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9/01 20:54:35瀏覽1119|回應2|推薦1 | |
劉蒨英與我之間尚有多起官司尚未偵查終結,其中有一件關係公共利益,就是有關劉蒨英公開募款,是否涉及刑事不法(例如背信、侵占等)?目前由臺北地檢署宿股檢察官以104年度偵字第12319號案件偵辦中,捐款人如有檢舉事證,可逕向北檢聯繫(02-23146881轉8311宿股書記官,北檢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劉蒨英公開募款攸關公共利益,畢竟她募款有特定政治目的,如果違反特定政治目的而利用募款所得款項,恐有涉及背信或侵占等犯嫌。有捐款者可以告訴人身分,向北檢宿股檢察官提告或舉證,上開案件目前尚未偵查終結,至少我個人尚未收到處分書,也沒看到北檢公告偵查結果。 大家可以問問劉蒨英,到底她募款所得金額總共多少錢?她部落格公布的帳目是不是全部的帳目?有沒有其他人可以佐證她的收入與支出?她要反台獨、反貪腐而募款,結果用這些募款所得金額去購買明信片,表明反對洪秀柱、反對朱立倫、反對王金平,只有唯一支持吳敦義副總統,如此行為與目的,明顯不符合反台獨或反貪腐的目的。難道洪秀柱是台獨、貪腐的代表?難道朱立倫是貪腐、支持台獨的代表?王金平哪來的貪腐犯罪?又哪來的支持台獨?捐款者應該去問問劉蒨英,為何要花他們的捐款來做這樣的事情。 我不怕劉蒨英的提告,這女人涉案件數太多了,我跟她的訴訟爭執很多件,只要沒有提起公訴,這女人絕對不會認錯。我跟她的官司沒有和解可能,只有請求檢察官提起公訴時,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劉蒨英說她的募款未經監察院認定違法,這是事實,因為法條規定不適用。至於地檢署受理的案件,並沒有不起訴處分的狀況,至少就我所提告的案件,還是偵查中。 以上公開資訊提供捐款者參考。 |
|
( 時事評論|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