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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5 21:45:19瀏覽1797|回應4|推薦6 | |
試談“共軍面對國軍陣地常驅趕無辜百姓作先鋒”的說法 市長為了回擊美化解放軍的所謂文選,重拳出擊,其實,我是很為這種摩擦痛心的,我們要做的事太多了,在這些事情上費心費力,值得嗎? 不過我想到前幾天關於“朝鮮戰爭拿傅作義的軍隊當炮灰”的討論,我覺得還是有意義的。起碼,那次討論過後,沒有人再堅持“凍死的多為投共的國軍”這種說法了,現在討論討論“共軍面對國軍陣地常驅趕無辜百姓作先鋒”這個說法,對於澄清事實,糾正一些不實說法,應當也是有益的。 這種說法的來源,主要是1946年4月16日上海《大公報》的一篇社評,其次還有國民黨大佬梁肅戎提到過。其他比如龍應台的大江大海、辛灝年等人的有關說法,屬於二傳手,也沒什麼根據,就不置評了。 先說《大公報》的社評,那段話是那樣說的: 說起來真是令人傷心。我們的所謂軍事衝突,實已到了最傷天害理的程度。進攻的戰術,以機槍迫炮在後面督戰。徒手的先鋒隊成堆成群的倒了,消耗了對方的火力以後,才正式作戰。請問這是什麼戰術?殘忍到極點,也可恥到極點。世界水準已進步到原子彈的時代,我們還在驅市人為戰,縱使勝了,又有什麼面子?難道真要把全國同胞犧牲了二萬萬以爭勝負嗎?請快軟軟心腸放下屠刀吧! 這篇社評發表的第二天,《新華日版》就給予了駁斥,《新華日版》社論質問:“你從什麼地方知道東北民主聯軍用這樣的戰術?拆穿了說,除了專門造謠反共反人民的特務機關那裏以外,除了從國民黨的‘素有經驗的特工同志’辦的報上抄來以外,世界上找不出這樣的戰術。” 許多年後,《新華日報》這篇社論的作者陸定一說:“對這篇文字,大公報照例應當反駁。但是大公報始終不敢反駁。這也算一件奇事吧!” 的確,如果《大公報》所說屬實,應當能夠舉出一些具體實例。比如至少說明在哪一場戰鬥中,共軍的哪個部隊驅使大約多少民眾沖向國軍哪個部隊的陣地,這樣才有說服力。如果只是道聼塗説,就很難讓人相信了。 實際上,這種傳說很少具體化過,因為只要一具體,可能就會被戳穿,。朝鮮戰場“凍死的多為國軍”之所以被戳穿,就是因為具體到了傅作義的軍隊身上,而傅作義的軍隊參加朝鮮戰爭的過程,完全是有歷史記載可以考證的。 有一個人把這種傳說具體化了,梁肅戎提出共軍攻打四平使用過這個戰術。 梁肅戎是這樣說的:民國三十七年三月,共軍三度進攻四平,計有五波攻勢。這次共軍發動人海戰術,把老百姓組成隊伍,一波波的往前趕,打得老百姓的屍體堆積如山。國軍也不忍心再打下去,共軍則踏著死屍,攻進四平。 這種說法是很難讓人相信的。首先,共軍攻打四平是城市攻堅戰,不是陣地戰,共軍需要的是拔除碉堡、摧毀工事,清除雷場和障碍物,人海戰術根本用不上。其次,當時林彪集中了三個縱隊(相當於軍)和一個獨立師的軍隊,四平市內僅有國軍第71軍第88師及一些地方武裝守備力量,力量懸殊太大了,根本沒有必要採用這樣的戰術。當時林彪集中了大批火砲,轟擊四十分鐘後一舉突破城防,僅用23小時就結束了戰鬥。所以,梁肅戎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如果還有人能舉出另外的具體事例,我們還可以共同探討。 我只所以不相信這種傳說,是因為根據我的瞭解和接觸,我相信解放軍不會這樣做。當年的共軍和國軍不一樣,國軍代表的是地主士紳有錢人、官僚還有依附他們的知識份子的利益,共軍代表的是貧苦農民和勞工的利益,國軍講究抓丁和徵兵吃糧,共軍講究訪貧問苦鬧革命,講究參軍光榮。這種區別在內戰中表現尤其明顯,國軍戰士可能帽子還沒摘,就調轉槍口成了解放軍。共軍能取得勝利,就是因為他是“窮人的隊伍”,當年的解放軍戰士大多數就是穿上軍裝的農民,支前的民夫往往比軍隊還多。 解放軍的紀律也嚴,三大紀律八項注意是不可違犯的,長征途中毛澤東的小舅子、十七歲的賀敏仁因為偷拿了老百姓的銀元而被師長決定槍斃、在大別山劉伯承鄧小平槍斃了偷拿商鋪花布和粉條的一個副連長,這個人還是個有名的戰鬥英雄。 這樣一支軍隊,打仗的時候會用老百姓做擋箭牌衝鋒麼?只要稍微瞭解一下解放軍的宗旨和紀律,都不會相信這種傳說,有些人堅持這種說法,只是為六十年前戰場的失利開脫罷了,還能有別的解釋嗎? 最後說一遍,我是極不情願在這些事情上閒磕牙的,現在花費一點時間,只是為了澄清事實,糾正不實說法而已,沒有其他想法,同時也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原文和網友討論: https://city.udn.com/3011/4103848?cate_no=0&pno=3&tpno=27&f_ORDER_BY=#reply 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 三大紀律是: 一切行動聽指揮, 不拿群眾一針一線, 一切繳獲要歸公。 八項注意是: 說話和氣, 買賣公平, 借東西要還, 損壞東西要賠, 不打人罵人, 不損壞莊稼, 不調戲婦女, 不虐待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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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