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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10年連爆4大爭議!新光金與吳東進為何麻煩不斷
2020/09/18 14:08:51瀏覽321|回應0|推薦5

周岐原

新光人壽爆出多項重大缺失,董事長吳東進遭停職。

你應該知道的是:新光人壽前董事長吳東進,因公司一連串作業疏失遭金管會停職,震撼金融圈。在過去十年來,新光金在吳東進帶領下,話題連連,本文帶您一同回顧吳東進發生爭議的歷史,或許能對他的經營哲學有更多認識。

爭議一:高點大買宏達電,慘賠50億

2011年,當「股王」宏達電股價腰斬,從最高1,300元跌到將近400元時 ,除了宏達電投資人受重傷,滿手持股的新光金控同樣不好過,當年度投資股票虧損就達到三百多億元;財信傳媒發行人謝金河也在臉書發文指出,當時新光人壽總計持有宏達電約6千張、投資成本每股高達1,100元。隔年,金控董事長吳東進在股東會坦言,相關虧損是研究團隊「判斷方向弄錯,該買的時候沒有買,該賣的時候沒有賣」。

隨著宏達電股價從四位數、三位數、跌至兩位數,股東抗議聲浪越來越大,2015年6月,宏達電股價創新低,吳東進又說:「扶植宏達電,大家義不容辭。」但他也承認,新光金控正在以「每天賣個二、三張」方式出脫持股。

新光金控代替新光人壽公告指出,新光人壽自2006年起投資宏達電,至當時虧損將近50億元,雖然報酬不如預期,但除此單一標的外,整體報酬率平均超過4%。話雖如此,仍不免令外界留下績效欠佳的深刻印象。

至2015年底,新光人壽出售了位於信義區精華地段的不動產,以新台幣270億元將2647坪的A12土地及建物賣給富邦人壽,算是為相關投資止血,擺脫虧損陰影。(延伸閱讀:最便宜的金控股,為什麼你不該急著買?從新光金財報看獲利陷阱)


宏達電10年前股價暴起暴落的「造山運動」,除了令許多人印象深刻,也讓新光金慘賠50億之多(圖片來源:永豐金證券e-leader)

爭議二:重用李紀珠,遭獨董公開指控背信

2016年9月,前台灣金控董事長李紀珠受邀擔任新光金總經理兼新光人壽副董事長,典禮由吳東進親自監交,現場不少國民黨大老包括:前副總統蕭萬長,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前海基會董事長等都出席,在在顯示這樁人事案的份量。

不過隨著李紀珠空降新光金大位,吳東進長女吳欣盈與李紀珠糾紛也浮上台面,外界將其譬喻為「雙姝鬥」、「兩個女人的戰爭」。李紀珠上任才半年,雙方爭議隨即擴大:吳欣盈質疑,李紀珠是否有能力為新光人壽打通公股行庫的通路,是個疑問。後來父親吳東進指出,聘任李紀珠的契約清楚載明,新光金年度KPI(關鍵績效指標)就是李紀珠個人的KPI。

2017年新光金公告董事候選人,吳欣盈不再以新誠投資代表人名列其中;6月,時任新光金副總經理、吳東進二女兒吳欣儒,取代姐姐成為新誠投資法人代表、進入新光金董事會,此舉被外界解讀為,父親緩和雙方爭執的手段。

儘管2018年3月,李紀珠突然宣布不再兼任金控總經理,但雙方爭議並未終結,前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立法院被質詢時公開表示,他已請同仁去了解一下「市場關注的議題」,立委費鴻泰甚至痛批「公司治理零分,副總想幹嘛就幹嘛,根本是『家天下』」,呼籲金管會介入了解其公司治理實情。針對費鴻泰強烈指控,吳欣盈也大動作反擊,指若金管會查證屬實,願向社會大眾致歉;但若無此事,費鴻泰應公開向她道歉。(延伸閱讀:吳東進卸下34年重擔,交棒老臣、二公主會是一步好棋?)

