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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條件嗎﹖[感謝電小二推薦]
2010/12/02 05:01:26瀏覽5511|回應66|推薦261

在聯合報的海外版﹐世界日報的週末專刊﹐專欄作家 蘇友貞女士曾經講過一個故事。她的高中兒子在房裡抽煙﹐上網。他們夫妻很生氣﹐責罵這個孩子﹐脫口而出你再這樣﹐我們就不再愛你了

一會兒﹐這個高中男生紅了眼睛,對他們說“你們是我的父母,即使你們殺人放火﹐去坐牢﹐我還是會愛你們的

蘇友貞女士啞口無言﹐這才發現﹐她的愛竟然不如她的兒子﹐原來她的愛是有條件的。孩子要怎樣她才愛﹐如果是怎樣﹐她就不愛了。

每次在電視新聞看到歹徒被警察帶走的時候﹐他們的母親或阿嬤﹐呼天喊地﹐喊著兒子﹐金孫。在她們的心中﹐無論歹徒再壞﹐仍然是她們心中的一塊肉﹐她們的金孫。

記得大概在一兩年前﹐在台灣南部有一個醫生家庭﹐從育幼院領養了一個男童。後來男童會和醫生的親生女兒打架﹐吵架。於是他們連夜把這男童趕出去﹐讓他自己走回育幼院。原來他們的愛心﹐是止於乖巧的孩子。我不知道後續故事如何﹐在法律上﹐領養之後﹐即算自己的孩子。他們的行為﹐是不是觸犯了遺棄罪﹖還是僅止于道德上的譴責﹖

大概一年前﹐美國一對夫妻領養了一個俄國男孩。後來他們發現﹐男孩有精神和頭腦的疾病。買了張機票﹐讓他自己回俄國。這對夫妻﹐後來被捕。

在有雙 J 之前﹐曾經考慮過領養孩子﹐所以參加了半年的講習。其中有三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主講人例子。

一個是一對男同志。小孩的媽媽從申請領養人名單中﹐挑選了這對男同志申請人﹐來領養她尚未出生的小孩。男嬰的媽媽﹐在懷孕初期吸毒﹐醫生警告說男嬰會有ADD (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的情況﹐但是他們仍然決定領養。孩子出生後﹐他們帶著男嬰去監獄﹐讓男嬰在監獄裡的生父看了孩子之後﹐他們一家三口從亞歷桑那飛回紐約。

男嬰果然如醫生所說﹐有ADD的情形。幫電視臺做道具的木匠“爸爸”﹐白天在家帶小孩﹐作老師的 “爹地” 則負責賺錢。

另外一個例子﹐也是一對男同志。兩位都是律師﹐一個是白人﹐一個是華人。他們領養的小孩是一個黑人男嬰。也就是說﹐他們這一家﹐是三個種族組成的。那天講到一半﹐他們突然去聞嬰兒的尿布﹐原來嬰兒大便了。他們把演講停了下來﹐熟練地替嬰兒清理。

看著前面兩個例子在現場對小孩的細心照顧﹐互動﹐我在想﹐只要一個小孩被愛﹐誰來作父母﹐並不重要。

第三個例子是一位單身的中年婦女﹐她領養了一個青少年女孩。在辦領養手續的期間﹐這個女孩懷孕了﹐而她仍然領養了這個女孩。女孩生了孩子之後﹐這位女士立刻成了祖母。後來女孩因為扯上一個領養前的案子﹐進了少年監獄。

她每個禮拜﹐就像一般的父母﹐去監獄探訪女孩﹐還要照顧她的新孫子。我們聽眾聽得目瞪口呆﹐議論紛紛。有人發問妳怎麼做到的﹖妳後悔嗎﹖

她說我領養了﹐她們就是我的女兒﹐我的孫子。是好是壞﹐我都必須承擔。我對孩子的愛﹐沒有條件。如果我沒有準備好付出無條件的愛﹐我倒要問問自己﹐適不適合領養孩子﹐適不適合當父母﹖

這些話﹐我一直記在心理。每每看著雙 J﹐ 我也在問自己﹐我的愛﹐有條件嗎﹖

           

[延伸閱讀]

地鐵裡的硬漢爸爸

Alan 因為他是我兒子

Alan父子倆﹐互相完整了對方

[後記]

發表此文後﹐讀者反應很熱烈﹐在此非常的感謝。在此加上我對一位格友"pearlz"的回應﹐補充一下我在本文沒有正式談到的部份﹕

                            

