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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蒨英公開募款是否涉及刑事不法?
2015/09/01 20:54:35瀏覽1094|回應2|推薦1

劉蒨英與我之間尚有多起官司尚未偵查終結,其中有一件關係公共利益,就是有關劉蒨英公開募款,是否涉及刑事不法(例如背信、侵占等)?目前由臺北地檢署宿股檢察官以104年度偵字第12319號案件偵辦中,捐款人如有檢舉事證,可逕向北檢聯繫(02-23146881轉8311宿股書記官,北檢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劉蒨英公開募款攸關公共利益,畢竟她募款有特定政治目的,如果違反特定政治目的而利用募款所得款項,恐有涉及背信或侵占等犯嫌。有捐款者可以告訴人身分,向北檢宿股檢察官提告或舉證,上開案件目前尚未偵查終結,至少我個人尚未收到處分書,也沒看到北檢公告偵查結果。

大家可以問問劉蒨英,到底她募款所得金額總共多少錢?她部落格公布的帳目是不是全部的帳目?有沒有其他人可以佐證她的收入與支出?她要反台獨、反貪腐而募款,結果用這些募款所得金額去購買明信片,表明反對洪秀柱、反對朱立倫、反對王金平,只有唯一支持吳敦義副總統,如此行為與目的,明顯不符合反台獨或反貪腐的目的。難道洪秀柱是台獨、貪腐的代表?難道朱立倫是貪腐、支持台獨的代表?王金平哪來的貪腐犯罪?又哪來的支持台獨?捐款者應該去問問劉蒨英,為何要花他們的捐款來做這樣的事情。

我不怕劉蒨英的提告,這女人涉案件數太多了,我跟她的訴訟爭執很多件,只要沒有提起公訴,這女人絕對不會認錯。我跟她的官司沒有和解可能,只有請求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劉蒨英說她的募款未經監察院認定違法,這是事實,因為法條規定不適用。至於地檢署受理的案件,並沒有不起訴處分的狀況,至少就我所提告的案件,還是偵查中。

以上公開資訊提供捐款者參考。

( 時事評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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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inghunglin&aid=2921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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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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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3 13:38

劉蒨英妨害名譽案件目前有兩案在北檢偵辦中,

宿股:104年度偵續一字第37號(撤銷不起訴2次,發回續查2次)

暑股:105年度偵續字第153號(撤銷不起訴,發回續查),

北檢檢察官屢屢被政治因素干擾偵辦心證,對於劉蒨英異常寬容,

願上天明鑑,對於不肖分子都予以嚴懲!

劉蒨英罵我的用語,我從未使用於任何網友,也未使用於劉蒨英,

她故意誹謗造謠的事情太多了,在檢事官面前還敢說謊,把104他2712簽結故意當成不起訴處分,

實在很大膽!

這位女士曾經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只因證據不足證明犯罪而無罪判決確定。

上開兩件妨害名譽案件,證據確鑿,只因檢察官心證偏頗、論理違背法則而不起訴,

希望北檢檢察官放下政治因素,一切依法論法。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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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3 13:30

有關劉蒨英自稱104年度偵字第12319號案不起訴處分,

係屬公然說謊,該案目前尚未公告偵結。

另有關劉蒨英先前被檢察官提起公訴部分,

其妨害名譽罪嫌經北院以99年度易字第2689號判決無罪,

檢察官上訴後,高院以100年度上易字第392號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羅伯特亞當斯(chinghunglin) 於 2016-04-03 13:40 回覆:

劉蒨英被判無罪的案件與我無關,在此公布,

希望大家衡平斟酌這位女士的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