話題一路延燒到今年,4月28日新光金董事會上,獨立董事李勝彥反對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繼續提名為新一屆董事。雖然該案獲得13票贊成、1票反對,仍舊通過,但李勝彥指出,李紀珠頂撞體質、牴觸法令、怠忽職責且受公司放任,顯示新光金控董事會和法務單位集體袒護、縱容李紀珠,不當行為已違背新光金控道德行為準則第2及第8條。對此,新光金控否認,李紀珠則指「自有公道」。

李勝彥對李紀珠的質疑,更在股東會上演。6月19日,李勝彥在新光金控股東會進行審查報告時突「脫稿演出」,公開強調新光金控並未揭露他提告李紀珠背信詐欺案,並指新光金控已違背證交法等相關法規。新光金董事長吳東進當場三度要求李勝彥進行審計報告未果,乾脆要求人員關掉麥克風、請李勝彥下台,改由獨立董事林美花代為報告。種種跡象都顯示,李紀珠與公司內部及吳家第二代的不和並未解決,雙方持續劍拔弩張。(延伸閱讀:新光金大震撼!吳東進辭董事長,獨董李勝彥公開質疑李紀珠背信)

爭議三:因士林土地,與姪子撕破臉

吳東進是新光集團第二代長兄,他還有吳東賢、吳東亮和吳東昇三個弟弟。2012年,接班新光紡織(以下簡稱新紡)的吳東賢之子吳昕紘、吳昕恩兄弟,與大伯出現「伯侄之爭」,延續至今。

這場家族內訌源自新紡一塊土地, 2012年,新光金加碼買進新紡,爭取2席董事席次,新紡董事席次也是2席,因吳東進認為該塊土地面積約1.6萬坪,若能有效變更、例如變更使用為商業區,勢必獲利不少,而非繼續維持工業區型態;但吳昕紘、吳昕恩兄弟認為,新紡本業並非營建,吳昕紘回應,新紡的本業不是營建業,土地出售就沒了,變更用途只是短期獲利了結,無助於長期經營。

當時吳昕恩接任,定調新紡將「養地」,雙方爭議沒有解決,直至2017年底,家族內鬨再起。當時新紡發布重大訊息指,董事吳東進與獨立董事羅嘉希於董事會中反對子公司重大資產處分案;細閱重大訊息還可發現,新紡董事趙國華痛批「吳東進董事得了便宜還賣乖」,「顯然故佈疑陣...,創造董事會損害公司利益的假象」。事後媒體指出,吳昕恩抱怨大伯方面「態度反反覆覆、缺乏誠信」,伯姪宛如撕破臉。

爭議四:員工跟單炒股、高點竟重壓千億買美股

新光人壽15日遭金管會重罰2,760萬元。金管會指出,新光人壽內部控制的嚴重缺失違反相關法規,有礙公司健全經營,新光人壽董事長吳東進董事及董事長職務遭停職至任期屆滿,期間不得支付任何相關報酬及福利。副總經理兼投資長袁宏隆遭解職,並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的職務。(延伸閱讀:解密金管會為什麼勒令吳東進停止新光人壽董事及董事長職務?)

為解釋重罰原因,金管會出示的新聞稿長達5千餘字,其中指出,新光人壽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資負會),竟規避董事會最高決策單位的權責,以資負會內部成員自行決策新光人壽投資,影響了公司整體清償能力的評估控管;新光人壽因而依策略,在元月第一周連兩日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金額達966.6億。

此外,股票大幅虧損時,新光人壽並未即時提報董事會,令董事會無法即時掌握國外股票投資風險,當投資部門出具報告時,研究評估也有欠審慎。加上內部利益衝突,有人員涉及內線交易等事件,終於令金管會做出重罰2,760萬元,並且「拔官」吳東進的震撼決定,令吳東進必須全面退出金控及集團起家的人壽事業。


面對鏡頭總是左閃右躲的吳東進,因為一再管理失當,被迫交出金控與人壽兩大董事長職務。(資料照,陳明仁攝)

核稿編輯/林哲良 責任編輯/任婉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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