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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彼此一個交代,預立遺囑成流行
2018/07/18 12:52:34瀏覽22|回應0|推薦0

預立遺囑好處多,可自由意識處置

在一般人的心目中,預立遺囑的用意主要在解決遺產、遺物爭議的問題,但真正預立遺囑也要解決遺言的精神問題,對一個現代人而言,預立遺囑的作法是為了表示他的負責任,一方面代表他對自己的負責、對親人的負責。人來世間一遭,在離去時也該給自己一個評價,看這一生是否滿意,同時對這一生的物質所得,想要怎麼分配必須有個交代,不僅要避免引起紛爭,更要讓親人了解自己對他們的心意,此外對關係也要有交代,才不會留下遺憾。但高雄市徵信發現傳統華人的觀念,相當忌諱寫遺囑這件事,再一些保守的家庭裡,連提都不能提,老人家擔心小孩只想到錢、想要分家產,感覺就是在觸霉頭,希望老人家早些走。然而事實上,預立遺囑的好處相當多,除了在世時可依照自我意思處分,遺囑人如果認為子女中有不肖者,或者更孝順的人,隨時可以更改遺囑,也就是以撰寫後遺囑的方式,將前面做的遺囑撤回,做變更,且遺囑人寫人遺囑之後,不必怕財產贈與給子女後遭到遺棄,這是一大優點。撇開思想就觀念,趁早預立遺囑才可保障自我,做好身後規劃讓子女不因而起糾紛,也對自己趁早做個思想的檢討,檢視自我一生,如有需要請找徵信社,我們有專業團隊能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更加了解相關資訊。

 

預立遺囑上,除了物質也包括精神層面

高雄市徵信發現,過去我們在預立遺囑的內容定位在物質層面的繼承上,這是因為在法律上物質層面的東西才能計量處理,也才能夠具體執行,現在雖法律處理的部分依舊以物質層面為主,但範圍逐漸擴大,也把一些意願的精神部分納進,如放棄急救的意願、器官捐贈的意願。雖然急救有時是必要,但在面對沒有希望的生命,是否要讓親人在往生前再受到折磨,且急救不保證必然成功,有時就回一半的植物人狀態,更讓人後悔不已,所以,為了善待我們的死亡,也避免家人決定的困擾,事先決定是否要給予急救。且一旦死亡無可避免,對於我們遺體應當如何處置,也該有一個事先的決定,有的人願意在死後替社會有貢獻,選擇器官捐贈或大體捐贈,讓自己在離開人間時可對社會有最後的貢獻。高雄市徵信建議提早預立遺囑,著手規劃好身後事,愈詳細準備才能及早解決要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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