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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30 20:44:33瀏覽806|回應2|推薦26 | |
第一次移民,是去美國。 我們坐了十三小時的西北航空,到達洛杉磯,因為我爸是牧師,要去美國牧會,我們的目的地是德州聖安東尼。 先去奧斯丁友人的家,我老媽帶了很多家當,連菜刀都帶去了,還弄破了奶奶留下的瓷盤。 兩個禮拜以後,我們到了聖安東尼,我就等著秋季入學,那年我二十歲。 在學校,是社區大學,我要測驗語言和數學,英文是上ESL第四階,數學是上大學一年級的課程。 開始我的大學生活,我認識幾個日本人,就常常走在一塊,也認識幾個西班牙人,其中一個英俊的卡洛斯喜歡我,我很開心,但是不久他就回西班牙了,所以我們沒有結果。 那時的我很高挑,五官立體,很受歡迎。 我主修美術,第一次畫人體素描,模特兒很美,我也畫得不錯。 然後我考過入德州大學的考試,進入聖安東尼大學,第一次談戀愛,不過,只維持三個月,他是詹姆斯,他帶我去參加萬聖節的派對,回來我就生病了,因為見鬼了吧! 第一次住進醫院,詹姆斯還來探望我,我被診斷為躁鬱症,那年我二十二歲。 我與家裡不和睦,離家出走,第一次去紐約,是坐灰狗巴士,坐了三天三夜。 我仍是有病的,剛剛信主,逢人就問,你信耶穌嗎?其實我是叛逆的,後來心裡向神乎求,就有人幫助我,我在警局打電話給德州的家人,他們想辦法託人買機票,送我回聖安東尼。 回來後,進入德州州立療養院,住了一個月。 我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但我不相信,沒有病識感,不吃藥。 第一次承認自己有病時,我已二十七歲,回台工作了七個月又病發,住進了宜蘭員山的醫院,回家以後整天睡,體重從63kg增加到78kg。 一直到三十八歲,常常住院。 但我有在教英文,從三十三教到四十歲。 四十歲以後就沒有住院了。 現在四十五,第一次簡略的說說自己的故事在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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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