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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五十人死衛福部募款會不會仿效高雄氣爆案「代位求償」?然後官員逃過責任??
2021/04/09 13:42:15瀏覽1149|回應3|推薦15

太魯閣號五十人死慘案衛福部募款,自由時報藉高雄氣爆重傷者徐晏祥捐款痛批「網軍」,那本文從高雄市府代位求償與法院判市府需負國賠責任談起,看如果受害者接受代位求償,政府把責任全推給承包商,官員沒責任也不必賠錢爽了誰又害到誰。

針對太魯閣號五十人死慘案責任有兩派見解:一是UDN「太魯閣號事故後,誰該負責?鐵路行車事故的民事責任架構」認為台鐵不需要為承包商的行為負責,還痛斥「我們無意為台鐵或執政當局開脫,只是,如果人民不把法律上既定的規則當一回事,現在被罵的是台鐵,到頭來可能仍然要由司法概括承受。」,這個自命「司法流言終結者」的作者把不同意見者當成「人民不把法律上既定的規則當一回事」,這樣討論法律問題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吳景欽法律系所副教授則投書「台鐵可以切割法律責任嗎」指出,雖然《民法》第189條指出由承攬人自行負起侵權的損賠責任,可以讓台鐵據以為無庸賠償,惟根據《民法》第189條但書,若對承攬業務之定作或指示有過失,定作人仍須負起賠償責任。台鐵自有審慎且依法選任合格、合適承攬者之注意義務。若罔顧於此,甚至選擇有違規前歷的廠商為施作,實難與承攬者的侵權責任為切割。

其次,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後,交通部的總體檢報告,也提出要對鐵路沿線邊坡設置AI監測系統,來防止外物侵入軌道,但台鐵與交通部作了嗎?

台鐵太魯閣發生出軌事故釀嚴重死傷。記者王燕華/攝影

我們如果以高雄氣爆案為例:高雄「七三一氣爆」2020-04-24 二審判決責任都歸高雄市政府公務員,廠商無罪!而高雄氣爆受災戶之一楊伯祿是少數聲請國賠者,他獲判國賠四萬元,他表示當初之所以堅持提國賠,不接受市政府的代位求償,就是認定高雄市政府對氣爆之事有責任。一旦委由市府代位求償,依法不能提國賠。

簡單來說,市府代位求償就是認為公務員「沒錯」及要人民放棄追究政府責任,但實情是不但民事法院認為高雄市府有全責,高雄高分院2020/04/24亦改判廠商全部無罪,市府要扛全責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規定,如果公務員是導致災害發生「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那「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這也就是說,若當時高雄氣爆受害者全部都走「代位求償」管道,那就沒有公務員要負責也不必賠錢了

知道「奧妙」了嗎?

這次太魯閣號五十人死慘案,如果當年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及負責的公務員記取2018年普悠瑪列車脫軌事故的教訓,並且立即對鐵路沿線邊坡設置AI監測系統防止外物侵入軌道,這次災難還會如此嚴重嗎?

民進黨政府「如法炮製」捐款模式,至今仍未說明是不是又來「代位求償」這套,值得思考。

蔡英文說賠償支出不會來自愛心捐款



*衛福部與蔡英文鼓勵大家捐款,卻未說明款項運用是否比照「高雄氣爆案模式」

Blackjack 2021/4/9

高市府被判負全責 氣爆國賠勝訴受災戶不意外

2020-04-24 13:20 聯合報 / 記者楊濡嘉/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氣爆事件中的受災戶楊伯祿是少數聲請國賠者,他打贏官司,獲得國賠。對於氣爆案二審判決,他表示當初之所以堅持提國賠,不接受市政府的代位求償,就是認定高雄市政府在氣爆相關管線的埋設中有責任。

楊伯祿表示,司法有關氣爆的調查顯示,李長榮、華運用的石化管線比高雄市政府施作的雨水下水道箱涵早施做,是市政府做箱涵時把石化管包在箱涵裡,才導致石化管線在一定時日之後腐蝕,所以市政府當然有責任。

