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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著作權談判專輯(10):開放翻譯權對美國有利嗎?
2014/05/23 11:36:46瀏覽188|回應0|推薦0

(本文原載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民生報十版)

近幾年來,在中美貿易談判桌上,美國頻頻表示:翻譯權未開放是中美貿易障礙之一。美國要求我國開放翻譯權,其主要的動機,顯然是在經濟上的利益。尤其七百億美元的外滙存底,令美國眼紅,成為我國在中美著作權談判上的最大負擔。

開放翻譯權,果真對消化我國外滙存底有幫助嗎?答案是:恐怕不僅沒有幫助,而且對美國在臺灣的整體利益,反有負面的作用。

在最近一次國內出版商的聚會中,許多出版商作出如下的分析:臺灣一年的文化產品(包含各類書籍與雜誌)的營業額,估計約在新臺幣一百億至兩百億元之間。假設美國翻譯品有百分之五十,約有五十億至一百億元。日本出版社翻譯他國書籍最通常的版稅率是:自一至五千本為六%,超過五千本至一萬本為七%,超過一萬本為八%。若我國出版社將來對美國所付翻譯的版稅率以七%估計,一年當在三億五千萬至七億之間,其中如果扣掉盜譯及嫌麻煩不做美國翻譯書的情況,恐怕一年付給美國的翻譯版稅,不會超過新臺幣三億元。以一年新臺幣三億元的版稅,想要消化七百億美元的外滙,憑常識判斷,就知道杯水車薪,無補於事。所以,把開放翻譯權與平衡貿易順差扯在一起,在出發點上就大有斟酌的餘地了。

輿論界似乎認為,五千美元的國民所得,應該已付得起翻譯版稅了。可是出版界真正感到嚴重的是:付錢不方便,及無法承受「溯及既往」的打擊。如果我們接受美國方面所擬的協定草案,可以預見,未來美國翻譯書一定會銳減。在類似的書籍上,美國翻譯書不僅要付版稅,而且須經過麻煩的徵求授權手續,日本及其他國家的翻譯書,則可以不付版稅自由出版,這一相對形勢,對未來文化走向有相當的引導作用。十年後,臺灣未始不可能在意識形態及觀念上,發生相當幅度的轉變。目前我們的輿論、文化教育、學術界,在世界觀上,充滿美國的意識和觀點,這是長久以來不斷吸收美國文化的結果,也因而產生政治、經濟、文化上龐大的親美勢力。可是,若未來吸收美國文化的途徑由大道變成小徑,國內文化轉向的結果,美國費盡心機培養的親美人士,恐怕難免要向美國以外的文化重新學習。美國在臺灣,若為了每年不到新臺幣三億元的經濟利益,却換來政治、經濟、文化上親美意識形態的轉變,這對美國有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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