本來﹐文主要是講父母對孩子的愛﹐包括對養子女的愛。

寫此文﹐主要是依據我參加領養小孩的經驗﹐看到很多準養父母有的堅定﹐有的懷疑。而我想提的是﹐如果要領養一個孩子﹐需要的愛是必須無條件﹐否則﹐對這孩子是再一度傷害。

如南部醫生把養子趕出去﹐這是讓我個人非常憤慨的事。但是﹐我後來繼續看 UDN 或者 中時 的報紙﹐兩天後﹐就沒這個消息了﹐也就是不了了之﹐甚至連社論都沒有。我懷疑這個醫生倒底有沒有坐牢。可能沒有﹗這﹐公平嗎﹖他是把養子當寵物嗎﹖

為什麼整個社會﹐會對這樣的一件事﹐就這樣讓它過了﹖那些社會運動的人﹐為什麼默認了這件事﹖

之所以寫這一篇﹐我要比較的是﹐一個有學問的醫生﹐怎麼會如此傷害一個孩子﹔而後來三個正面的例子﹐他們的愛是可以如此大。兩個是同志﹐一個是單身女子。照理來說﹐他們的給養子女的家不會比醫生的家完整。但是﹐他們給了小孩愛﹐醫生的家沒有給他愛。那麼﹐養子﹐在有愛的不完整家裡比較幸福﹐還是在沒有愛的完整家庭幸福﹖

所以﹐社工是不是要反省﹐為什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而社會為什麼可以接受愛養子的條件低於愛親生是OK的﹖這不應該是OK的﹗

或許﹐我沒有這個能力寫一個比較批判的文﹐而只是用了問題的拋出。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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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yjameschu&aid=450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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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怡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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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條件嗎?
2010/12/07 17:10

我想對於我來說多少都會有吧!

以前的那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也可改成“子女”)這句話已經不適用了,如果孩子一直不斷的讓父母親失望,或是父母一直不斷的讓孩子失望,愛會因此減少是必然的…

這是我的淺見啦…


左手寫遊記、右手寫姪女,心裡一邊自言自語…
走過路過,千萬不要錯過“路人怡的•路過日誌”唷!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8 21:29 回覆:

所以﹐大家共勉了。

謝謝您的來訪。

UDN有多了一位寫手呢﹗


FC88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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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愛心的人真的很多
2010/12/07 09:37
愛,我覺得在某种程度是有條件的,不可能無私,我還沒做到完全沒條件!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7 12:37 回覆:

愛﹐我相信是有條件的。

只是﹐在領養孩子的時候﹐如果心理有條件﹐那麼就不適合了。


HOLY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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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愛這張圖片
2010/12/07 09:05

風景美!父愛更美!James,你是大力士拔拔!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7 12:36 回覆:

謝謝您。上個月﹐樹葉轉紅的時候拍的。

您那篇“情願”﹐讓我茅塞頓開﹐真是感謝。


Bund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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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證實
2010/12/05 12:54

是須要學習的

有學問的人

不見得懂愛

要經歷過被愛

才知道如何去愛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5:36 回覆:

您說得對﹐愛﹐是需要學習的。

我也在努力當中呢﹗

PS 您好久沒發文了。又當 小 PARKER的 SITTER了嗎﹖


JKTsai 老鼠嫁女兒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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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嘴8舌談愛
2010/12/05 11:05
影劇人陳凱倫愛兒子陳銳,亦引起愛有否條件爭議!話說,愛如果是件容易事,我們就不會這麼迷惑!但,愛又是我們每個人內心深處最溫柔的渴望,所以又既珍貴,但又脆弱!台灣阿姆常說,甘願受,歡喜做,有含條件嗎?以後東村的傑姆阿爸,愛雙J女婿時,有含條件嗎?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40 回覆:

我相信對女婿的愛﹐是會有條件的。

對雙 J 喔﹐我努力啦﹗呵呵。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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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安
2010/12/04 22:10

東村兄吉祥

這題目是

大家都該仔細想想的問題

此文 很正面

記得三十幾年前

我讀尼采的哲學

他說 世間愛 只有兩種最真實

一  自私的愛  二 性愛

二十三年前 讀佛經

才知  大慈大悲的愛

祝福你

如意


<鏡煙湖>
山水田園詩
詠物懷人詩
佛宗禪理詩
抒情憶愛詩
鏡煙湖的世界,沒有亂耳的絲竹,亦無勞形的案牘,只有不愧對美好時光的詩,靜靜相伴……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38 回覆:

謝謝您的鼓勵。

我深信宗教裡大慈大悲的愛﹐是存在的。


不能正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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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會因為有愛
2010/12/04 18:01
便變得偉大能愛人無限,再說,愛不是人與人相處的唯一條件,故才有[現實]一詞,是可如此說吧...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36 回覆:

我想﹐格友 莫大人造回應裡提到 的遠己親疏 的愛﹐我是讚同的。

不過﹐我想說的是﹐如果領養一個孩子﹐是有條件的﹐那麼﹐這個愛是有條件的﹐那麼就沒有領養的資格。

嘿啦﹐“現實”﹐我也是同意啦。

厚﹐講了半天﹐也是想堵住自己的嘴巴﹐以後不要跟雙 J 胡說八道啦﹗呵呵。


黃彥琳~~半夜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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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愛
2010/12/03 22:47

曾聽說韓國人面對成績不理想的兒子,

連話都懶得跟他說……

對這樣的父母,說「愛」沒有條件,那是騙人滴~~!

每每看到家有殘障孩子的父母,

對孩子依然疼愛、照顧有加,

真是特別令人動容……!

無私的愛,

在被愛者一無可取時還表現出疼愛,

那愛,猶如熠熠發亮的鑽石~~

神對人,即使這樣的愛。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30 回覆:

您這韓國人的例子﹐真的滿傷的。

有的孩子﹐就是不會讀書﹐如果父母如此對待﹐這孩子就讓人心疼了。


戀戀 風塵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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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有條件嗎﹖
2010/12/03 20:48

父母對子女的永無條件付出

但父母對子女的不可過高要求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19 回覆:

我是要這樣努力啦﹗也是要警惕自己就是。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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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定義
2010/12/03 16:38

wow!50個回應,看來大家對愛都很有心得。

讀了這麼多人的回應,很多人都承認愛有條件,不過條件的定義有分別。

我仔細想想,愛人的心是應該沒有條件的,但是即使主張沒有條件的人,對於死刑的擁護也是不遺餘力。這麼說來,愛明明是有條件了。

我想愛人的心,不害人的心,是沒有條件的。但是怎麼的愛法,愛的表現卻要因應個人情況,有所分別。

基本上,我們要學習,愛是為了對方的好。愛自己的孩子不能溺愛,別人的老婆不能愛。有時候,躲避也是愛。有時候,不能幫忙,也是愛。

如果我沒有足夠的條件去愛一個收養的孩子,那麼就不要收養。因為,讓另一個有愛的人去收養,也是愛心的一種。

每一個人瞭解自己的有限,不要散佈過多的承諾,不製造不真實的希望,也是愛的一種。

這麼說來,愛有條件嗎?這個問題有待商榷了。


東村James(nyjameschu) 於 2010-12-05 12:15 回覆:

大家的反應很熱烈﹐真是謝謝眾親朋好友。

本來﹐文主要是講父母對還孩子的愛﹐包括對養女的愛。

寫此文﹐主要是依據我參加領養小孩的經驗﹐看到很多準養父母有的堅定﹐有的懷疑。而我想提的是﹐如果要領養一個孩子﹐需要的愛是必須無條件﹐否則﹐對這孩子是再一度傷害。

如南部醫生把養子趕出去﹐這是讓我個人非常憤慨的事。但是﹐我後來繼續看 UDN 或者 中時 的報紙﹐兩天後﹐就沒這個消息了﹐也就是不了了之﹐甚至連社論都沒有。我懷疑這個醫生倒底有沒有坐牢。可能沒有﹗這﹐公平嗎﹖他是把養子當寵物嗎﹖

為什麼整個社會﹐會對這樣的一件事﹐就這樣讓它過了﹖那些社會運動的人﹐為什麼默認了這件事﹖

之所以寫這一篇﹐我要比較的是﹐一個有學問的醫生﹐怎麼會如此傷害一個孩子﹔而後來三個正面的例子﹐他們的愛是可以如此大。兩個是同志﹐一個是單身女子。照理來說﹐他們的給養子女的家不會比醫生的家完整。但是﹐他們給了小孩愛﹐醫生的家沒有給他愛。那麼﹐養子﹐在有愛的不完整家裡比較幸福﹐還是在沒有愛得完整家庭幸福﹖

所以﹐社工是不是要反省﹐為什麼會讓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而社會為什麼可以接受愛養子的條件低於愛親生是OK的﹖這不應該是OK的﹗

或許﹐我沒有這個能力寫一個比較批判的文﹐而只是用了問題的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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