他說,跟市府打國賠官司的受災戶不多,他勝訴了,也就確認市府是有疏失的,可惜氣爆案已過聲請國賠的時效,其他人如果想聲請,大概也沒有辦法聲請了。

***

氣爆十案國賠贏了 代位求償上訴中

2020-04-25 00:10 聯合報 / 記者楊濡嘉、賴郁薇、林伯驊/高雄報導

高雄「七三一氣爆」昨天二審判決,責任都歸高雄市政府公務員,廠商無罪。氣爆罹難者家屬自救會長陳冠榮、副會長王忠誠都覺得驚訝,兩人都說這對市政府和相關公務員不公平,王忠誠說:「廠商怎麼會沒有責任?」

陳冠榮表示,根據氣爆之後的追查,與氣爆有關的下水邊箱涵是在一九九○年建置,到氣爆發生的二○一四年,年代久遠,事件責任要加諸在少數人身上,並不公平;他說,氣爆不幸事件發生後,市政府、廠商都一直協助罹難者家屬、傷者度過難關。

王忠誠表示,如果沒有市政府全力幫助,罹難者家屬、傷者、廠商間不可能和解,對被判刑官員不公平。

高雄氣爆受災戶之一楊伯祿是少數聲請國賠者,他獲判國賠四萬元,他表示當初之所以堅持提國賠,不接受市政府的代位求償,就是認定高雄市政府對氣爆之事有責任。

二○一四年高雄氣爆死傷慘重,當時災民可選擇要求高雄市府國家賠償,或先接受高雄市府的賠償金,再委由市府代為向業者求償,一旦委由市府代位求償,依法不能提國賠。

高市府當初運用各地捐助的善款先給三千多名災民十億五千多萬元賠償金,再由市府以代位求償方式向業者提告;部分災民不願放過市府責任,有十案直接打國賠官司,最後判賠三百萬一六六○元確定。

***

黑白集

別再相信「代位求償」了

二○一四年七月底高雄市發生恐怖的氣爆事件,造成卅二死,三百多傷。一年後,高雄市府和三千多戶市民簽下訂「債權轉讓」契約,由市府代替受害民眾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業者賠償。這項行動,號稱是全國首件由公部門為災民「代位求償」的重大災害,高市府深表自豪。

誰料,最近雄院一審判決出爐,結果卻讓人傻眼。法院認定,高市府對氣爆應負四成的最大責任,榮化和華運則各需負責三成。但是,受災戶對高市府的賠償請求權已超過兩年時效,因此,榮化和華運依法可免除市府原應分擔的比率,兩公司共應賠償災民三.六億元。

簡單地說,在這起撲朔迷離的「代位求償」中,高市府表現得像是為民申冤的「正義之師」,卻利用訴訟把矛頭轉向企業,並遮掩了自己應負的責任。不僅如此,高市府還利用漫長的訴訟,拖過了災民訴請它賠償的時機;高市府有四成的責任,卻可以分文不賠。

這樣的發展,對於高市府自詡的「公部門代位求償」模式,可謂是「以善意始、以詐騙終」的結局,將使代位求償留下永久的汙名。

高市府對於被判決負有最大責任,似頗不以為然,揚言將上訴。事實上,一個人口近三百萬的都會,市府對於市區底下交織綿延的石化管線竟如此疏於管理,還能自覺無辜,也未免太無能。而雄院悄悄幫高市府拖過這兩年追訴期,官官相護,也令人無言。

