保護在發生意外時 見義勇為的人責任豁免

 即免除法律責任 使人做好事時 沒有後顧之憂

出於內心的道德 無償對他人進行幫助

從而鼓勵在緊急狀況下 對需要幫助的人 不要袖手旁觀

當然任何急救的提供 也不能用以交換任何獎勵或財政報償 作為结果

幾年前 在羅德島曾發生了有人在一音樂會 因為吃海產引起過敏休克

在會場的緊急醫療站的一位醫師及護士緊急救援及施行CPR

但病人在送醫途中就死了 後來家屬控告醫護人員過失致死

 但最後法官就是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法則 判無罪

在美國的法律下 沒有要求人民一定要去幫助一個受災害的人 

也就是人沒有義務 也沒有責任去就援傷患 

但是如果出於善心 在緊急狀況下去幫助人 就被稱之為 好的撒馬利亞人

雖然美國不是每一州都有好撒馬利亞法則

但一般來說 還是蠻多好的撒馬利亞人 

遇到一些狀況 很多人會主動停下來伸出援手 我就是這樣的受惠者

記得十多年前  在高速公路上曾發生了車子全毀的嚴重車禍

很多人都停車下來  想辦法幫助 精神喊話 直到救護車來

另有一次車子壞了 停在路邊 坐在路旁

好多路過的人都詢問要不要幫忙 甚至於問說要不要手機打電話或搭便車 

在這世界道德敗壞  人们極其冷漠 其實是有原因的

若是能提倡 好撒馬利亞人法則 正面保護即時行善不求回報的人

相信這是讓社會成為溫情滿人間 很大的驅動力

註一  魁北克省的“義務法案”規定公民有義務對緊急傷病者提供援助,違者有法律責任。而且魁北克省還規定由省的財政支出來補償每一位好撒馬利亞人因實施援助行為而遭受的傷害或其他損失。

【後記】

好撒馬利亞法則的由來 (節錄自網路)

http://big5.qstheory.cn/gj/tszs/201110/t20111031_120795.htm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起源好撒瑪利亞人法起源於《新約聖經‧路加福音》第10章第25-37節記載的一個故事:在耶穌的時代 猶太人蔑視撒馬利亞人 因為他們是混血的異族 而當一個猶太人被強盜打劫,受了重傷,躺在路邊。期間曾經有猶太人的祭司和利未人路過,但都對其不聞不問。後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路過,雖然當時猶太人和撒瑪利亞人隔閡很深,互不來往,但是這個撒瑪利亞人還是不顧隔閡,善良地照顧受傷的猶太人,並在需要離開時自己出錢把猶太人送進了旅店。故事中的撒瑪利亞人就被稱為好撒瑪利亞人,後來人們就將見義勇為的人比喻為好撒瑪利亞人。美國、加拿大和一些歐洲國家還確立了好撒瑪利亞人法則,立法對見義勇為和施救者予以保護。

好撒瑪利亞人法的啟示總的説來,好撒瑪利亞人法主要涉及三個問題,

一 是救助他人時所涉及的法律責任,

二 是救助他人時所受損的補償及好撒瑪利亞人的權利,

三 是好撒瑪利亞人救助他人時可能會承擔的責任與風險。

好撒瑪利亞人法啟示我們,社會可以通過立法,為見義勇為和樂於助人的行善人免除一定的民事責任,這不僅能鼓勵行善人對他人的救助行為,還能進一步促進社會道德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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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羊媽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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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行善就不推辭
2011/11/09 20:31

感謝您扎心的分享!

本人於多年前也曾目睹一樁交通事件,

機車騎士行駛在無路燈的大馬路上,

疑無照明造成視線不良發生車禍,

自行撞上停靠路邊的聯結車尾,

晚間七點我路過發現男士倒臥血流滿地,

當時路上還是有人車經過卻無人探頭停駐,

我趕緊去警局通知才知道警察尚未接獲報案。

推測頗大的血泊面積應該有一會兒時間了,

心中對於這樣的憾事有深沉的無力感.....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23:43 回覆:

唉 真的不要讓我們的心冷漠

若有行善的能力 不可推辭

如果國家能有 撒馬利亞法來保護好人

讓人不會因行善反被誣賴

那麼人才能會有更多的人坦然無懼的行善

也不至於 見死不救 讓人更心寒


浮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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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思
2011/11/09 16:49
現在的社會互動關係
看似接近實是疏離
不僅是中國大陸
台灣這裡有時好人反而被反咬一口
這個議題值得深思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48 回覆:
我還以為台灣這種怕被賴上的情形會少一些呢

朱穎立(人類動物園....長頸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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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話,沒有醫藥專業的我,我是不敢出手幫他們的
2011/11/09 15:26

記得有一次騎機車去玩

在蜿蜒的山路上

遇見一對騎機車的年輕男女,在我面前摔車

我立刻上前探視,並攔下駛來的轎車,請其幫忙送到醫院

該好心的司機在扶受傷男女上車前,問他們是否自己摔傷

.....

