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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校年資不得併計取得領終身俸資格 現退役官兵震驚
2018/07/19 22:19:54瀏覽724|回應0|推薦6

2018-07-19 16:19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即時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7月1日起實施軍人年金改革,但法條中第23條明訂4年官校年資可折抵2年服役年資,不少擁有18年服役年資的軍官,打算以18(實際服役年資)+2(軍校服役年資),申請退伍取得服役滿廿年領取俗稱「終身俸」的年金資格。但國防部緊急踩煞車,資源司披露,「(服役年資)軍校年資採內含方式是錯的,所以監察院與審計部一直在追,甚至要將過去發放過的錢追回來或停掉」,國防部計畫制定「軍校年資繳費作業辦法」,退伍者得採補繳方式,但現役者不得再以累計軍校年資方式取得領取年金資格。

國防部證實這段錄音對話內容為真,應答者是國防部資源司退役轉任的文職人員。發言人陳中吉表示,依據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第4條內容,常備軍官、常備士官自任官之日起役;23條也規定,服現役二十年以上,依服現役年資,按月給與退休俸終身。過去19+2或19+1的年資併計方式,違反國軍人力長留久用原則,已不再適用。

一則即將在8月退伍的軍官致電國防部資源司魏姓人員的電話錄音檔,今天大量流傳在軍人組群中(來源:軍人社群網頁)。內容披露,一位5月已報職訓,準備8月24日退伍的軍官向資源司申訴,他上星期臨時被通知已不能採「18+2」併計服役年資,但三讀通過的服役條例23條寫得很清楚,軍校得併計服役年資,如今為何不行?

電話裡自稱畢業於空軍官校69年班的資源司魏姓人員回應說,去年11月資源司在巡迴講習時即一再宣導,軍校年資採內含方式是錯的,所以監察院與審計部一直在追,甚至要將過去發放過的錢追回來或停掉,修這個法就是要導正過去的錯誤核定,軍校時期沒有在營,沒有服役與授階,如何併計年資?年資不是不給你,而是採外加的方式給你。審計部說可採補繳方式,但只限已退伍者,現役者不能這樣算。

但申訴軍官爭論,新規定的法條很清楚,現役者在3個月內提出補繳,退伍者在1年內提出補繳,以畢業時少尉1級的年資買回,因此軍校年資是得併計年資的。細則也規定軍校年資可併入服役年資。國防部違背法律原則。

魏姓人員則表示,外界對法條文字有誤解,我們會去作處理。國防部會針對軍校年資繳費作業作一個辦法。軍校年資從7月1日修法後,依第4條,須採外加方式計算,年資沒有不見,但採外加,不得併計。

資源司人員說,「修法後已將退除給與的基準提高,鼓勵大家留下來,難道部隊有這麼難過,多一天都待不住嗎?」申訴者則回應,「這問題可能要問自殺的人,問我不準。有些人待不過去,連那一小時都待不過去」。資源司人員反詰:「軍校這麼多年下來,一路走來,再辛苦再累再大挫折,也是一路克服過來」;但申訴者說,「你講的話實在太對了,我也相信好好幹國家會照顧我,但我相信了18年,現在告訴我年資不適用。而立法院都網開一面讓國防部自行解釋,國防部卻從嚴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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