***

助台鐵傷者復原 衛福部募款、健保擬預留10億總額支應

2021-04-05 11:21 聯合報 / 記者邱宜君/台北即時報導

太魯閣號4月2日發生嚴重事故,造成50人死亡,202人受傷,衛生福利部今公布愛心捐款帳號,引發網友批評不合理,認為應由出事單位、保險公司、台鐵等單位支出。衛福部今強調,所有政府應依法辦理的事項都不會用到捐款,健保署則表示,將向健保會提案,預留10億元總額用於支應此事件。現在傷者即便身無分文、無健保卡,一率先給予最好照顧,所有醫療費用院所均可申報,健保署會先給付,再依法代位求償。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蘇昭如表示,這不是政府主動發起勸募,而是因衛福部接到太多熱心民眾詢問、很想盡一份心力,擔心民眾有善意但資訊不夠正確、捐錯地方,所以提供既有帳號供民眾使用。蘇昭如表示,以往像是八仙塵暴,傷者的身心理重建,「花費不是你現在可以看得到的」,後續所需的醫療復健費用龐大,還有生活社會重建費用,幾乎無法預估,民眾也很關心,這樣的經費正可以協助傷者和家屬。

蘇昭如強調,政府應依法辦理的事項都不會用到捐款,未來將成立善款監督小組,確保專款專用於受者醫療復健、生活經濟等社會重建工作。衛福部2019年底主動修正了「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規定,本來政府相關徵信是半年一次即可,修正後,重大事件要求最少一個月徵信一次,還可能增加頻率,定期公開收到多少捐款、捐款來源、用途及金額等。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將向健保會提案,將總額預留款10億元用於支應本次事件。考量到傷者及家屬處境艱難,健保署第一時間就已與各醫療院所溝通,即便沒有健保卡,也給予例外就醫,病人身上沒有現金,也給予最好的照顧。無論醫療、膳食、自費、病房差額等,民眾都不需要擔心,健保署會先辦理給付,未來再根據列冊,依法進行代位求償。

「要走出悲傷不是只有外表康復,都要長期追蹤,」李伯璋表示,已掌握傷患名單,未來將續追蹤其門診回診紀錄,包括傷者的心理復健、失能長期照顧情形,都要提出並密切掌握,以免輪為健保流浪病人,為了住院復健。

***

台鐵可以切割法律責任嗎(吳景欽)

更新時間: 2021/04/06 03:00

■台鐵太魯閣號因遇工程車滑落撞擊造成重大傷亡,承包商與監造商責任重大,但台鐵也難切割法律責任。圖為搜救人員搬運第六節車廂下的遺體。林林攝

吳景欽/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台鐵太魯閣號因遇工程車滑落撞擊,致造成重大傷亡。面對如此的事故,台鐵在第一時間強調會向承攬者求償外,也傳出內部LINE群組,有建議將責任歸咎於承包商與監造商之情事。只是此次公安事件,台鐵真能切割法律責任嗎?

任何異物的侵入鐵軌,都必對火車往來造成極大的危險,故於鐵路沿線設置防護措施,自屬台鐵應盡的注意與作為義務。甚且在2018年的普悠瑪事故後,交通部的總體檢報告,也提出要對鐵路沿線邊坡設置AI監測系統,來防止外物侵入軌道,更凸顯此等防護設施的急迫性。

也因此,對於外物侵入軌道而有防止義務者,實應包括承包商、監造者與台鐵的監工者。故應為防護措施卻不作為,並因此造成死亡、傷害者,似皆得負起《刑法》過失致人於死傷的罪責。惟此次太魯閣事故,若確定是因工程車的手煞車未拉起或未能有效防止車輛滑行所致,則監造者與台鐵監工者的疏失與死傷結果,就會因駕駛者的不作為而中斷,致屬《刑法》不罰的過失未遂,最終就只能對承包商為刑事究責。故台鐵於死傷結果,就轉向民事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

藉由法律究責揪出弊端

而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僱用人對於受僱人的職務行為,負有選任與監督義務,若有違反,須與受僱人連帶負起侵權行為的損賠責任。只是就台鐵外包工程,其與廠商是屬承攬而非僱佣關係,而依據《民法》第189條,必須由承攬人自行負起侵權的損賠責任。這也是台鐵據以為無庸賠償的最重要法律基礎。

惟根據《民法》第189條但書,若對承攬業務之定作或指示有過失,定作人仍須負起賠償責任。而類如鐵路沿線的防護工程,必得預防人民生命、身體受到傷害,故此等承攬工作就帶有極大的危險性,台鐵自有審慎且依法選任合格、合適承攬者之注意義務。若罔顧於此,甚至選擇有違規前歷的廠商為施作,實難與承攬者的侵權責任為切割。

