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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淑君失格事件最終結果之大膽預測
2010/11/21 13:56:57瀏覽986|回應4|推薦8

楊淑君失格事件最終結果之大膽預測

楊淑君被判失格事件以後,台灣島內掀起軒然大波,除了對選手寄以同情對裁判工作給予譴責之外,政客們一如既往,不忘記消費這個事件,對外,説是中韓聯手打壓台灣選手做掉楊淑君的金牌,煽動一些人踩泡面燒國旗;對內,不忘記攻擊政府辱罵總統,把一個體育裁判事件用民粹的方式活生生的演繹成了一個政治事件。中國大陸的囯台辦趕緊聲明,還派出高官坐鎮廣州,表示要隨時維護台灣同胞的利益。韓國外交通商部也趕緊發表聲明,表明這件事和韓國政府決無關係。

據台灣媒體報道,亞洲奧會已正式介入調查楊淑君事件,亞跆盟也已召開調查會議,約見楊淑君等,正式進入調查程式。針對亞跆盟官方網站「中華臺北有令人震驚的欺騙行為」的文章,亞跆盟主席南韓籍李大淳表示遺憾。

現在,還沒有一個最終的結論,但最終的結果會怎樣?我們不妨預測一下。

我認爲,楊淑君事件是不會平反的,亞跆聯可能會對一些具體做法作出澄清和檢討,所謂給一個清白的事情不會發生。爲什麽呢?

現在都在爭論基本事實如何,大多數人認爲楊淑君是在兩篇感應片取下之後才進入比賽的,沒有違規。但我認爲,正是這取下的兩片感應片將成爲楊淑君違規的最終證據。

我們回到事發的當天,看一下中央社最初的報道,《楊淑君通過檢錄 判失格不合理》(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7/5/2ha73.html

這篇報道強調的是,楊淑君已通過檢錄,所以判決不合理,當時台灣在場的教練、領隊及其他代表團工作人員也是反復強調,已經打了這麽長時間,已經90,判決失格不合理。但很奇怪的是,沒有人出面強調楊淑君的護具根本不存在問題,爲什麽呢?

中央社的報道說得很清楚:本屆亞運在跆拳道領隊會議上有特別提到,「只要選手的護具、衣服、甚至牙套等,只要是穿戴在身上的,不符合規定就會被判失格。」

楊淑君的電子襪是穿在腳上的,試踢時被取下了兩個感應片,很顯然,這兩個感應片應當是違規的,不然裁判也不會責令取下。如果這兩個感應片沒有問題,裁判責令取下時,楊淑君及其教練也不會乖乖的取下來。

有人問,既然是違規的,爲何當時還讓楊淑君比賽?奧委會也提出了這個疑問。

朝鮮日報有一篇報道回答了這個疑問,(http://chn.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10/11/20/20101120000016.html

這篇報道是這樣說的:主裁判命令楊淑君取下感應器後開始了比賽,而在此期間召開緊急會議的大賽組委會下屬競賽監督委員會在楊淑君以90遙遙領先的情況下,決定取消她的比賽資格。

也就是說,在楊淑君與越南選手比賽的時間內,競賽監督委員會正在召開緊急會議,正是這次緊急會議,決定了楊淑君的命運。

競賽監督委員會是這樣宣佈的:“我們認為楊淑君在比賽開始10分鐘之前在腳腕上安裝了違規感應器,無論是不是故意安裝,都違反了規定。根據世界跆拳道聯盟的規定,取消其比賽資格是正當的。”

事情說到現在,可以看出,無論用錄像還原現場,證明揚淑君取下了感應片才比賽,還是用抓圖證明楊淑君比賽時腳上確實沒有感應片,這些作法都無法推翻競賽監督委員會的結論。除非你能證明,試踢時楊淑君腳上的兩個感應片是不該取下的,當時裁判取下楊淑君腳上的兩個感應片是錯誤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這件事就沒有平反的可能。

楊淑君的教練很明白這一點,他一直只強調感應片是按照廠家的說明書貼的,沒有貼錯。也許台灣代表團應該站出來對照説明書公開説明,感應片確實沒有貼錯,並且還要説明,這種貼法符合亞跆會對本次比賽對器具着裝的要求。楊淑君平反的最後機會,就在於此。但台灣代表團怎麽到現在還不做這件事呢?

分析如有錯漏之処,歡迎批評,並在此表達對楊淑君小姐深切的同情和支持,什麽時候什麽原因造成的這個結果,苦練幾年的運動員都是無辜的受害者。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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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zzml&aid=46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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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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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網友四處打聽 :楊淑君違規是違了那一條規?
2010/12/27 17:29
楊淑君違規是違了那一條規 ?他把這運動裁決當法律判決 , 可惜比賽規定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就算法律也有灰色地帶 , 這就得聽法官的自由心證 , 運動規則的灰色地帶 , 就得聽服從裁判 , 這就是運動精神 !  
吐嘈王強調的是 : 這件事 , 裁判方案確有爭議 , 但運動員及其教練給人可議知處 , 至少是給人可趁之機 ,不立即自省 , 大聲喊冤 , 又被政治陰謀挾持變成受害人 .......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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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塵埃落定 ? 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2010/12/27 17:01

亞抬盟判楊淑君的理由是 : 霸佔比賽場地 , 阻延比賽進行 . 這和我們所認知的 : 裁判監督委員會指楊淑君企圖影響比賽結果有差距 ,  前者的指控似乎是想大事化小 (給面子), 而後者是台灣全島不能"吞下去" (是要裡子)的原因 , 但把爭議變成全民情緒化是事實 !

