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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手拉手,寫寫我的第一次
2015/04/30 20:44:33瀏覽806|回應2|推薦26

第一次移民,是去美國。

我們坐了十三小時的西北航空,到達洛杉磯,因為我爸是牧師,要去美國牧會,我們的目的地是德州聖安東尼。

先去奧斯丁友人的家,我老媽帶了很多家當,連菜刀都帶去了,還弄破了奶奶留下的瓷盤。

兩個禮拜以後,我們到了聖安東尼,我就等著秋季入學,那年我二十歲。

在學校,是社區大學,我要測驗語言和數學,英文是上ESL第四階,數學是上大學一年級的課程。

開始我的大學生活,我認識幾個日本人,就常常走在一塊,也認識幾個西班牙人,其中一個英俊的卡洛斯喜歡我,我很開心,但是不久他就回西班牙了,所以我們沒有結果。

那時的我很高挑,五官立體,很受歡迎。

我主修美術,第一次畫人體素描,模特兒很美,我也畫得不錯。

然後我考過入德州大學的考試,進入聖安東尼大學,第一次談戀愛,不過,只維持三個月,他是詹姆斯,他帶我去參加萬聖節的派對,回來我就生病了,因為見鬼了吧!

第一次住進醫院,詹姆斯還來探望我,我被診斷為躁鬱症,那年我二十二歲。

我與家裡不和睦,離家出走,第一次去紐約,是坐灰狗巴士,坐了三天三夜。

我仍是有病的,剛剛信主,逢人就問,你信耶穌嗎?其實我是叛逆的,後來心裡向神乎求,就有人幫助我,我在警局打電話給德州的家人,他們想辦法託人買機票,送我回聖安東尼。

回來後,進入德州州立療養院,住了一個月。

我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但我不相信,沒有病識感,不吃藥。

第一次承認自己有病時,我已二十七歲,回台工作了七個月又病發,住進了宜蘭員山的醫院,回家以後整天睡,體重從63kg增加到78kg。

一直到三十八歲,常常住院。

但我有在教英文,從三十三教到四十歲。

四十歲以後就沒有住院了。

現在四十五,第一次簡略的說說自己的故事在部落格。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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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姐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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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01 00:52
你的病是遺傳的吧?或是環境變遷造成的?
伊瑟(claudiayi) 於 2015-05-01 18:13 回覆:
我先天腦裡缺乏兩個元素,等到一定時候就病發了,那時是二十二歲。

新天新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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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
2015/05/01 00:51

人的一生是多麼的寶貴, 能夠聽到別人願意傾訴生命的篇章, 又是多麼的難得~

今早吃過早餐, 看了一個三秒鐘的狗狗影片, 讓我領受到人與人的彼此相愛~

是世界上最美的畫面, 包括所有的萬物~(神的受造)

PS: 那是一隻大狗狗用嘴要咬掉進泳池裏的一個小玩具, 另一隻小狗狗怕大狗掉進泳池, 用小小的嘴咬住大狗狗的尾巴, 讓大狗能順利咬起玩具~愛你喲!愛你喲!

 

 

 

 

 

 

伊瑟(claudiayi) 於 2015-05-01 18:15 回覆:
生命很可貴,是造物主賜予的,要愛惜也要享受美好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