尤其鐵路軌道,乃屬於公有公用設施,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只要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國家就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至於此等國家賠償責任,並不問設置或管理者於公共設施缺陷之造成有無故意或過失,而是只要欠缺與結果發生有相當因果關係,國賠責任即成立。依此而論,鐵路沿線的防護措施,無論是在過去、現在或未來,於維持交通安全與生命之維護都屬必要與必然,對於此等設施的管理者,即台鐵,自不能以有他人不法行為之介入,致來免除該有的賠償責任。

雖然,再多的賠償,都無法挽回已逝者的生命,但藉由事後的法律究責,或許才能將事實與沉痾已深的弊端給暴露出來,並因此痛定思痛為改進,才能避免再次的悲劇發生。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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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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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21:03
這悲劇在台灣不斷發生,根本原因在大家對安全無所謂
多少冤魂死於"死角"

而事實上那來死角?
我在加拿大,沒見過有人開車不check over shoulder

我每次回台灣,搭計程車,坐公車,坐朋友車,從未見有人 check over shoulder,當然會有很多死角
(我十年沒回台了,不知道問題改善了沒?)

這只是一例,其他問題不甚枚舉

如果溫哥華是個國家,它人口密度絕對比台灣密,但就是開車井然有序

香港的人口密度遠高過台灣,香港不塞車,不撞死人

我覺得有一可能性:中共一天不打過來,大家就覺得多賺一天,就醉生夢死一天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0 21:28 回覆:

任何地方都會有車禍與撞死人,但臺灣特別不重視交通安全是真的

今日聯合報社論說「蘇花公路遊覽車的六死事故,多名繫安全帶的旅客連同座椅被拋飛致命。運安會調查發現,座椅少了兩根螺絲,只用U型夾固定,直指遊覽車車輛安全結構有問題。當時車速僅四十五公里,但車身中段竟被撞出一個大破洞。四年前,一輛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在國五轉國三的彎道翻覆,車頂整個被削平,奪走三十三條人命。台灣的人命怎會這麼不值錢?」

說真的,臺灣政客真不在乎人民在路上與交通的死活!

我過去寫過的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國際比較分析表 13、道路交通事故每十萬人口死亡率國際比較:


台灣司機殺人比率是大陸的兩倍以上

說台灣司機殺人並沒有冤枉他們,根據表 4、A1 類道路交通事故件數按肇事原因別,駕駛人要負主要責任。

野島剛說台灣交通問題更殘留著社會病理和落後現象,若以統計來看,台灣不但落後於日本,也輸大陸兩倍以上,台灣的社會病理和落後比大陸嚴重這麼多,竟然有臉自稱人權、民主?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0 21:29 回覆:
聯合報社論/家屬殷盼真相,運安會莫失了獨立靈魂

2021-04-10 03:37 聯合報 / 聯合報社論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記者邱德祥/攝影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記者邱德祥/攝影



短短半月,台灣發生兩起事涉公共安全的重大交通意外,一是火車,一是遊覽車,皆肇因於安全意識薄弱。去年台灣有多達二九六八人死於車禍,連續四年正成長,平均一天超過八死,比起許多落後國家都高。上月遊覽車在蘇花公路撞山造成六死卅九傷,但事後負責調查的運安會與負責審驗的車安中心卻為了兩根螺絲意見相持不下。這項歧見,反映了台灣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的癥結,運安會能否公正扮演獨立機關角色,因此備受矚目。


蘇花公路遊覽車的六死事故,多名繫安全帶的旅客連同座椅被拋飛致命。運安會調查發現,座椅少了兩根螺絲,只用U型夾固定,直指遊覽車車輛安全結構有問題。當時車速僅四十五公里,但車身中段竟被撞出一個大破洞。四年前,一輛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在國五轉國三的彎道翻覆,車頂整個被削平,奪走三十三條人命。台灣的人命怎會這麼不值錢?