現在世抬盟做出仲裁 , 裁罰的理由沒變 ! 剩下的是看政府的動作了!  " 自反而縮 , 雖千萬人 , 吾往矣 ." 政府的運作 , 是要爭理 , 如果全民情緒化 , 有"法 ,理 "作後盾 , 即使明知世界性運動裁判會判我國不利, 但仍應具理力爭 ! 如果全民情緒化  , 只是氣壯 , 但理不直 , 政府是跟著民粹走 ?

五都選完了 ! 兩黨沒有選票考量了 !  是拿出良心 , 教導百姓認清事實 , 辨別是非的時候了 , 可是吐嘈王見到的是 : 政府沒聲音了 ! 選前藍綠立委現在都閉嘴了! 媒體做了世抬盟的懲罰報導 , 不敢再大肆批評世抬盟偏頗 ,..........

單純的運動員及其教練的違規事件 , 因五都選舉關係 , 搞的全民失焦 ,失控 , 失望 , 失敗 , 除非政府繼續上訴國際運動法庭 ! 否則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 ? 塵埃落定之後 , 可悲的是誰 ? 可恥的是誰? 可惡的又是誰?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

可悲是選民 ,可恥的是官員 , 可惡的是媒體民代 !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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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錯字
2010/11/21 21:28

不能編輯更改,只好表列一下QQ

1.若不是他們急於指出楊淑君的"犯規行為"所做的謬誤...(下略)

2.我不相信楊淑君以一個專業運動員的身分,會知道在上場比賽前...(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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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淺見
2010/11/21 20:49

雖然版主提出了不少新聞消息,但小弟仍對之存有疑惑,並提出個人淺見:

(一)所謂選手身上的裝備,只要曾出現違規物品即算失格,無論選手故意與否之說,這規定的前提是該物品是違反規定吧. 而對於楊淑君使用的電子襪,就目前為止看來,無論是賽前世跆盟或亞跆盟的官網上,都不見使用上的限制,那何來"違反規定"?

(二)退一步言,若是賽前領隊會議上提出的新規矩,禁止使用該款電子襪(或者能用,僅是不能貼貼片),那為何世跆盟連三次的記者會都不見此有力的證明證據? 即使是口頭通知沒有記錄,也總會有人證吧? 但只見對方閃爍其詞,前後矛盾,甚至還一度把焦點放在楊淑君在比賽中私自貼貼片上面,不禁令人想問,為何對方要捨棄最直接的證據而採取次等的方法?畢竟若在比賽中提出違規,則會陷大會檢錄員於不義,把自己人給拖下水不是嗎?

(三)另外一點,難道大會的裁判,同時也身為跆拳道的運動員,會不知道舊款的電子襪與新款的差異,在腳後跟會多出兩片貼片嗎? 需要用到整整一分多鐘的比賽時間,不看賽程而在裁判桌後方焦慮地詢問查證那就竟是何物? 有玩過運動的人都知道,運動的知識範圍不僅只於技術和動作上,還包括一切的護具和器材的了解,更何況選手教練與裁判,更是其中的專業人員吧?

(四)由世跆盟在第一次召開的記者會上的舉動來看,他們的秘書長梁振錫手拿舊款感應貼片卻黏在新款電子襪上可知,若不是他們急於指出楊淑君的"犯規行為"所就的謬誤,就是他們根本搞錯楊上場時所穿的鞋款. 更明白而言,是不是現場那兩名中國與韓國裁判,誤以為楊淑君穿的是"變造的"新款電子襪? 因為這一時的不察,竟認為楊是居於故意而判其失格?

綜上所述,故小弟以為該事件的最終發展,端視對方願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判斷失誤而定.當然,我沒有證據僅是推論,多少帶有個人主觀(沒辦法,我現在很討厭韓國人+中國人),但有個重點是,我不相信楊淑君以一個專業運動員的身分,會不知道在上場比賽前,於檢錄時換上一個還有使用期限的護具,遠比面對等下要挑戰對手,更讓人擔心會如此慘敗.

至於包括李敖先生在內的人批評中華隊是"差不多心態",我以為基於信賴的基礎,相信賽前任何白紙黑字的規定,是一場相互尊重的表現,至少在運動場上,我是認為如此. 而如今中華隊提出電子襪是合格的證據,就不知道為什麼還會有人認為我們做得不夠? 希望有先進能與以賜教.