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幫藍綠政客當文化打手而已, 還說得真好聽!
2009/09/24 23:17:18瀏覽1161|回應0|推薦36

引用文章除罪化不是縱容犯罪

幫藍綠政客當文化打手而已, 還說得真好聽!

幫藍綠政客當文化打手而已, 還說得真好聽!

除罪化不是縱容犯罪
 
【聯合報╱黑白集】 2009.09.24 07:01 am
 
 
特別費除罪化的問題,在沉寂了一段時期後,跡象顯示,可能在最近便會敲定。執政黨方面似已示意,倘若綠營願意讓特別費與國務機要費脫鉤,則立院在本會期內當可完成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從藍綠立委的表態看,通過修法的機率非常之大。

其實,藍綠陣營皆明知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在性質上大不相同,不能混為一談。藍營固然不可能同意含混修法,將兩者一起除罪化,綠營為避免因糾纏著扁案而一直扛上挺貪腐的罪責,亦未必堅持非將國務費也除罪化不可。因此,未來立院應可單獨處理特別費案。

當初綠營用特別費案「打馬」時,顧不得己營的耗損;但打馬未成,如今卻至少有兩三百位現任或卸任首長因特別費而身陷訟累,未來還可能有更多人被起訴,包括藍綠。因此,無論是以消除「歷史共業」的名義,或是為了遷就政治現實的需要,藍綠均希望能夠解套。

必須指出的是,特別費核銷分為兩部分,一是憑單據,一是憑領據。憑領據部分,只需首長簽領便完成核銷,過去常被認為實質補貼,故除罪化尚不致嚴重牴觸國人的法律情感;但憑單據部分,本就須實報實銷,若竟逕以假發票將公帑訛入自己荷包,當然便是貪汙犯。

本來,關於特別費除罪化的擬案與討論,自始即針對領據核銷部分;至於單據核銷部分,若有虛報冒領,當然就是侵佔公款的貪汙犯。這是不容含混的界限。藍綠立委斷不可在這一點上和稀泥,否則便是縱容貪汙。

【2009/09/24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人物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ing8999&aid=334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