在運安會質疑座椅固定不當後,車安中心竟稱座椅固定方式沒有統一規範,只要能通過「拉力測試」就可,雙方多次隔空交火。其實,一般人用常理即可判斷,以螺絲鎖在金屬骨架上,與用不固定的金屬扣住兩端相比,當然前者穩定性較高。這若非偷工減料,就是車輛安全規範有問題;車安中心稱這就是原始設計,很顯然系統性風險來自這裡,但事情卻不了了之,交通部不置一詞。


外界不解的是,遊覽車非以高速撞上山壁,車身立刻破如爛布,看不到鋼梁支撐。運安會也質疑,多數遊覽車在安全門那側均無鋼梁支撐,這樣的設計似不合理。小至座椅固定鬆散,大至車身鋼梁闕如,在在顯示大客車國家標準及審驗大有問題。從運安會與車安中心這次對於座椅規範的歧見,再對比這次太魯閣事件的層層疏漏,即可知我國交通安全的軟硬體細節裡藏著無數魔鬼。


每一次重大交通事故的調查,除了究責,更重要的是透過獨立、公正與專業的意見,做為檢討改善的殷鑑,避免意外重演,也平撫痛失親人的家屬。兩年多前的普悠瑪事件催生了「運安會」,從前年八月成立以來,運安會歷經黑鷹直升機空難、多起遊覽車事故調查,但檢討似乎總缺乏強有力的臨門一腳。太魯閣號事故剛舉行頭七,運安會這回將拿出什麼樣的報告?


就在運安會即將公布初步調查報告前夕,突然傳出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官員加入了運安會對媒體的群組,引發「政院督導運安會」的質疑。行政院新聞處過去指揮部會的紀錄斑斑可考,去年疫情期間,新聞處不僅加入「疾管署一九二二媒體群組」,甚至有政院幕僚截取群組畫面,在疫情指揮中心直播聊天室中留言帶風向、霸凌特定媒體,引發外界訾議。


運安會身為獨立機關,不能受到行政部門干擾。但過去黑鷹事故調查期間,曾發生受軍方委託解讀黑盒子的運安會主委對外表示,幾乎可排除機械與下沉氣流因素,是否是人為因素則還要調查。因時值總統大選前夕,這番不利當時蔡政府「溫情操作」的政治不正確發言,立刻遭到軍方放話表示要追究洩密,運安會隨即噤聲。


台灣許多獨立機構不斷遭到政治染指,包括NCC、促轉會、中選會皆漸漸失去中立精神,運安會是否也會失去應有的公正性,格外令人關注。太魯閣號事故事關五十條人命,罹難者家屬和社會大眾都期待最後的真相與真正的檢討;運安會務必保住自己的專業與獨立,才能撫平這個巨大的社會創傷。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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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0 04:35
台灣人愛造神,司機煞車變偉人,我覺得這是偉人嗎?

我以前也沒考台積電,是不是我也成了"放棄考台積電"的偉人?
我很尊敬每個忠守崗位的人,但不是台灣這樣搞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0 10:55 回覆:

司機看到障礙物煞車是本能,就像車前突然出現狗貓會急煞一樣

不過,有些人連本能也沒有,所以這個司機會做到他應該做的,也是盡忠職守

畢竟,很多人根本沒做到應盡的職責,就像鐵路沿線邊坡設置AI監測系統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完全沒做

對比之下,火車司機當然是神或偉人了


上大人-馬思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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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搶錢
2021/04/09 22:27

趁禍由總統出來籌錢已成國際笑話﹐比氣爆更上一層樓。

台島人很多﹐死不完的。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21-04-10 00:17 回覆: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別人的囝死袂了)是一句非常著名的台語諺語,如果台灣官員真的[愛民如子],這些是真的不會發生了

詞目別人的囝死袂了。 
音讀Pa̍t-lâng ê kiánn sí bē liáu.  
釋義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形容人性的自私,常把自己不願意的事情推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