有一個炎熱的夏天,我在一間關門開了冷氣的商店裡買東西

突然,有個路人倒在商店門口

只見,店家熟練地打119電話,不消兩分鐘,救護車來,將路人送到醫院

.....

這件事情發生後,對是否出手幫助路倒的人,開始有另一種想法

熱心地趨前扶持或搬弄傷者,其實對沒有醫學專業的我們而言,極可能因為隨意的搬動,而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所以最好的援助方法,應該是立刻打急救電話,請專業醫護人員來處理。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47 回覆:

謝謝您 提出一個很重要的關鍵 若是非專業 不要碰傷者

而是立即打救援電話 等著救護車來

 


阿鍾哥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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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09 14:08

台灣有好心扶玻璃娃娃造成跌死的案例

這个議題提出來討論,非常好 !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44 回覆:

好心不一定有好報 反而受傷  這乃是社會風氣不正

結果只會讓人越來越冷 更多的悲劇不斷的發生


宅女宅心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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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
2011/11/09 13:34
贊同您的看法,人情因為法律而滯礙了,如果有之前有設立正確的法律規範,那麼這些冷淡的人情片段,應該不會重演。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42 回覆:

好撒馬利亞法 正面的說 應該是鼓勵人行善 且受到律法保護

這樣才不會讓好人被冤枉  而不敢行善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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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非常需要這條法律
2011/11/09 11:39
男子称扶摔倒老太反被告 被判赔4万 来源: 南方网 
南京一男子彭宇称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昨天,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彭宇被判赔45876元。判决书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


判决结束后,彭宇一脸郁闷地站在法院门口 《现代快报》供图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40 回覆:

豈能在無證據下 以常理來分析

而且那個常理 似乎是是鼓勵人不要做好事

令人無言的判決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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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食暖衣而無教
2011/11/09 08:15
不論有沒有好撒瑪立雅人法
這基本上是同情心的問題
一個倡導唯物主義的政府
怎麼讓人民自動自發發揮同情心?
如果有宗教薰陶
可能會改善得快一點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32 回覆:

人本性就會有憐憫心 但人會變成冷漠

是教育與社會風氣造成

一個國家若只向錢看 喪失了人類該有的本質

那不是真的進步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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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保險問題
2011/11/09 07:42
我覺得不是文化或國情不同,人都是一樣的,誰都怕惹禍上身。
如果汽機車強制險保額足夠,必然比較不會有撞了人快跑的現象。例如加拿大卑詩省,只有一家公辦民營保險公司(ICBC)包辦全省汽機車保險,法定第三人強制險理賠金額相當高(當然保費也比較高),車禍發生時不需要爭執打架,因為全是保險公司理賠,自己不會傾家蕩產。撞人溜走的,刑事責任相當重,所以很少人敢跑。
亞洲人總喜歡講情理、講水準、講該不該,我覺得應該多向歐美國家學習,一切講法,不要論誰該如何如何,法律合理規定並嚴格執行才是正規。講情講理,講一千年,也不能解決問題。


沙塵人間.難滌心垢.虛擬世界.反見真情.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28 回覆:

所以車禍  大陸刑事責任太輕

還有在歐美 hit and run 罪會加重

在美國 如果碰到落跑的 就算是沒有保全險 保險公司仍會賠

因此保險確實也給人另一解決之道 


韶關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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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求諸己
2011/11/09 03:00

再多責難也無法彌補已經發生的憾事~不若:反求諸己,

期許自己更具道德勇氣,期許自己:永不成為曾遭自己唾棄的族群。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23 回覆:

是呀  千萬不要成為冷漠的人


天涯孤鴻···花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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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
2011/11/09 00:16

好可怕的冷漠人心!!

以前台灣也有,撞傷人終身奉養,官司不斷

撞死人一次賠清,永絕後患難

見義勇為,惻隱之心,都跑到那裡去了??

NJ過客(traveler07054) 於 2011-11-16 11:21 回覆:

人的良心不知到那裡去了

若撞死人 雖是一次賠清 不會有良心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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